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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血液标本保存条件对肝功能测定结果的影响。方法随机选取100例住院患者清晨空腹静脉血样,分离血清后测定肝功能指标碱性磷酸酶(ALP)、总蛋白(TP)、谷丙转氨酶(ALT)和血清总胆红素(T-Bil),并将标本保存在4℃、25℃条件下,分别复检1h、24h、48h及72h及96h肝功能指标,对比各项指标差异性。结果肝功能指标在4℃与25℃不同条件下1h及24h测定无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在4℃与25℃条件下48h以后值72h及96h结果与1h具有差异性统计学意义(P<0.05),而且4℃与25℃不同保存条件下肝功能指标变化显示25℃变化显著大于4℃。结论血液标本保存在不同条件对肝功能测定结果具有较大影响,4℃及25℃保存下24h内肝功能测定结果稳定可靠,24h后测定结果无临床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