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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哥达纲领批判》这篇经典著作之中,马克思以严谨的态度深刻论述了马克思劳动权利平等思想,其不仅在社会发展上有范围适用原则,而且在实际应用中有相应度量原则。马克思劳动权利平等思想作为马克思平等思想的基本内容之一,不仅是对前人平等理论的超越,而且对当前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实践指导意义。
关键词:劳动权利平等;适用原则;现实意义
文章编号:978-7-5369-4434-3(2011)01-016-02
马克思以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历史唯物主义为方法论,在继承以往人类有关平等的优秀思想基础之上展开了无产阶级及全人类实现真正平等的道路探索,由此形成了一系列马克思平等思想。马克思劳动平等作为马克思平等思想的基本内容之一,不仅是对前人平等理论的超越,而且对当前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实践指导意义。
一、《哥达纲领批判》中劳动权利平等的产生背景
任何理论都有其生长的土壤,马克思劳动权利平等也离不开当时的社会状况和理论条件。1875年德国工人运动中的两派即爱森纳赫派和拉萨尔派由于急于合并,起草了一个妥协性纲领并在哥达城获得通过。直到1975年3月7日以后,马克思才在报纸上看到了该纲领草案。在接到白拉克征求意见信后的几个星期,马克思对该纲领草案逐条加以分析,详细地写了《德国工人党纲领批注》一文,即后来著名的《哥达纲领批判》。[1]德国工人党纲领把劳动看作一切财富和一切文化的源泉,认为劳动所得应当不折不扣和按照平等的权利属于社会一切成员,要求集体调节总劳动并公平分配劳动所得;要求工人阶级及德国工人党力求用一切合法手段来争取劳动解放,消除一切社会的和政治的不平等;提出了国家的精神的和道德的基础:通过国家实施普遍的和平等的国民教育。[2]该纲领充斥着拉萨尔机会主义,这是爱森纳赫党以原则作交易让步后换得的工人运动的统一。马克思对该纲领中的一些平等口号作了尖锐批判,以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阐释了马克思劳动权利平等思想。
二、《哥达纲领批判》中劳动权利平等的适用原则
马克思以严谨的态度对劳动权利平等思想作了原则界定,深刻论述了马克思主义的重要原理,使得原本模糊的术语变得更加清晰。马克思劳动权利平等思想不仅在社会发展上有范围适用原则,而且在实际应用中有相应度量原则。
1、劳动权利平等的范围原则
平等价值的表达是一种对社会压迫和对抗的拒斥,是对一种美好社会的期望。马克思平等最终实现的前提是消灭阶级,连阶级都不存在的一个社会,人类之间的一切自然就平等了,但是阶级不存在的人类社会,平等往往受制于当时的社会生产方式。人类平等的基本要求是经济平等、政治平等以及社会平等。物质生产的巨大发展提供给人类大量的物质财富,为经济平等实现了基础需要,经济平等是马克思平等的根本要求。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第一次提出了共产主义发展阶段的学说,把共产主义划分成“第一阶段”和“高级阶段”的两个发展过程。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指出,马克思彻底地运用了唯物主义辩证法即发展学说,把共产主义看成是从资本主义中发展出来的。马克思没有经院式地臆造和虚构种种定义,而是分析了共产主义在经济上成熟程度的两个阶段的东西。[3]共产主义第一阶段虽然消灭了阶级,生产资料归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占有,不剥夺任何人占有社会产品的权力,但是该阶段“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所以,在这里平等的权利按照原则仍然是资产阶级的法权。”[4]马克思劳动权利平等的范围原则,恰好就是在这个带着旧社会痕迹仍然遵守着资产阶级法权原则的社会中适用,因为在这个社会里生产力尚不能达到按需分配的分配方式的高度。共产主义高级阶段所具有的特征在这里表现的还不充分、还不完善。生产资料在共产主义第一阶段是直接由社会占有,消费资料却由劳动者个人所有是个人的财产。
2、劳动权利平等的度量原则
在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通行的是调节商品交换(就它是等价的交换而言)的同一原则。每一个生产者在作了各项扣除之后,从社会方面正好领回他所给予社会的一切。生产者所给予社会的就是其个人的劳动量。以一种形式给予社会的劳动量,又以另一种形式全部领了回来。除了个人的消费资料,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成为个人的财产。此时尽管平等的权利仍然遵循资产阶级的法权原则,但是原则和实践在这里已经不再互相矛盾,在商品交换中等价物的交换只存在于平均数中,并不存在于每个个别场合。生产者的权利是和他们提供的劳动成比例的,平等在于以同一的尺度——劳动——来计量。[5]这就是马克思劳动权利平等的度量原则。但是这种交换中的平等原则,却也有不平等的一方面。“这种平等的权利,对不同等的劳动来说是不平等的权利。它不承认任何阶级差别,因为每个人都像其他人一样只是劳动者;但是它默认不同等的个人天赋,因而也就默认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天然特权。”[6]一个人要是在体力或者智力上胜过其他人,那么他在同一时间内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劳动量,结果是一个人或者一个家庭就会比其他的个人与家庭得到的劳动产品更多些而且显得更富裕些,这就使得权利不平等了。但是这种不平等在这个刚刚脱胎于资本主义不平等社会里是无法避免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制约着现实要求。人类的劳动权利平等需要不是主观随意的,而应当是客观的、历史的。
三、《哥达纲领批判》中劳动权利平等的现实意义
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社会,是通向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必经之路。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的所阐述劳动权利平等思想,对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在理论和实践上给与了重要指导,是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的一面旗帜。
1、需要认清具体世情与国情
社会主义是什么,社会主义国家的现状又是什么等问题需要我们必须认清当代具体世情与国情。目前世界发达国家都是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国家屈指可数。美国作为世界超级大国,从综合经济实力的角度来看,其控制着世界的经济、商业和通讯,综合国力超出了世界上的任何一个大国。2001年至今美国的GDP超过其它各洲国家的总和。[7]相反社会主义国家的基础非常薄弱,经济上遭受着发达国家的剪刀差,政治上又遭受到西方国家的主权干涉。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这种差距,不是社会主义制度的问题,而是社会主义国家生产力相对落后的现实困境,因此发展社会主义国家生产力成为解决国内外矛盾的关键所在。世界经济发展不平衡,国家内部发展也不会平衡。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平衡国内经济、政治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促进城乡与区域的全面发展。社会主义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不能急于求成,应当集全民之力建设社会主义,为进入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奠定坚实基础。“斯大林、毛泽东曾过早地宣布已建成社会主义,进入共产主义。由于他们没有在社会主义发展阶段上作出符合实际的科学分析,使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政策和经济体制严重脱离现实,影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8]而邓小平结合中国实际,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把社会主义的认识提到了更高的水平。只有认清时代世情与国情,才能为马克思劳动权利平等的实现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才能够提高劳动者的积极性,从而为社会主义事业注入强大动力。
2、贯彻实施平等的法规和政策
一个社会的健康发展需要各个方面协调一致,需要社会成员发挥应有的积极性。如何使公民更充分地实现国家法律赋予的政治权利,成为有竞争性的社会建设的一部分内容。社会平等不仅有助于营造和平的社会环境,而且是社会流动性的前提,是公平正义的基本内容。所以平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素之一,是社会主义前进的指导方向。[9]解决社会主义前进道路上的疑难问题,必须贯彻和实施平等的政策和法规,全面提高人的素质,不断地发展社会生产力,进而才能够向实现共产主义的价值目标前进。随着各社会主义国家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深入,政治民主的不断推进,各种利益主体必将纷纷凸现,各种利益矛盾也必将此起彼伏。在社会公共权力和公民权利之间,不但要立法规范公权力,而且要通过各种政策法规保证公民权利的践行。公民不但要有平等的劳动权,而且要有平等的就业权和政治参与权。只有营造平等的环境,才能够促进社会主义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海因里希格姆科夫.马克思传[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328.
[2][4][5][6]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M].北京:中共中央高级党校图书馆,1956:26—33;21;21;22.
[3]列宁.列宁选集(第3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200.
[7]杜文君,陈传喜.论美国经济成长与军事战略的互动[J].外军经济,2010,(02).
[8]杜瑞瑞.《哥达纲领批判》中关于认识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理论[J].理论新探,2008,(11).
[9]李艳庆,房蕾.马克思平等观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意义[J].河北北方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06).
关键词:劳动权利平等;适用原则;现实意义
文章编号:978-7-5369-4434-3(2011)01-016-02
马克思以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历史唯物主义为方法论,在继承以往人类有关平等的优秀思想基础之上展开了无产阶级及全人类实现真正平等的道路探索,由此形成了一系列马克思平等思想。马克思劳动平等作为马克思平等思想的基本内容之一,不仅是对前人平等理论的超越,而且对当前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实践指导意义。
一、《哥达纲领批判》中劳动权利平等的产生背景
任何理论都有其生长的土壤,马克思劳动权利平等也离不开当时的社会状况和理论条件。1875年德国工人运动中的两派即爱森纳赫派和拉萨尔派由于急于合并,起草了一个妥协性纲领并在哥达城获得通过。直到1975年3月7日以后,马克思才在报纸上看到了该纲领草案。在接到白拉克征求意见信后的几个星期,马克思对该纲领草案逐条加以分析,详细地写了《德国工人党纲领批注》一文,即后来著名的《哥达纲领批判》。[1]德国工人党纲领把劳动看作一切财富和一切文化的源泉,认为劳动所得应当不折不扣和按照平等的权利属于社会一切成员,要求集体调节总劳动并公平分配劳动所得;要求工人阶级及德国工人党力求用一切合法手段来争取劳动解放,消除一切社会的和政治的不平等;提出了国家的精神的和道德的基础:通过国家实施普遍的和平等的国民教育。[2]该纲领充斥着拉萨尔机会主义,这是爱森纳赫党以原则作交易让步后换得的工人运动的统一。马克思对该纲领中的一些平等口号作了尖锐批判,以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阐释了马克思劳动权利平等思想。
二、《哥达纲领批判》中劳动权利平等的适用原则
马克思以严谨的态度对劳动权利平等思想作了原则界定,深刻论述了马克思主义的重要原理,使得原本模糊的术语变得更加清晰。马克思劳动权利平等思想不仅在社会发展上有范围适用原则,而且在实际应用中有相应度量原则。
1、劳动权利平等的范围原则
平等价值的表达是一种对社会压迫和对抗的拒斥,是对一种美好社会的期望。马克思平等最终实现的前提是消灭阶级,连阶级都不存在的一个社会,人类之间的一切自然就平等了,但是阶级不存在的人类社会,平等往往受制于当时的社会生产方式。人类平等的基本要求是经济平等、政治平等以及社会平等。物质生产的巨大发展提供给人类大量的物质财富,为经济平等实现了基础需要,经济平等是马克思平等的根本要求。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第一次提出了共产主义发展阶段的学说,把共产主义划分成“第一阶段”和“高级阶段”的两个发展过程。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指出,马克思彻底地运用了唯物主义辩证法即发展学说,把共产主义看成是从资本主义中发展出来的。马克思没有经院式地臆造和虚构种种定义,而是分析了共产主义在经济上成熟程度的两个阶段的东西。[3]共产主义第一阶段虽然消灭了阶级,生产资料归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占有,不剥夺任何人占有社会产品的权力,但是该阶段“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所以,在这里平等的权利按照原则仍然是资产阶级的法权。”[4]马克思劳动权利平等的范围原则,恰好就是在这个带着旧社会痕迹仍然遵守着资产阶级法权原则的社会中适用,因为在这个社会里生产力尚不能达到按需分配的分配方式的高度。共产主义高级阶段所具有的特征在这里表现的还不充分、还不完善。生产资料在共产主义第一阶段是直接由社会占有,消费资料却由劳动者个人所有是个人的财产。
2、劳动权利平等的度量原则
在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通行的是调节商品交换(就它是等价的交换而言)的同一原则。每一个生产者在作了各项扣除之后,从社会方面正好领回他所给予社会的一切。生产者所给予社会的就是其个人的劳动量。以一种形式给予社会的劳动量,又以另一种形式全部领了回来。除了个人的消费资料,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成为个人的财产。此时尽管平等的权利仍然遵循资产阶级的法权原则,但是原则和实践在这里已经不再互相矛盾,在商品交换中等价物的交换只存在于平均数中,并不存在于每个个别场合。生产者的权利是和他们提供的劳动成比例的,平等在于以同一的尺度——劳动——来计量。[5]这就是马克思劳动权利平等的度量原则。但是这种交换中的平等原则,却也有不平等的一方面。“这种平等的权利,对不同等的劳动来说是不平等的权利。它不承认任何阶级差别,因为每个人都像其他人一样只是劳动者;但是它默认不同等的个人天赋,因而也就默认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天然特权。”[6]一个人要是在体力或者智力上胜过其他人,那么他在同一时间内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劳动量,结果是一个人或者一个家庭就会比其他的个人与家庭得到的劳动产品更多些而且显得更富裕些,这就使得权利不平等了。但是这种不平等在这个刚刚脱胎于资本主义不平等社会里是无法避免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制约着现实要求。人类的劳动权利平等需要不是主观随意的,而应当是客观的、历史的。
三、《哥达纲领批判》中劳动权利平等的现实意义
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社会,是通向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必经之路。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的所阐述劳动权利平等思想,对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在理论和实践上给与了重要指导,是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的一面旗帜。
1、需要认清具体世情与国情
社会主义是什么,社会主义国家的现状又是什么等问题需要我们必须认清当代具体世情与国情。目前世界发达国家都是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国家屈指可数。美国作为世界超级大国,从综合经济实力的角度来看,其控制着世界的经济、商业和通讯,综合国力超出了世界上的任何一个大国。2001年至今美国的GDP超过其它各洲国家的总和。[7]相反社会主义国家的基础非常薄弱,经济上遭受着发达国家的剪刀差,政治上又遭受到西方国家的主权干涉。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这种差距,不是社会主义制度的问题,而是社会主义国家生产力相对落后的现实困境,因此发展社会主义国家生产力成为解决国内外矛盾的关键所在。世界经济发展不平衡,国家内部发展也不会平衡。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平衡国内经济、政治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促进城乡与区域的全面发展。社会主义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不能急于求成,应当集全民之力建设社会主义,为进入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奠定坚实基础。“斯大林、毛泽东曾过早地宣布已建成社会主义,进入共产主义。由于他们没有在社会主义发展阶段上作出符合实际的科学分析,使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政策和经济体制严重脱离现实,影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8]而邓小平结合中国实际,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把社会主义的认识提到了更高的水平。只有认清时代世情与国情,才能为马克思劳动权利平等的实现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才能够提高劳动者的积极性,从而为社会主义事业注入强大动力。
2、贯彻实施平等的法规和政策
一个社会的健康发展需要各个方面协调一致,需要社会成员发挥应有的积极性。如何使公民更充分地实现国家法律赋予的政治权利,成为有竞争性的社会建设的一部分内容。社会平等不仅有助于营造和平的社会环境,而且是社会流动性的前提,是公平正义的基本内容。所以平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素之一,是社会主义前进的指导方向。[9]解决社会主义前进道路上的疑难问题,必须贯彻和实施平等的政策和法规,全面提高人的素质,不断地发展社会生产力,进而才能够向实现共产主义的价值目标前进。随着各社会主义国家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深入,政治民主的不断推进,各种利益主体必将纷纷凸现,各种利益矛盾也必将此起彼伏。在社会公共权力和公民权利之间,不但要立法规范公权力,而且要通过各种政策法规保证公民权利的践行。公民不但要有平等的劳动权,而且要有平等的就业权和政治参与权。只有营造平等的环境,才能够促进社会主义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海因里希格姆科夫.马克思传[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328.
[2][4][5][6]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M].北京:中共中央高级党校图书馆,1956:26—33;21;21;22.
[3]列宁.列宁选集(第3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200.
[7]杜文君,陈传喜.论美国经济成长与军事战略的互动[J].外军经济,2010,(02).
[8]杜瑞瑞.《哥达纲领批判》中关于认识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理论[J].理论新探,2008,(11).
[9]李艳庆,房蕾.马克思平等观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意义[J].河北北方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