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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上午,贵阳市小河区法院,贵阳“车王”黎庆洪涉黑案宣判。10点20分,在法庭上听到宣判的北京律师周泽发了条微博,这应是该案裁判结果对外最早放出来的消息。
周泽这条微博溢满怒火。因为消息并不乐观——周的当事人黎庆洪被判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成立,黎以首犯获刑15年。其他49名被告人亦因涉黑及其他罪名分别领刑14年到6个月不等,其中黎庆洪之弟黎猛亦获刑5年。
至此,“小河大审”尘埃落定,历时四年之久的黎庆洪案告一段落。
在此前半年间,贵州全省政法机构全线运作,自小河法院到贵阳中院、贵州高院的三级司法机构高度动员。高法高检与公安部、司法部等四大中央司法机构,齐集小河督阵;另一方面,含周泽在内,以数十名从全国各地自带干粮赶来义务辩护的律师为核心,88名辩护律师亦纷赴小河。
控辩审三方对黎案事实与法律的认知,分歧极大:控审方指黎案涉黑无疑,企望绳之以法;辩方力证黎家系清白民企,与涉黑无缘,更兼办案方程序严重违法。法庭上下,双方寸土必争,程序上激烈对抗,实体上密集交锋。该案人数繁多,罪名芜杂,耗时费日,加之黎庆洪的特殊身份,在重庆打黑模式式微的大背景下,黎案由此成为万众聚焦的标志性案件。“小河大审”,乃黎案最为白热化的阶段,亦属事实意义上的收宫环节。
而此时,黎家兄弟等涉案被告人已被羁押近四年。
没有被害人的“黑社会”
由此上溯到4年前的2008年9月10日,刚刚参加完全国汽车拉力赛的贵阳青年企业家、知名赛车手黎庆洪因涉嫌赌博罪,被贵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进而被控涉黑。
37岁的黎庆洪系贵阳市开阳县人,第一个职业是货车司机,1999年,他与同为货车司机的朋友们成立了互助性质的“同心会”。但命运在此时已给他埋下了一个伏笔。
从2002年起,黎庆洪进入迅速上升阶段,通过一系列滚动投资,他和父亲黎崇刚经营磷矿和煤矿,数年间身家过亿,并陆续当上了贵阳市人大代表和贵州省政协委员。好景不长,6年之后,以黎家父子三人陆续被捕为标志,黎庆洪的人生犹如过山车,又进入急剧下降的轨道。
前文所述的“同心会”成为黎庆洪涉黑案的核心所在。起诉书指黎“以同心会为基础,为黎家矿业提供非法保护、聚众斗殴、开设电玩城赌场聚众赌博以及殴打他人等违法犯罪活动,欺压群众,危害一方,形成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综合多方信息,黎庆洪的牢狱之灾,肇始于贵州前政协主席黄瑶一案的查办,也和2008年6月自瓮安事件后开始的贵州全省打黑形势密切相关,盖因开阳与瓮安接壤,黄瑶和黎又都是开阳籍老乡。
华东政法大学童之伟教授曾到庭旁听了三天庭审,认为黎庆洪案是一个“没有被害人、没有民愤”的黑社会,实属罕见。
2010年3月25日,贵阳中院一审判决黎庆洪涉黑罪名成立,黎获重刑19年。含黎的父亲与弟弟在内的其他16名被告人也一并获刑。也恰在此时,同为开阳人的北京律师周泽介入此案,向二审法院力证黎家清白。当年7月12日,贵州高院以此案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
但重审之路一波三折。本以为曙光在望的周泽,彼时浑没料到,他会在此后的两年间深陷此案,乃至成为组织全国律师云集小河的始作俑者,小河大审的发动机。
嘉年华
本应在贵阳中院开庭的黎案,被降低管辖级别至小河法院。在周泽看来,这是个不祥的信号。
在贵州高院发回重审之前,贵州省政法委已经召集公检法联合办案会议,悄然成立了“七一”专案组,对此案扩容,进行重新侦查起诉和审判。等到小河大审开庭前夕,黎案被告人已经由原一审时的17名增加到57名。
周泽的对策是遍邀全国刑辩律师,组团为黎案众多被告人义务辩护。他在业内的好名声,为小河案律师团的出现提供了最基础的可能。
2012年1月9日,小河大审帷幕拉开,1月14日即宣布休庭。短短5天的庭审,律师团可以用“狼狈不堪”来形容。
法庭的严苛超出所有人的预料。四名律师相继被法官逐出法庭,侥幸留下来的律师也鲜有空间,为了争取一分钟发言时间,上海律师吴鹏彬甚至向法官发誓如超时就将吴字倒着写。在审辩双方的一次冲突中,黑龙江律师迟夙生,晕倒在法庭上。这位女律师的另外一重身份是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这次激烈的冲突成为庭审的转折点,合议庭宣布本案延期审理。
在6月8日小河大审再度开庭时,杨名跨、张培鸿等13名律师被告知被告人已经解除了对他们的委托。在类似敏感案件中,想办法将不听话的刺头律师换掉,是常见的做法。
除了75名当地律师,最后坐到法庭上的还有13名外地律师。后者成为律师团的核心。这个核心里,上海律师斯伟江尤其推崇两个打前锋的湖南律师。
拿笔冲锋的,是ID为“青石律师”的湖南律师张磊,张每天一篇庭审实录,短则数千字,长则上万字,33篇《贵阳记》以长微博的形式每晚同步在新浪博客和微博发布,法理人情并备,感性理性兼具,丝毫不比媒体报道逊色,堪称一份每日半夜刊出的“小河晚报”,张磊也由此成为公认的“小河晚报”社长兼总编兼记者。
6月14日,这位祖籍湘西的律师如此记叙当天开完庭后的感受:“晚上在一个贵州民族特色饭馆吃饭,到地方一下车,楼宇亭台间,传来悠悠山歌一声声,霎时,一股热流涌上心头,想起我的阿妹,想起这块土地上勤劳、勇敢、善良、正直的人们。”
7月9日,在一天漫长而激烈的庭审后,他在文中祈祷“法律,请你给我以力量”。
另一个冲锋的是杨金柱律师,这个自号“律坛怪侠”的湖南邵阳人,一站到辩护席上,犹如神功附体,以一套“杨氏刀法”,穿梭在重庆到小河的著名案件。
他善使拖刀计,称庭审估计要到8月30日结束,因为他举证就要用20天时间,除非公诉方撤回黑社会指控;又时不时半真半假地建议法庭让被告人和侦查人员双方当庭对质赌咒,来查明到底有无刑讯逼供。如果他突然站起来举手要求发言,法官多半会满足他的要求,否则这个56岁的湖南律师会在法庭上一直自我罚站。 一位当地律协的领导喜欢把律师团的辩护比作一场足球赛。有前锋,自然也有后卫和中场。这是个寸土必争的赛场。从管辖异议到老虎凳的有无,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到证人出庭作证的许可,甚至律师们微博直播的权利,每一个环节都会引发激烈的争辩。在那些被法庭训诫的选手脸上,很难发现沮丧的神情。
场上的底气来自似乎无穷无尽的候补队员。总会有新的律师宣布随时准备替补,更多的律师则赶赴小河劳军,给队友们捐出一笔经费的同时,再慰劳一顿晚饭。
在律师团下榻的皇嘉大酒店里,每天晚上,换上短裤拖鞋休息的出庭律师们,和箪食壶浆络绎于途的劳军队伍们,在大堂里交谈辩论,如果不是周遭时不时有一两个神色可疑者闪现,就像是一场嘉年华。
督导团
最激烈的庭审争辩,发生在一次《公安侦查终结报告》的文件举证中。冲突的原因,表面是法官认为文件涉密,不应举证。实际上是文件内容涉及到了黎庆洪案专案组的最高指挥,这就是小河大审里口耳相传的神秘“大脑壳”。
另外,小河庭审,两高两部现场督办,最高法院一位庭长、高检院一位厅长,司法部律师司司长以及公安部的领导,齐集贵阳。这是刑事诉讼中极为罕见的豪华阵容。
最终坐在辩护席上的13名外地律师所属地——北京、上海与湖南三地司法行政部门,均派员到贵阳。一位律协领导笑称这些地方督导团是“监军”,因为“县官不如现管”。
6月29日的《贵阳记》记载,公诉人和合议庭各自构建了一个局域网,后方指挥部的相关信息和指令可以随时发送下达到公诉席和合议庭上的电脑屏幕。7月13日,斯伟江以公诉席和审判席都有网线为由,希望律师有平等待遇,请法庭给辩护席也拉上网线。
除了网络、电源插座、话筒音量大小等硬件外,这种不卑不亢的姿态也会体现在前述侦查终结报告的举证冲突中,法庭外,对打来电话的督导团领导,杨金柱说“杨金柱只认法律不认人”,斯伟江的态度是“此乱命也,恕不能奉”。
这本是个戒备森严的法庭,虽是公开审理,在6月8日恢复庭审后鲜有人能进入法庭旁听。转折点,是源于一个贵州学者的旁听之旅。
6月12日,贵州大学经济系教授杨绍政前往法庭旁听受阻,写了一篇《小河黎庆洪涉黑案件旁听流产记》发在新浪博客。随后杨被领导约谈,但该文也起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有关方面调整了限制旁听的做法,公民持身份证登记,经过安检后,大多被允许进入法庭旁听。
1个多月后的7月16日,杨再次前往旁听,如愿以偿后又写了篇《小河黎庆洪涉黑案件旁听成功记》。这次,进到法庭的他发现旁听席上虽然悬挂着各大主流媒体的牌子,但见不到记者的身影。
法院对此案的外宣策略,是通过1月和7月的两次答记者问的通稿。在7月的通稿中,主审法官、审判长小河法院刑庭副庭长黄敏表示:不存在法院做被告人工作,使他们解除与部分律师委托关系的问题;驱逐四名律师,也是因为其强行发言依法而为。对于有人说黎案是“黑打”的看法,黄表示,说这是“黑打”,或者尚不了解真实案情,或者是置事实法律于不顾。
在律师与法庭的舌战之间,变化也在悄然发生:57名被告人中,已经有人在不断保释。一边开庭,一边放人。这种做法闻所未闻。
高潮
周泽一直感念于黎案中被告人的憨直品性。而在此前的重庆李庄案,使得刑辩律师与当事人之间凭空多了一份微妙。
对57名被告人来说,小河大审竟像是某种特殊形式的公民训练,见识在一点点增加,勇气在一天天传染。
被告人会尝试身体力行此前闻所未闻的无罪推定概念,庭审时甚至申请脱掉囚衣再发言。7月10日,蔡峰、何菊建、李相建三名被告人居然当庭控诉,指证小河法院法官曾到看守所提审,做工作逼迫其换掉外地律师。此举极为罕见,法庭被迫休庭查证。
而长达数年的羁押,又像是一所特殊的法学院。在7月13日开始的法庭辩护阶段,黎庆洪的自我辩护长达3小时45分钟,条分缕析,逻辑严谨,最后竟直指控方是用株连九族的方式办案;被告人李相建居然说到了“法条竞合择重处罚”的刑法专业问题。
另外一些被告人的自我辩护听来既质朴又悲酸。被告人黄陆兵说:我只是一个打工仔,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实我有违法犯罪,如果这样也是犯罪行为,那么明年刑法应当修正加一项罪名:打工罪。
被告人的表现,和律师们的影响有直接关系。进入法庭辩论阶段的小河大审,律师们充满浓烈火药味的发言,让人恍惚感觉是庭审的错位。
绝大部分辩护律师都直指办案违法,庭审违法。88名辩护律师都在做涉黑部分的无罪辩护。
第一个发表辩护意见的律师是杨金柱。习惯起立脱稿发言的他,就像一架会说话的摇头电扇,五短身材在审判席、公诉席、被告席之间永不停息地转来转去。这架喜欢用排比句的电扇,辩护词气势夺人:“真相已经彰显,事实已经清楚,罪恶已经揭露。本庭审理的涉黑犯罪,是一起典型的公安机关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违法办案,故意构陷的一起案件!”
一年前在重庆为李庄案第二季辩护过的斯伟江,辩护词直接以“小河的黄昏”为题,直指小河大审,实则是重庆打黑模式的翻版。
北京律师何兵的辩护词,听起来就像一位高级领导的政治警告与严厉预言:“小河的审判已经接近尾声,历史的审判即将开始!”
贵州本地律师的勇气与精湛技艺,也可圈可点。一位从火车司机改行而来的贵阳王姓律师说:我感觉我现在从事的法律行业,也是在开一辆法治的火车,我们每个人都应当要尽到自己的职责,让“火车”保持在法治的轨道上,“车”在人在,“车”毁人亡。
始作俑者周泽最后一个发言,他的辩护词成为法庭辩论阶段的压轴。
“本案的辩护,被我视为中国最后的辩护。如果这样的辩护,都不能改变公安做饭、检察端饭、法院吃饭的局面,那么,中国的刑事辩护制度就真的没有存在必要了。这是我动员全国众多著名律师前来参与本案辩护的原因。”
周泽言毕,泪洒法庭。公诉人没有答辩。
张磊发现,黎案被羁押的被告人,已经降到十七人,又回到了本案第一季一审时的原点。
从乐清到小河
从一两个律师单打独斗,到一个庞大的律师团兵团作战,中国刑辩律师们大约用了不到两年事件。
细察小河大审案律师团,最早渊源于2010年底浙江乐清钱云会案中的公民观察团。彼时到乐清参与调查钱案的,只有斯伟江等寥寥几个律师。在几个月后的重庆江北李庄案、北海杨在新案、常熟何强等六民工自卫案等公共事件中,律师团的概念迅速孵化,到小河黎庆洪案时,已基本成型。这似乎是一个巧合,浙江乐清、重庆江北、广西北海、江苏常熟、贵州小河,这些地名都和水相关。
倘以结果论成败,除了李庄案外,这些案子的裁判结果都不如人意。小河大审的判决结果,也和原一审差几相仿。周泽“小河之后,再无刑辩”的说法,由此而出。
7月23日,法律学者谌洪果也写下了这样一段话:从李庄案到北海案,再到今天的小河案,在中国法治的十字路口,中国的一批刑辩律师前赴后继,抱团取暖,形成了一支塑造中国未来美好制度的最为稳健和充满活力的力量。
周泽的前同事、专栏作家十年砍柴称北海和小河案必将载入历史,作为这个时代司法状况最恰当的写照。看到周泽的判决结果微博后,他撰下一联以赠老友:
“公义难求不辞挟泰山以超北海;私权当立终将渡大江如涉小河。”
(感谢张磊《贵阳记》对此文的贡献)
周泽这条微博溢满怒火。因为消息并不乐观——周的当事人黎庆洪被判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成立,黎以首犯获刑15年。其他49名被告人亦因涉黑及其他罪名分别领刑14年到6个月不等,其中黎庆洪之弟黎猛亦获刑5年。
至此,“小河大审”尘埃落定,历时四年之久的黎庆洪案告一段落。
在此前半年间,贵州全省政法机构全线运作,自小河法院到贵阳中院、贵州高院的三级司法机构高度动员。高法高检与公安部、司法部等四大中央司法机构,齐集小河督阵;另一方面,含周泽在内,以数十名从全国各地自带干粮赶来义务辩护的律师为核心,88名辩护律师亦纷赴小河。
控辩审三方对黎案事实与法律的认知,分歧极大:控审方指黎案涉黑无疑,企望绳之以法;辩方力证黎家系清白民企,与涉黑无缘,更兼办案方程序严重违法。法庭上下,双方寸土必争,程序上激烈对抗,实体上密集交锋。该案人数繁多,罪名芜杂,耗时费日,加之黎庆洪的特殊身份,在重庆打黑模式式微的大背景下,黎案由此成为万众聚焦的标志性案件。“小河大审”,乃黎案最为白热化的阶段,亦属事实意义上的收宫环节。
而此时,黎家兄弟等涉案被告人已被羁押近四年。
没有被害人的“黑社会”
由此上溯到4年前的2008年9月10日,刚刚参加完全国汽车拉力赛的贵阳青年企业家、知名赛车手黎庆洪因涉嫌赌博罪,被贵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进而被控涉黑。
37岁的黎庆洪系贵阳市开阳县人,第一个职业是货车司机,1999年,他与同为货车司机的朋友们成立了互助性质的“同心会”。但命运在此时已给他埋下了一个伏笔。
从2002年起,黎庆洪进入迅速上升阶段,通过一系列滚动投资,他和父亲黎崇刚经营磷矿和煤矿,数年间身家过亿,并陆续当上了贵阳市人大代表和贵州省政协委员。好景不长,6年之后,以黎家父子三人陆续被捕为标志,黎庆洪的人生犹如过山车,又进入急剧下降的轨道。
前文所述的“同心会”成为黎庆洪涉黑案的核心所在。起诉书指黎“以同心会为基础,为黎家矿业提供非法保护、聚众斗殴、开设电玩城赌场聚众赌博以及殴打他人等违法犯罪活动,欺压群众,危害一方,形成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综合多方信息,黎庆洪的牢狱之灾,肇始于贵州前政协主席黄瑶一案的查办,也和2008年6月自瓮安事件后开始的贵州全省打黑形势密切相关,盖因开阳与瓮安接壤,黄瑶和黎又都是开阳籍老乡。
华东政法大学童之伟教授曾到庭旁听了三天庭审,认为黎庆洪案是一个“没有被害人、没有民愤”的黑社会,实属罕见。
2010年3月25日,贵阳中院一审判决黎庆洪涉黑罪名成立,黎获重刑19年。含黎的父亲与弟弟在内的其他16名被告人也一并获刑。也恰在此时,同为开阳人的北京律师周泽介入此案,向二审法院力证黎家清白。当年7月12日,贵州高院以此案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
但重审之路一波三折。本以为曙光在望的周泽,彼时浑没料到,他会在此后的两年间深陷此案,乃至成为组织全国律师云集小河的始作俑者,小河大审的发动机。
嘉年华
本应在贵阳中院开庭的黎案,被降低管辖级别至小河法院。在周泽看来,这是个不祥的信号。
在贵州高院发回重审之前,贵州省政法委已经召集公检法联合办案会议,悄然成立了“七一”专案组,对此案扩容,进行重新侦查起诉和审判。等到小河大审开庭前夕,黎案被告人已经由原一审时的17名增加到57名。
周泽的对策是遍邀全国刑辩律师,组团为黎案众多被告人义务辩护。他在业内的好名声,为小河案律师团的出现提供了最基础的可能。
2012年1月9日,小河大审帷幕拉开,1月14日即宣布休庭。短短5天的庭审,律师团可以用“狼狈不堪”来形容。
法庭的严苛超出所有人的预料。四名律师相继被法官逐出法庭,侥幸留下来的律师也鲜有空间,为了争取一分钟发言时间,上海律师吴鹏彬甚至向法官发誓如超时就将吴字倒着写。在审辩双方的一次冲突中,黑龙江律师迟夙生,晕倒在法庭上。这位女律师的另外一重身份是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这次激烈的冲突成为庭审的转折点,合议庭宣布本案延期审理。
在6月8日小河大审再度开庭时,杨名跨、张培鸿等13名律师被告知被告人已经解除了对他们的委托。在类似敏感案件中,想办法将不听话的刺头律师换掉,是常见的做法。
除了75名当地律师,最后坐到法庭上的还有13名外地律师。后者成为律师团的核心。这个核心里,上海律师斯伟江尤其推崇两个打前锋的湖南律师。
拿笔冲锋的,是ID为“青石律师”的湖南律师张磊,张每天一篇庭审实录,短则数千字,长则上万字,33篇《贵阳记》以长微博的形式每晚同步在新浪博客和微博发布,法理人情并备,感性理性兼具,丝毫不比媒体报道逊色,堪称一份每日半夜刊出的“小河晚报”,张磊也由此成为公认的“小河晚报”社长兼总编兼记者。
6月14日,这位祖籍湘西的律师如此记叙当天开完庭后的感受:“晚上在一个贵州民族特色饭馆吃饭,到地方一下车,楼宇亭台间,传来悠悠山歌一声声,霎时,一股热流涌上心头,想起我的阿妹,想起这块土地上勤劳、勇敢、善良、正直的人们。”
7月9日,在一天漫长而激烈的庭审后,他在文中祈祷“法律,请你给我以力量”。
另一个冲锋的是杨金柱律师,这个自号“律坛怪侠”的湖南邵阳人,一站到辩护席上,犹如神功附体,以一套“杨氏刀法”,穿梭在重庆到小河的著名案件。
他善使拖刀计,称庭审估计要到8月30日结束,因为他举证就要用20天时间,除非公诉方撤回黑社会指控;又时不时半真半假地建议法庭让被告人和侦查人员双方当庭对质赌咒,来查明到底有无刑讯逼供。如果他突然站起来举手要求发言,法官多半会满足他的要求,否则这个56岁的湖南律师会在法庭上一直自我罚站。 一位当地律协的领导喜欢把律师团的辩护比作一场足球赛。有前锋,自然也有后卫和中场。这是个寸土必争的赛场。从管辖异议到老虎凳的有无,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到证人出庭作证的许可,甚至律师们微博直播的权利,每一个环节都会引发激烈的争辩。在那些被法庭训诫的选手脸上,很难发现沮丧的神情。
场上的底气来自似乎无穷无尽的候补队员。总会有新的律师宣布随时准备替补,更多的律师则赶赴小河劳军,给队友们捐出一笔经费的同时,再慰劳一顿晚饭。
在律师团下榻的皇嘉大酒店里,每天晚上,换上短裤拖鞋休息的出庭律师们,和箪食壶浆络绎于途的劳军队伍们,在大堂里交谈辩论,如果不是周遭时不时有一两个神色可疑者闪现,就像是一场嘉年华。
督导团
最激烈的庭审争辩,发生在一次《公安侦查终结报告》的文件举证中。冲突的原因,表面是法官认为文件涉密,不应举证。实际上是文件内容涉及到了黎庆洪案专案组的最高指挥,这就是小河大审里口耳相传的神秘“大脑壳”。
另外,小河庭审,两高两部现场督办,最高法院一位庭长、高检院一位厅长,司法部律师司司长以及公安部的领导,齐集贵阳。这是刑事诉讼中极为罕见的豪华阵容。
最终坐在辩护席上的13名外地律师所属地——北京、上海与湖南三地司法行政部门,均派员到贵阳。一位律协领导笑称这些地方督导团是“监军”,因为“县官不如现管”。
6月29日的《贵阳记》记载,公诉人和合议庭各自构建了一个局域网,后方指挥部的相关信息和指令可以随时发送下达到公诉席和合议庭上的电脑屏幕。7月13日,斯伟江以公诉席和审判席都有网线为由,希望律师有平等待遇,请法庭给辩护席也拉上网线。
除了网络、电源插座、话筒音量大小等硬件外,这种不卑不亢的姿态也会体现在前述侦查终结报告的举证冲突中,法庭外,对打来电话的督导团领导,杨金柱说“杨金柱只认法律不认人”,斯伟江的态度是“此乱命也,恕不能奉”。
这本是个戒备森严的法庭,虽是公开审理,在6月8日恢复庭审后鲜有人能进入法庭旁听。转折点,是源于一个贵州学者的旁听之旅。
6月12日,贵州大学经济系教授杨绍政前往法庭旁听受阻,写了一篇《小河黎庆洪涉黑案件旁听流产记》发在新浪博客。随后杨被领导约谈,但该文也起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有关方面调整了限制旁听的做法,公民持身份证登记,经过安检后,大多被允许进入法庭旁听。
1个多月后的7月16日,杨再次前往旁听,如愿以偿后又写了篇《小河黎庆洪涉黑案件旁听成功记》。这次,进到法庭的他发现旁听席上虽然悬挂着各大主流媒体的牌子,但见不到记者的身影。
法院对此案的外宣策略,是通过1月和7月的两次答记者问的通稿。在7月的通稿中,主审法官、审判长小河法院刑庭副庭长黄敏表示:不存在法院做被告人工作,使他们解除与部分律师委托关系的问题;驱逐四名律师,也是因为其强行发言依法而为。对于有人说黎案是“黑打”的看法,黄表示,说这是“黑打”,或者尚不了解真实案情,或者是置事实法律于不顾。
在律师与法庭的舌战之间,变化也在悄然发生:57名被告人中,已经有人在不断保释。一边开庭,一边放人。这种做法闻所未闻。
高潮
周泽一直感念于黎案中被告人的憨直品性。而在此前的重庆李庄案,使得刑辩律师与当事人之间凭空多了一份微妙。
对57名被告人来说,小河大审竟像是某种特殊形式的公民训练,见识在一点点增加,勇气在一天天传染。
被告人会尝试身体力行此前闻所未闻的无罪推定概念,庭审时甚至申请脱掉囚衣再发言。7月10日,蔡峰、何菊建、李相建三名被告人居然当庭控诉,指证小河法院法官曾到看守所提审,做工作逼迫其换掉外地律师。此举极为罕见,法庭被迫休庭查证。
而长达数年的羁押,又像是一所特殊的法学院。在7月13日开始的法庭辩护阶段,黎庆洪的自我辩护长达3小时45分钟,条分缕析,逻辑严谨,最后竟直指控方是用株连九族的方式办案;被告人李相建居然说到了“法条竞合择重处罚”的刑法专业问题。
另外一些被告人的自我辩护听来既质朴又悲酸。被告人黄陆兵说:我只是一个打工仔,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实我有违法犯罪,如果这样也是犯罪行为,那么明年刑法应当修正加一项罪名:打工罪。
被告人的表现,和律师们的影响有直接关系。进入法庭辩论阶段的小河大审,律师们充满浓烈火药味的发言,让人恍惚感觉是庭审的错位。
绝大部分辩护律师都直指办案违法,庭审违法。88名辩护律师都在做涉黑部分的无罪辩护。
第一个发表辩护意见的律师是杨金柱。习惯起立脱稿发言的他,就像一架会说话的摇头电扇,五短身材在审判席、公诉席、被告席之间永不停息地转来转去。这架喜欢用排比句的电扇,辩护词气势夺人:“真相已经彰显,事实已经清楚,罪恶已经揭露。本庭审理的涉黑犯罪,是一起典型的公安机关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违法办案,故意构陷的一起案件!”
一年前在重庆为李庄案第二季辩护过的斯伟江,辩护词直接以“小河的黄昏”为题,直指小河大审,实则是重庆打黑模式的翻版。
北京律师何兵的辩护词,听起来就像一位高级领导的政治警告与严厉预言:“小河的审判已经接近尾声,历史的审判即将开始!”
贵州本地律师的勇气与精湛技艺,也可圈可点。一位从火车司机改行而来的贵阳王姓律师说:我感觉我现在从事的法律行业,也是在开一辆法治的火车,我们每个人都应当要尽到自己的职责,让“火车”保持在法治的轨道上,“车”在人在,“车”毁人亡。
始作俑者周泽最后一个发言,他的辩护词成为法庭辩论阶段的压轴。
“本案的辩护,被我视为中国最后的辩护。如果这样的辩护,都不能改变公安做饭、检察端饭、法院吃饭的局面,那么,中国的刑事辩护制度就真的没有存在必要了。这是我动员全国众多著名律师前来参与本案辩护的原因。”
周泽言毕,泪洒法庭。公诉人没有答辩。
张磊发现,黎案被羁押的被告人,已经降到十七人,又回到了本案第一季一审时的原点。
从乐清到小河
从一两个律师单打独斗,到一个庞大的律师团兵团作战,中国刑辩律师们大约用了不到两年事件。
细察小河大审案律师团,最早渊源于2010年底浙江乐清钱云会案中的公民观察团。彼时到乐清参与调查钱案的,只有斯伟江等寥寥几个律师。在几个月后的重庆江北李庄案、北海杨在新案、常熟何强等六民工自卫案等公共事件中,律师团的概念迅速孵化,到小河黎庆洪案时,已基本成型。这似乎是一个巧合,浙江乐清、重庆江北、广西北海、江苏常熟、贵州小河,这些地名都和水相关。
倘以结果论成败,除了李庄案外,这些案子的裁判结果都不如人意。小河大审的判决结果,也和原一审差几相仿。周泽“小河之后,再无刑辩”的说法,由此而出。
7月23日,法律学者谌洪果也写下了这样一段话:从李庄案到北海案,再到今天的小河案,在中国法治的十字路口,中国的一批刑辩律师前赴后继,抱团取暖,形成了一支塑造中国未来美好制度的最为稳健和充满活力的力量。
周泽的前同事、专栏作家十年砍柴称北海和小河案必将载入历史,作为这个时代司法状况最恰当的写照。看到周泽的判决结果微博后,他撰下一联以赠老友:
“公义难求不辞挟泰山以超北海;私权当立终将渡大江如涉小河。”
(感谢张磊《贵阳记》对此文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