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1918年苏俄宪法创立了社会主义的人民代表制。之后,与苏维埃社会的发展阶段相适应,俄罗斯联邦(苏联)的代表地位立法经历了一个渐进的发展过程。苏联解体后,俄罗斯联邦通过了新宪法和联邦会议两院代表地位法,进一步完善了俄罗斯联邦的代表地位。通过对俄罗斯联邦(苏联)代表地位立法改革的考察,总结其改革进程和制度建设中的经验得失,对我国代表立法的改革和完善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