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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通过比较哮喘患者完全控制后继续ICS不同方案的疗效,为制定哮喘长期治疗的最佳方案提供指导意见。方法随机分为甲、乙两组,共治疗6个月。前5个月,甲组轻、中度患者分别吸入辅舒酮250μg/d和500μg/d或等剂量其他激素;后3个月分别降至125μg/d和250μg/d。6个月治疗乙组轻、中度患者的剂量分别250μg/d和500μg/d或等剂量其他激素。监测哮喘症状积分、呼气流速峰值(peak expiratory flow,PEF)、诱导痰嗜酸性粒细胞(eosinophil,EOS)及IL-5浓度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