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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势高陡的山坡通过逐级放坡,坡度已经大幅削减,并修建了排水沟,三层高新楼后面的六七米处,一道高大结实的挡土墙将山坡挡在背后。这就是株洲市芦淞区五里墩乡新庄村村民易英明的新居写照。
“虽然建房的时间延长了一些,前期的投入也增加了,但想到以后能够住得安全,心里就觉得很踏实、很值得。”当记者问及对村民建房地质灾害危险性简易评估的看法,这是家住株洲市芦淞区五里墩乡新庄村的易英明说的第一句话。
在7月份建房选址时,村民易英明向芦淞区国土资源局提出了村民建房地质灾害评估申请。几天后,来自湖南省地质勘查局416队的地质灾害专家对选址进行了踏勘,认为选址处容易触发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并提出了逐级放坡、修建挡土墙与排水沟等防护措施。出于安全考虑,易英明听取了专家的建议,在专家的指导下采取了系列防治措施。
2013年,为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人为引发地质灾害,特别是避免或减少村民建房选址以及建设过程中引发新的地质灾害,株洲市国土资源局选取了芦淞区、炎陵县开展了村民建房地质灾害危险性简易评估工作试点。
易英亮家的建房选址正是2013年株洲市试点村民建房地质灾害评估的缩影与写照。
建房引发地质灾害频繁
湖南省作为一个以山地、丘陵为主的省份,山地面积与丘陵面积占比超过65%,多山地、丘陵的地形地貌决定了许多农村村民不得不依山建房。此外,在中国农村地区,风水意识也让很多村民选择在山坡等地区建房。
与在地势平坦地区有所不同,选择在山坡位置建房,无疑增大了许多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特别是在南方地区,在暴雨季节容易引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此外,近年来,因采矿、切坡建房等人为原因引发的地质灾害数量也逐渐增多,特别是切坡建房。许多农村村民因为建房选址缺乏科学认识,加上对地质灾害防治不够重视,在采取切坡的方式建房时候,没有实行逐级放坡,导致坡度较陡;也没有在屋后留足缓冲空间,没有修建挡土墙与排水沟,没有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为地质灾害的发生留下隐患,在暴雨作用下常常引起房屋坍塌,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据不完全统计,株洲市在已形成的农村地质灾害隐患中,村民建房引发形成的比例高达80%。以株洲炎陵县为例,全县已查明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为167处,其中有35处是由于村民切坡建房与选址不当造成的。
根据目前我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因村民建房引发的地质灾害应由村民自身承担。而在广大农村地区,许多农民家境较为贫困,无力承担动辄数万元的地质灾害治理费用,或搬迁至其他地方另行选址建房;而依靠政府或各级部门从其他渠道筹集经费难度较大,导致地灾隐患点不能及时有效治理,危害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
“有一次,我们去到一个村子里面查看地质灾害情况。有一户在山坡附近建房的村民,因为选址不当,没有在屋后留足空间,在一次滑坡灾害中,从山上滚下来的石头将房屋砸开了一个大洞,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因无力进行治理与搬迁,该户村民只能继续住在砸坏的房子里,随时有可能再次遭遇灾害。”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总规划师巫智敏向记者回忆。
株洲免费地灾评估机制
2013年,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制定了株洲市村(居)民建房地质灾害危险性简易评估工作制度,选取了芦淞区与炎陵县作为试点地区,并将此作为全年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之所以选取芦淞区与炎陵县,是因为这两个地方以山地、丘陵为主,一方面可供建房选址的平地较少,村民不得不选择依山而建;另一方面,这两个地方村民建房的需求量较大。”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环境监测站站长李竑光介绍。
根据制度规定,在“一区一县“的试点工作中,当地村民如有建房需求,可以去当地国土所提出申请,国土所受理后赴选址现场去勘查。如果地形比较简单,地势比较平坦,国土部门按正常程序审批。
“如选址情况较为复杂,那我们就向村民出具《地质灾害隐患告知书》,告知村民该处选址可能存在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由村民自愿向国土资源中心所提出地质灾害危险性简易评估申请。”株洲市国土资源局芦淞分局副局长陈华介绍。“受理后,国土所将村民建房地质灾害危险性简易评估申请表交给县市区局地环股,由地环股统一邀请专家到现场踏勘。”
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如果专家认为选址可能引发严重地质灾害,则建议另行选址;如通过防治可以避免,则提出有效防治措施建议。由村民自主选择按照专家的建议进行治理。
目前,村民建房地质灾害危险性简易评估费用主要由各县市区局承担,从每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中列支,村民不负担任何评估费用。
据悉,今年试点的“一区一县”共审批村民建房285户,其中采取简易评估的37户。经专家现场踏勘,不适宜建房需另行选址的2户,另有3户专家提出了防治指导意见,有2户按专家意见采取了防治措施,保障了5户27人生命安全,避免约300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
根据取得的良好反响,株洲市拟将于2014年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施行。
难点与前景
尽管简易评估能够有力避免村民建房引发的地质灾害,保障人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然而,在试点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最突出的问题是地质灾害危险性简易评估制度刚试行不久,由于缺乏了解,村民的接受程度不一。比如,在实际开展过程中,有些村民能够按照专家给出的防治意见采取放坡与修建挡土墙、排水沟等工程措施,但是也有许多村民认为这是增加了一道审批环节,延长了建房时间。”巫智敏介绍,“甚至还有一些村民出于利益角度,认为建议评估会增加建房成本,不愿意听取专家的防治意见,采取防治措施。”
此外,因为建房村民较为分散,建房时间前后不一,特别是一些离市区较远的县市等,专家现场踏勘不方便,因此提供技术服务困难。
“针对这些情况,我们下一步将加大宣传力度,让老百姓充分了解地质灾害评估的运行机制,消除增加费用、延长建房时间的认识误区。”巫智敏谈及下一步的工作方向。“同时,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在2014年全市推广施行的时候,让它成为保障全市农村村民生命与财产安全的有力屏障。”
“虽然建房的时间延长了一些,前期的投入也增加了,但想到以后能够住得安全,心里就觉得很踏实、很值得。”当记者问及对村民建房地质灾害危险性简易评估的看法,这是家住株洲市芦淞区五里墩乡新庄村的易英明说的第一句话。
在7月份建房选址时,村民易英明向芦淞区国土资源局提出了村民建房地质灾害评估申请。几天后,来自湖南省地质勘查局416队的地质灾害专家对选址进行了踏勘,认为选址处容易触发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并提出了逐级放坡、修建挡土墙与排水沟等防护措施。出于安全考虑,易英明听取了专家的建议,在专家的指导下采取了系列防治措施。
2013年,为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人为引发地质灾害,特别是避免或减少村民建房选址以及建设过程中引发新的地质灾害,株洲市国土资源局选取了芦淞区、炎陵县开展了村民建房地质灾害危险性简易评估工作试点。
易英亮家的建房选址正是2013年株洲市试点村民建房地质灾害评估的缩影与写照。
建房引发地质灾害频繁
湖南省作为一个以山地、丘陵为主的省份,山地面积与丘陵面积占比超过65%,多山地、丘陵的地形地貌决定了许多农村村民不得不依山建房。此外,在中国农村地区,风水意识也让很多村民选择在山坡等地区建房。
与在地势平坦地区有所不同,选择在山坡位置建房,无疑增大了许多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特别是在南方地区,在暴雨季节容易引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此外,近年来,因采矿、切坡建房等人为原因引发的地质灾害数量也逐渐增多,特别是切坡建房。许多农村村民因为建房选址缺乏科学认识,加上对地质灾害防治不够重视,在采取切坡的方式建房时候,没有实行逐级放坡,导致坡度较陡;也没有在屋后留足缓冲空间,没有修建挡土墙与排水沟,没有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为地质灾害的发生留下隐患,在暴雨作用下常常引起房屋坍塌,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据不完全统计,株洲市在已形成的农村地质灾害隐患中,村民建房引发形成的比例高达80%。以株洲炎陵县为例,全县已查明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为167处,其中有35处是由于村民切坡建房与选址不当造成的。
根据目前我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因村民建房引发的地质灾害应由村民自身承担。而在广大农村地区,许多农民家境较为贫困,无力承担动辄数万元的地质灾害治理费用,或搬迁至其他地方另行选址建房;而依靠政府或各级部门从其他渠道筹集经费难度较大,导致地灾隐患点不能及时有效治理,危害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
“有一次,我们去到一个村子里面查看地质灾害情况。有一户在山坡附近建房的村民,因为选址不当,没有在屋后留足空间,在一次滑坡灾害中,从山上滚下来的石头将房屋砸开了一个大洞,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因无力进行治理与搬迁,该户村民只能继续住在砸坏的房子里,随时有可能再次遭遇灾害。”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总规划师巫智敏向记者回忆。
株洲免费地灾评估机制
2013年,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制定了株洲市村(居)民建房地质灾害危险性简易评估工作制度,选取了芦淞区与炎陵县作为试点地区,并将此作为全年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之所以选取芦淞区与炎陵县,是因为这两个地方以山地、丘陵为主,一方面可供建房选址的平地较少,村民不得不选择依山而建;另一方面,这两个地方村民建房的需求量较大。”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环境监测站站长李竑光介绍。
根据制度规定,在“一区一县“的试点工作中,当地村民如有建房需求,可以去当地国土所提出申请,国土所受理后赴选址现场去勘查。如果地形比较简单,地势比较平坦,国土部门按正常程序审批。
“如选址情况较为复杂,那我们就向村民出具《地质灾害隐患告知书》,告知村民该处选址可能存在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由村民自愿向国土资源中心所提出地质灾害危险性简易评估申请。”株洲市国土资源局芦淞分局副局长陈华介绍。“受理后,国土所将村民建房地质灾害危险性简易评估申请表交给县市区局地环股,由地环股统一邀请专家到现场踏勘。”
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如果专家认为选址可能引发严重地质灾害,则建议另行选址;如通过防治可以避免,则提出有效防治措施建议。由村民自主选择按照专家的建议进行治理。
目前,村民建房地质灾害危险性简易评估费用主要由各县市区局承担,从每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中列支,村民不负担任何评估费用。
据悉,今年试点的“一区一县”共审批村民建房285户,其中采取简易评估的37户。经专家现场踏勘,不适宜建房需另行选址的2户,另有3户专家提出了防治指导意见,有2户按专家意见采取了防治措施,保障了5户27人生命安全,避免约300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
根据取得的良好反响,株洲市拟将于2014年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施行。
难点与前景
尽管简易评估能够有力避免村民建房引发的地质灾害,保障人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然而,在试点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最突出的问题是地质灾害危险性简易评估制度刚试行不久,由于缺乏了解,村民的接受程度不一。比如,在实际开展过程中,有些村民能够按照专家给出的防治意见采取放坡与修建挡土墙、排水沟等工程措施,但是也有许多村民认为这是增加了一道审批环节,延长了建房时间。”巫智敏介绍,“甚至还有一些村民出于利益角度,认为建议评估会增加建房成本,不愿意听取专家的防治意见,采取防治措施。”
此外,因为建房村民较为分散,建房时间前后不一,特别是一些离市区较远的县市等,专家现场踏勘不方便,因此提供技术服务困难。
“针对这些情况,我们下一步将加大宣传力度,让老百姓充分了解地质灾害评估的运行机制,消除增加费用、延长建房时间的认识误区。”巫智敏谈及下一步的工作方向。“同时,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在2014年全市推广施行的时候,让它成为保障全市农村村民生命与财产安全的有力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