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民主改革前的西藏,基本上是封建领主和农奴两大阶级.宗教封建主和世俗封建主占据统治阶级地位,农奴、普通僧人、商人、手工业者和艺人等等处于被统治阶级的地位.<十三法典>确立了西藏的人等制度,划分了上中下三等九级的社会压迫体系.<十三法典>的本质就是全面维护封建农奴主压榨广大农奴的暴力工具,就是要尽最大可能地维护极少数封建农奴主的特殊的人权,而尽最大可能地剥夺广大农奴的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