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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包佶;中唐诗人;大历;贞元
摘要:包佶是中唐大历、贞元闻名臣,又是当时的文坛盟主。他于天宝六载进士及第后广交文人,与刘长卿、皇甫兄弟、李纾、顾况、窦叔向、戴叔伦、卢纶、权德舆、皎然、灵澈、梁肃、于邵、孟郊等文人雅士来往密切,且多有酬赠之作。他们的交往与创作对中唐诗歌的发展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 1009—4474(2008)02—0039—05
刘长卿 大历十二年,包佶坐元载党贬岭南。而据蒋寅先生考证,刘长卿大历十二年时在睦州贬所任司马。包佶曾作《岭下卧疾寄刘长卿员外》,对于包佶此诗,刘长卿回赠《酬包谏议佶见寄之什》。包佶诗作于大历十二年或十三年贬于岭南之时,时值秋冬之际,而刘长卿的和诗则作于冬末。
包佶另有《岭下卧疾寄刘长卿员外》,诗云:“一片孤帆无四邻,北风吹过五湖滨。相看尽是江南客,独有君为岭外人”,此诗录自明人补本《万首唐人绝句》卷二七。据陈尚君先生考证,实为包何诗《送乌程王明府贬巴江》。
刘长卿还有《宿严维宅送包佶》(一作皇甫冉诗)。此诗当为皇甫冉诗,题名《宿严维宅送包七》,皇甫冉另有诗《秋夜宿严维宅》,从题名“宿严维宅”知皇甫冉确实曾寄宿严维宅中。另《二皇甫冉集》卷四、《文苑英华》卷二百十七、《唐百家诗选》卷十、《唐诗品汇》卷七十八、《唐诗纪事》卷二十七俱收作冉诗,当是。《刘随州集》卷五收《宿严维宅送包佶》作刘长卿诗,当是误收,《全唐诗》“一作”当据此。
皇甫冉、皇甫曾兄弟 皇甫兄弟与包佶是同乡,老家都在润州丹阳,所以皇甫兄弟二人与包佶多有交往。皇甫冉在天宝十二三年便与包佶在京相识,有诗《送包佶赋得天津桥》为证。据储仲君先生考证,此诗作于天宝十二三年皇甫冉移居西京之前,在洛阳送包佶东归作,当时包佶已登进士第。作为同乡,又都身处洛阳,二人相识并相知相交也是情理中事。
皇甫冉还曾作《宿严维宅送包七》,此诗内容与刘长卿诗《宿严维宅送包佶》同,据前证当为皇甫冉诗。据储仲君先生考此诗作于至德元年,时二人同避地越州。
贞元元年皇甫曾卒,包佶、卢纶等人曾制诗哭之。据现存卢纶诗《同兵部李纾侍郎刑部包佶侍郎哭皇甫侍御曾》之诗题可证,时包佶任刑部侍郎,李纾任兵部侍郎。
李纾 包佶于贞元年间在朝任要职,李纾亦于贞元初在京掌要务。此期间二人交往甚密,多有酬唱。贞元元年九十月间包佶作《酬兵部李侍郎晚过东厅之作》(时自刑部侍郎拜祭酒)酬李纾。贞元四年八月到贞元八年二月李纾任吏部尚书期间包估有诗《同李吏部伏日口号呈元庶子路中丞》、《抱疾谢李吏部赠诃黎勒叶》。
贞元四年,包佶、李纾奉诏补郊庙乐章。据《册府元龟·掌礼部》作乐“条五”载:“(贞元)四年五月诏有司,补诸庙所缺乐章,自开元以来,外风伯、雨师为中祀,及创置德明皇帝、兴圣皇帝、让皇帝、武成王庙,假郊庙乐章,并未奏撰,及是有司,以功绩各异请补其缺词,帝乃令其臣李泌撰之,泌未撰物,故遂命于邵、包佶、李纾等分为之。”
元人吴师道在其诗话中曾这样评价:“大历后,李纾、包佶有盛名,叔伦、士元从容其间,诗思逸发,于绮丽外仍有思致,非余子所及也”,可见包佶、李纾在贞元初确实盛名一时。《全唐文》卷六百五《澈上人文集序》载:“皎然以书荐於词人包侍郎佶,包得之大喜。又以书致於李侍郎纾。是时以文章风韵主盟於世者曰包、李。”包佶、李纾得到这样的评价,不单单是由于他们二人当时高人一等的政治地位。包佶建中末任御史中丞时,清昼即皎然之《赠包中丞书》就称:“今海内诗人,以中丞为龙门”;《新唐书·文艺下》载:“德宗以天下平,贞元四年九月,诏群臣宴曲江,自为诗,敕宰相择文人赓和。李泌等请群臣皆和,帝自第之,以太真、李纾等为上,鲍防、于邵等次之,张濛等为下。”从这两则材料中我们都可以看出包佶与李纾是确有诗才的。二人作为宫廷诗人的代表,对贞元前后的诗风影响颇大。正如《旧唐书·路嗣恭传》所载:“自贞元初李纾包佶辈迄于元和末,仅四十年,朝之名卿减从之游,高歌纵酒,不屑外虑,未尝问家事,人亦以和易称之。”当时文人若能得到包、李二人的赏识,便能提高自己在诗坛的影响。像卢纶、灵澈就曾见知于包、李。
顾况据蒋寅先生考证,顾况大约在贞元三年秋冬间入京为著作郎。贞元四年夏包佶作《顾著作宅赋诗》酬之,顾况亦有诗《寄秘书包监》。顾况于贞元五年被贬为饶州司户参军之后,于贞元八年作此诗,希望秘书监包佶举荐。包佶亦作《酬顾况见寄》作答。
窦叔向包佶于大历十二年夏四月壬午因坐元载党贬官岭南。大历十三年春,包佶在贬所作《答窦拾遗卧病见寄》,诗题中提到的窦拾遗就是窦叔向。据《唐才子传》载:“及衮为相,擢左拾遗内供奉”。《旧唐书·代宗纪》载:“(十二年)夏四月壬午……常衮为门下侍郎,并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包佶还曾为窦叔向集制序。据《全唐文》卷七六一《窦常传》载:“府君讳常……皇考叔向,仕至左拾遗……有‘礼逊生前贵,恩追殁后荣’,又‘命妇羞苹叶,都人插柰花’,又‘禁兵环素帘,宫女哭寒云’,备在文集,故刑部侍郎包佶制序”。《新唐书·艺文志》载:“窦叔向集七卷”
贞元八年包佶卒,叔向子窦常、窦牟作挽歌悼之。窦常作《故秘监丹阳郡公延陵包公挽歌词》,窦牟作《故秘监丹阳郡公延陵包公挽歌》。
戴叔伦 据《新唐书·高适传》知戴叔伦为润州金坛人,与包佶同乡。
戴叔伦有诗《将游东都留别包谏议》,诗中有“墨绶”一词。据《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县令、长,皆秦官,掌治其县。万户以上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减万户为长,秩五百石至三百石……秩比六百石以上,皆铜印墨绶。”又《后汉书·蔡邕传》:“墨绶长吏,职典理人。”叫后因以“墨绶”作为县官及其职权的象征。据陆长源《唐东阳令戴公去思颂》,建中元年叔伦出任东阳令。而建中元年包佶由江州刺史权领盐铁财货及诸道财赋输京,时在京,而叔伦若在东阳任上,就不可能有此留别之作了。或许叔伦此时已接到任命诏书,但尚未赴任,于赴任前往东都一游,而以此诗赠包佶。“县当仙洞口”指金华洞在东阳县北三十里,“路过故园东”指诗人想象由洛阳赴东阳需要经过润州,从京口过江。这里的“故园”同时也能勾起二人对家乡润州的思念。
戴叔伦另有诗《将赴东阳留上包谏议》,此时戴叔伦将要赴任,留此诗以赠包佶。
卢纶 卢纶《郊居对雨寄赵涓给事包佶郎中》诗中有“应怜在泥滓,无路托高车”句,显系指自己尚未登第人仕之事。据傅璇琮先生考证,卢纶“大历初,还京师”(《旧唐书·卢简辞传》)而数举进士不第,于长安郊区终南山居住,准备应试前将此诗寄与包佶与赵涓,望提拔举荐。
卢纶另有《酬包佶郎中览拙卷后见寄》,此 诗题中称“包佶郎中”,当与《郊居对雨寄赵涓给事包佶郎中》之郎中同一官职,所以二诗所作时间也相差不远。或许包佶览卢纶《郊居》诗后曾回书,惜包佶回书已不存,卢纶即回此诗以谢之。
此后不久,卢纶就受到宰相元载、王缙等人的推荐而步入仕途。《旧唐书·卢简辞传》载:“宰相王缙奏为集贤学士、秘书省校书郎”。到大历九年九月或稍后,包佶、卢纶都曾作诗和常衮《晚秋集贤院即事寄徐薛二侍郎》,包佶作《奉和常阁老晚秋集贤院即事寄赠徐薛二侍郎》,卢纶作《和常舍人晚秋集贤院即事十二韵寄赠江南徐薛二侍郎》,另独孤及、钱起、司空曙亦和过此诗。此时包佶与卢纶二人都在京任职,又同与元载、王缙交,所以在此期间二人多有往来。如卢纶诗《苦雨闻包谏议欲见访戏赠》即当作于此时。
大历十二年王缙、元载获罪,卢纶与包佶坐累,卢纶因此下狱,而包佶亦被远贬岭南。
贞元元年皇甫曾卒,包佶与卢纶都曾作诗哭之,卢纶诗《同兵部李纾侍郎刑部包佶侍郎哭皇甫侍御曾》诗题便可为证。
权德舆据《唐五代文学编年史》,大历十四年秋,权德舆居润州丹阳,包佶亦从岭南北返归润州老家,故权德舆陪同游览,同作诗《湖墅路中举帆》。今存权德舆诗《陪包谏议湖墅路中举帆(同用山字)》。
实际上包佶与权德舆同游湖墅之时,只是出于一种相互的礼遇,并无深交。直到建中二年底,权德舆才由睦州杜给事杜亚引荐给包佶。而权德舆对此甚为感激,曾作《与睦州杜给事书》给杜亚,书曰:“近又承寓书于包中丞丈,过有称赏,永怀惭戴,何可言喻?”而此时包佶任汴东两税使兼中朝御史中丞之职。
从建中二年底包佶掌江南财赋到贞元元年人朝任刑部侍郎,权德舆都在其幕府任从事。期间与他同在包佶幕府的还有王绍、卢坦、张登等。有以下材料为证:《奉和许阁老酬淮南崔十七端公见寄》有注云:“德舆建中兴元之间,与崔同为盐铁邑(当为包)大夫,从事扬子既济寺”;《王公改葬墓志铭》:“德舆与其先人(王绍)同于汴东、江西从事,同为郎吏,同为尚书”;《卢公(坦)神道碑铭》:“某建中末与公同为丹阳公从事”;《唐故漳州刺史张(登)君集序》:“以予建中初同为丹阳公从事,捧持遗文,拜泣见托”。
贞元八年包佶卒,已回京任太常博士的权德舆为包佶撰祭文,其《祭秘书包监文》几乎是包佶一生主要经历的记录。
皎然 兴元元年孟春,皎然作《赠包中丞书》。
据贾晋华先生考证,大历四年至贞元中,皎然基本上定居湖州,主持妙喜寺佛事。所以包佶与皎然的相识应当在大历十二年后包佶从岭南北返任江州刺史之后,到建中年间时二人已多酬唱之作。这一点我们可以从《赠包中丞书》一文中找到依据,文中曰:“去岁马某往,已奉状,计上达”,知皎然曾托一姓马之人问候包佶。文中又说读到包佶《对酒赠故人》诗,可知二人亦多有诗酬唱。或者《对酒赠故人》一诗之“故人”所指即为皎然亦未可知。因为文中最后又说:“近应府公三五首,谨凭灵澈上人呈上”,当为包佶将几首新作之诗包括《对酒赠故人》寄与皎然,而皎然亦回“应”三五首,并将灵澈荐于包佶。
灵澈《澈上人文集序》载:“上人生于会稽……号灵澈,字源澄……从越客严维学为诗,遂籍籍有闻。维卒,乃抵吴兴,与长老诗僧皎然游,讲艺益至。皎然以书荐于词人包侍郎佶,包得之大喜。又以书致于李侍郎纾。是时以文章风韵主盟于世者日包、李。以是上人之名由三公而扬……贞元中,西游京师,名振辇下。”《宋高僧传·唐会稽云门寺灵澈传》亦载:“释灵澈……居越溪云门寺……与杼山昼师一见为林下之游。互相击节。昼与书上包佶中丞。盛标拣其警句……昼又赍诗附澈去见。佶礼遇非轻。”文中的“昼”即皎然。皎然建中四年春所作《赠包中丞书》即为文中所提之上书,上文中说:“盛标拣其警句”,皎然赠书之中确实是如此作的,共拣了灵澈十二首诗的句子。灵澈后于“贞元中,西游京师”,正是拿着皎然的书信去拜会包佶的,赠书中曰:“近应府公三五首,谨凭灵澈上人呈上”那么灵澈则是于建中四年春后不久即出发赴京的。
灵澈另有一首诗《东林寺寄包侍御》,有人认为题中包侍御是指包佶,题中“侍御”当为“侍郎”之误。这似乎是有问题的。包佶任刑部侍郎时间不长便拜为国子祭酒了,时间为贞元元年三月到秋冬之际。按此该诗当亦作于此时,但据前考,灵澈贞元初当在京师,而居于庐山东林寺时当是离京之后事了。或认为包佶曾任侍御职,包佶于兴元元年入京之后,其官职任免脉络很清晰,史料中并未谈到其曾任侍御之职,那么我们可以认为此包侍御并非包佶。也有人认为灵澈作此诗时还未赴京,这显然也是不可能的,单从包佶结识灵澈是在其赴京之后便可以否定了。
另外,灵澈、包佶都曾和路应诗《仙岩四瀑布即事寄上秘书包监侍郎七兄吏部李侍郎十七兄婺州赵中丞处州齐谏议明州李九郎十四韵》,灵澈诗为《奉和郎中题仙岩瀑布十四韵》(略)。据宋人陈思《宝刻丛编》卷十三载:“唐仙岩瀑布诗,路应等唱和行书贞元七年三月”。路应诗题中的“秘书包监侍郎七兄”即指包佶,而包佶贞元七年确实在秘书监任,合诗题。现存的和诗还有李缜《奉和郎中游仙岩四瀑布寄包秘监李吏部赵婺州中丞齐处州谏议十四韵》、戴公怀《奉和郎中游仙岩四瀑布兼寄李吏部包秘监赵婺州齐处州》、孟翔《奉和郎中游仙岩四瀑布兼寄李吏部包秘监判官》。
梁肃 建中三四年间,包佶掌赋扬州。据胡大浚先生考证,梁肃时在常州¨引。梁肃作《奉送刘侍御赴上都序》,文曰:“故刘君朝服贲然,将如京师。御史延陵包公,祖而觞之,且曰:‘《易传》不云,立诚以居业,《论语》不云,邦有道则智?吾子居可大之业,当则智之时,是往也,将贺不暇,岂怆别乎!二三子尚未醉,盍各赋诗,以代疏麻瑶华之赠!’中丞既歌首章,命和者用古意,皆以一百字成之,凡七篇。”据此文可知,刘侍御赴上都时包佶曾送之,且倡多人赋诗以赠,包佶歌首章,梁肃作序。但梁肃当时是否在场已难确知。
贞元八年四月,包佶卒,梁肃为包佶诗集制序《秘书监包府君集序》。序文文题称包佶为“府君”,可知当时包佶已故。
于邵建中年间包佶与于邵便已交往,且多有酬赠。建中二年四月于邵贬桂州长史之时包佶曾作《酬于侍郎湖南见寄十四韵》以勉,于邵亦曾作文《送郑判官之广州序》,文曰:“……秋九月,荐加五府之命,自岭之外,一以咨之。而中丞包公,举贤任能,捐万里劳费之烦,委一都专达之计。我州我庶,虽违德实难;予取予求,而受赐犹旧。”文中的中丞包公即建中三、四年任御史中丞的包佶。
贞元初,包佶、于邵皆在京任职。包佶、于邵、李纾还曾应诏分补郊庙乐章。《唐会要》载:“(贞元二年)四月,诏武成王庙乐章,并未奏撰,宜令于邵等撰进。”《册府元龟·掌礼部》作乐五条亦载:“(贞元)四年五月诏有司,补诸庙所缺乐章,自开元以来,外风伯、雨师为中祀,及创置德明皇帝、兴圣皇帝、让皇帝、武成王庙,假郊庙乐章,并未奏撰,及是有司,以功绩各异请补其缺词,帝乃令其臣李泌撰之,泌未撰物,故遂命于邵、包佶、李纾等分为之。”到贞元六年五月,各乐章已完成,《唐会要》载:“六年五月以风师雨师武成王等乐章,付有司施之。”而《唐会要》又载:“《武成王庙乐章五奏宣和之舞三变》贞元六年原王傅于邵撰。”
孟郊 贞元元年秋冬之际到贞元五年冬,包佶任国子监祭酒。而孟郊当在赴京应试之前曾向包佶呈诗《上包祭酒》,望包举荐。
据华忱之先生《孟郊年谱》,贞元七年、八年孟郊赴京两试进士未果。韩愈文《贞曜先生墓志铭》载:“……年几五十,始以尊夫人之命,来集京师,从进士试,既得,即去。间四年,又命来,选为溧阳尉,迎侍溧上。”贞元八年四月包佶卒,孟郊在京作《哭秘书包大监》哭之。
(责任编辑:武丽霞)
摘要:包佶是中唐大历、贞元闻名臣,又是当时的文坛盟主。他于天宝六载进士及第后广交文人,与刘长卿、皇甫兄弟、李纾、顾况、窦叔向、戴叔伦、卢纶、权德舆、皎然、灵澈、梁肃、于邵、孟郊等文人雅士来往密切,且多有酬赠之作。他们的交往与创作对中唐诗歌的发展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 1009—4474(2008)02—0039—05
刘长卿 大历十二年,包佶坐元载党贬岭南。而据蒋寅先生考证,刘长卿大历十二年时在睦州贬所任司马。包佶曾作《岭下卧疾寄刘长卿员外》,对于包佶此诗,刘长卿回赠《酬包谏议佶见寄之什》。包佶诗作于大历十二年或十三年贬于岭南之时,时值秋冬之际,而刘长卿的和诗则作于冬末。
包佶另有《岭下卧疾寄刘长卿员外》,诗云:“一片孤帆无四邻,北风吹过五湖滨。相看尽是江南客,独有君为岭外人”,此诗录自明人补本《万首唐人绝句》卷二七。据陈尚君先生考证,实为包何诗《送乌程王明府贬巴江》。
刘长卿还有《宿严维宅送包佶》(一作皇甫冉诗)。此诗当为皇甫冉诗,题名《宿严维宅送包七》,皇甫冉另有诗《秋夜宿严维宅》,从题名“宿严维宅”知皇甫冉确实曾寄宿严维宅中。另《二皇甫冉集》卷四、《文苑英华》卷二百十七、《唐百家诗选》卷十、《唐诗品汇》卷七十八、《唐诗纪事》卷二十七俱收作冉诗,当是。《刘随州集》卷五收《宿严维宅送包佶》作刘长卿诗,当是误收,《全唐诗》“一作”当据此。
皇甫冉、皇甫曾兄弟 皇甫兄弟与包佶是同乡,老家都在润州丹阳,所以皇甫兄弟二人与包佶多有交往。皇甫冉在天宝十二三年便与包佶在京相识,有诗《送包佶赋得天津桥》为证。据储仲君先生考证,此诗作于天宝十二三年皇甫冉移居西京之前,在洛阳送包佶东归作,当时包佶已登进士第。作为同乡,又都身处洛阳,二人相识并相知相交也是情理中事。
皇甫冉还曾作《宿严维宅送包七》,此诗内容与刘长卿诗《宿严维宅送包佶》同,据前证当为皇甫冉诗。据储仲君先生考此诗作于至德元年,时二人同避地越州。
贞元元年皇甫曾卒,包佶、卢纶等人曾制诗哭之。据现存卢纶诗《同兵部李纾侍郎刑部包佶侍郎哭皇甫侍御曾》之诗题可证,时包佶任刑部侍郎,李纾任兵部侍郎。
李纾 包佶于贞元年间在朝任要职,李纾亦于贞元初在京掌要务。此期间二人交往甚密,多有酬唱。贞元元年九十月间包佶作《酬兵部李侍郎晚过东厅之作》(时自刑部侍郎拜祭酒)酬李纾。贞元四年八月到贞元八年二月李纾任吏部尚书期间包估有诗《同李吏部伏日口号呈元庶子路中丞》、《抱疾谢李吏部赠诃黎勒叶》。
贞元四年,包佶、李纾奉诏补郊庙乐章。据《册府元龟·掌礼部》作乐“条五”载:“(贞元)四年五月诏有司,补诸庙所缺乐章,自开元以来,外风伯、雨师为中祀,及创置德明皇帝、兴圣皇帝、让皇帝、武成王庙,假郊庙乐章,并未奏撰,及是有司,以功绩各异请补其缺词,帝乃令其臣李泌撰之,泌未撰物,故遂命于邵、包佶、李纾等分为之。”
元人吴师道在其诗话中曾这样评价:“大历后,李纾、包佶有盛名,叔伦、士元从容其间,诗思逸发,于绮丽外仍有思致,非余子所及也”,可见包佶、李纾在贞元初确实盛名一时。《全唐文》卷六百五《澈上人文集序》载:“皎然以书荐於词人包侍郎佶,包得之大喜。又以书致於李侍郎纾。是时以文章风韵主盟於世者曰包、李。”包佶、李纾得到这样的评价,不单单是由于他们二人当时高人一等的政治地位。包佶建中末任御史中丞时,清昼即皎然之《赠包中丞书》就称:“今海内诗人,以中丞为龙门”;《新唐书·文艺下》载:“德宗以天下平,贞元四年九月,诏群臣宴曲江,自为诗,敕宰相择文人赓和。李泌等请群臣皆和,帝自第之,以太真、李纾等为上,鲍防、于邵等次之,张濛等为下。”从这两则材料中我们都可以看出包佶与李纾是确有诗才的。二人作为宫廷诗人的代表,对贞元前后的诗风影响颇大。正如《旧唐书·路嗣恭传》所载:“自贞元初李纾包佶辈迄于元和末,仅四十年,朝之名卿减从之游,高歌纵酒,不屑外虑,未尝问家事,人亦以和易称之。”当时文人若能得到包、李二人的赏识,便能提高自己在诗坛的影响。像卢纶、灵澈就曾见知于包、李。
顾况据蒋寅先生考证,顾况大约在贞元三年秋冬间入京为著作郎。贞元四年夏包佶作《顾著作宅赋诗》酬之,顾况亦有诗《寄秘书包监》。顾况于贞元五年被贬为饶州司户参军之后,于贞元八年作此诗,希望秘书监包佶举荐。包佶亦作《酬顾况见寄》作答。
窦叔向包佶于大历十二年夏四月壬午因坐元载党贬官岭南。大历十三年春,包佶在贬所作《答窦拾遗卧病见寄》,诗题中提到的窦拾遗就是窦叔向。据《唐才子传》载:“及衮为相,擢左拾遗内供奉”。《旧唐书·代宗纪》载:“(十二年)夏四月壬午……常衮为门下侍郎,并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包佶还曾为窦叔向集制序。据《全唐文》卷七六一《窦常传》载:“府君讳常……皇考叔向,仕至左拾遗……有‘礼逊生前贵,恩追殁后荣’,又‘命妇羞苹叶,都人插柰花’,又‘禁兵环素帘,宫女哭寒云’,备在文集,故刑部侍郎包佶制序”。《新唐书·艺文志》载:“窦叔向集七卷”
贞元八年包佶卒,叔向子窦常、窦牟作挽歌悼之。窦常作《故秘监丹阳郡公延陵包公挽歌词》,窦牟作《故秘监丹阳郡公延陵包公挽歌》。
戴叔伦 据《新唐书·高适传》知戴叔伦为润州金坛人,与包佶同乡。
戴叔伦有诗《将游东都留别包谏议》,诗中有“墨绶”一词。据《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县令、长,皆秦官,掌治其县。万户以上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减万户为长,秩五百石至三百石……秩比六百石以上,皆铜印墨绶。”又《后汉书·蔡邕传》:“墨绶长吏,职典理人。”叫后因以“墨绶”作为县官及其职权的象征。据陆长源《唐东阳令戴公去思颂》,建中元年叔伦出任东阳令。而建中元年包佶由江州刺史权领盐铁财货及诸道财赋输京,时在京,而叔伦若在东阳任上,就不可能有此留别之作了。或许叔伦此时已接到任命诏书,但尚未赴任,于赴任前往东都一游,而以此诗赠包佶。“县当仙洞口”指金华洞在东阳县北三十里,“路过故园东”指诗人想象由洛阳赴东阳需要经过润州,从京口过江。这里的“故园”同时也能勾起二人对家乡润州的思念。
戴叔伦另有诗《将赴东阳留上包谏议》,此时戴叔伦将要赴任,留此诗以赠包佶。
卢纶 卢纶《郊居对雨寄赵涓给事包佶郎中》诗中有“应怜在泥滓,无路托高车”句,显系指自己尚未登第人仕之事。据傅璇琮先生考证,卢纶“大历初,还京师”(《旧唐书·卢简辞传》)而数举进士不第,于长安郊区终南山居住,准备应试前将此诗寄与包佶与赵涓,望提拔举荐。
卢纶另有《酬包佶郎中览拙卷后见寄》,此 诗题中称“包佶郎中”,当与《郊居对雨寄赵涓给事包佶郎中》之郎中同一官职,所以二诗所作时间也相差不远。或许包佶览卢纶《郊居》诗后曾回书,惜包佶回书已不存,卢纶即回此诗以谢之。
此后不久,卢纶就受到宰相元载、王缙等人的推荐而步入仕途。《旧唐书·卢简辞传》载:“宰相王缙奏为集贤学士、秘书省校书郎”。到大历九年九月或稍后,包佶、卢纶都曾作诗和常衮《晚秋集贤院即事寄徐薛二侍郎》,包佶作《奉和常阁老晚秋集贤院即事寄赠徐薛二侍郎》,卢纶作《和常舍人晚秋集贤院即事十二韵寄赠江南徐薛二侍郎》,另独孤及、钱起、司空曙亦和过此诗。此时包佶与卢纶二人都在京任职,又同与元载、王缙交,所以在此期间二人多有往来。如卢纶诗《苦雨闻包谏议欲见访戏赠》即当作于此时。
大历十二年王缙、元载获罪,卢纶与包佶坐累,卢纶因此下狱,而包佶亦被远贬岭南。
贞元元年皇甫曾卒,包佶与卢纶都曾作诗哭之,卢纶诗《同兵部李纾侍郎刑部包佶侍郎哭皇甫侍御曾》诗题便可为证。
权德舆据《唐五代文学编年史》,大历十四年秋,权德舆居润州丹阳,包佶亦从岭南北返归润州老家,故权德舆陪同游览,同作诗《湖墅路中举帆》。今存权德舆诗《陪包谏议湖墅路中举帆(同用山字)》。
实际上包佶与权德舆同游湖墅之时,只是出于一种相互的礼遇,并无深交。直到建中二年底,权德舆才由睦州杜给事杜亚引荐给包佶。而权德舆对此甚为感激,曾作《与睦州杜给事书》给杜亚,书曰:“近又承寓书于包中丞丈,过有称赏,永怀惭戴,何可言喻?”而此时包佶任汴东两税使兼中朝御史中丞之职。
从建中二年底包佶掌江南财赋到贞元元年人朝任刑部侍郎,权德舆都在其幕府任从事。期间与他同在包佶幕府的还有王绍、卢坦、张登等。有以下材料为证:《奉和许阁老酬淮南崔十七端公见寄》有注云:“德舆建中兴元之间,与崔同为盐铁邑(当为包)大夫,从事扬子既济寺”;《王公改葬墓志铭》:“德舆与其先人(王绍)同于汴东、江西从事,同为郎吏,同为尚书”;《卢公(坦)神道碑铭》:“某建中末与公同为丹阳公从事”;《唐故漳州刺史张(登)君集序》:“以予建中初同为丹阳公从事,捧持遗文,拜泣见托”。
贞元八年包佶卒,已回京任太常博士的权德舆为包佶撰祭文,其《祭秘书包监文》几乎是包佶一生主要经历的记录。
皎然 兴元元年孟春,皎然作《赠包中丞书》。
据贾晋华先生考证,大历四年至贞元中,皎然基本上定居湖州,主持妙喜寺佛事。所以包佶与皎然的相识应当在大历十二年后包佶从岭南北返任江州刺史之后,到建中年间时二人已多酬唱之作。这一点我们可以从《赠包中丞书》一文中找到依据,文中曰:“去岁马某往,已奉状,计上达”,知皎然曾托一姓马之人问候包佶。文中又说读到包佶《对酒赠故人》诗,可知二人亦多有诗酬唱。或者《对酒赠故人》一诗之“故人”所指即为皎然亦未可知。因为文中最后又说:“近应府公三五首,谨凭灵澈上人呈上”,当为包佶将几首新作之诗包括《对酒赠故人》寄与皎然,而皎然亦回“应”三五首,并将灵澈荐于包佶。
灵澈《澈上人文集序》载:“上人生于会稽……号灵澈,字源澄……从越客严维学为诗,遂籍籍有闻。维卒,乃抵吴兴,与长老诗僧皎然游,讲艺益至。皎然以书荐于词人包侍郎佶,包得之大喜。又以书致于李侍郎纾。是时以文章风韵主盟于世者日包、李。以是上人之名由三公而扬……贞元中,西游京师,名振辇下。”《宋高僧传·唐会稽云门寺灵澈传》亦载:“释灵澈……居越溪云门寺……与杼山昼师一见为林下之游。互相击节。昼与书上包佶中丞。盛标拣其警句……昼又赍诗附澈去见。佶礼遇非轻。”文中的“昼”即皎然。皎然建中四年春所作《赠包中丞书》即为文中所提之上书,上文中说:“盛标拣其警句”,皎然赠书之中确实是如此作的,共拣了灵澈十二首诗的句子。灵澈后于“贞元中,西游京师”,正是拿着皎然的书信去拜会包佶的,赠书中曰:“近应府公三五首,谨凭灵澈上人呈上”那么灵澈则是于建中四年春后不久即出发赴京的。
灵澈另有一首诗《东林寺寄包侍御》,有人认为题中包侍御是指包佶,题中“侍御”当为“侍郎”之误。这似乎是有问题的。包佶任刑部侍郎时间不长便拜为国子祭酒了,时间为贞元元年三月到秋冬之际。按此该诗当亦作于此时,但据前考,灵澈贞元初当在京师,而居于庐山东林寺时当是离京之后事了。或认为包佶曾任侍御职,包佶于兴元元年入京之后,其官职任免脉络很清晰,史料中并未谈到其曾任侍御之职,那么我们可以认为此包侍御并非包佶。也有人认为灵澈作此诗时还未赴京,这显然也是不可能的,单从包佶结识灵澈是在其赴京之后便可以否定了。
另外,灵澈、包佶都曾和路应诗《仙岩四瀑布即事寄上秘书包监侍郎七兄吏部李侍郎十七兄婺州赵中丞处州齐谏议明州李九郎十四韵》,灵澈诗为《奉和郎中题仙岩瀑布十四韵》(略)。据宋人陈思《宝刻丛编》卷十三载:“唐仙岩瀑布诗,路应等唱和行书贞元七年三月”。路应诗题中的“秘书包监侍郎七兄”即指包佶,而包佶贞元七年确实在秘书监任,合诗题。现存的和诗还有李缜《奉和郎中游仙岩四瀑布寄包秘监李吏部赵婺州中丞齐处州谏议十四韵》、戴公怀《奉和郎中游仙岩四瀑布兼寄李吏部包秘监赵婺州齐处州》、孟翔《奉和郎中游仙岩四瀑布兼寄李吏部包秘监判官》。
梁肃 建中三四年间,包佶掌赋扬州。据胡大浚先生考证,梁肃时在常州¨引。梁肃作《奉送刘侍御赴上都序》,文曰:“故刘君朝服贲然,将如京师。御史延陵包公,祖而觞之,且曰:‘《易传》不云,立诚以居业,《论语》不云,邦有道则智?吾子居可大之业,当则智之时,是往也,将贺不暇,岂怆别乎!二三子尚未醉,盍各赋诗,以代疏麻瑶华之赠!’中丞既歌首章,命和者用古意,皆以一百字成之,凡七篇。”据此文可知,刘侍御赴上都时包佶曾送之,且倡多人赋诗以赠,包佶歌首章,梁肃作序。但梁肃当时是否在场已难确知。
贞元八年四月,包佶卒,梁肃为包佶诗集制序《秘书监包府君集序》。序文文题称包佶为“府君”,可知当时包佶已故。
于邵建中年间包佶与于邵便已交往,且多有酬赠。建中二年四月于邵贬桂州长史之时包佶曾作《酬于侍郎湖南见寄十四韵》以勉,于邵亦曾作文《送郑判官之广州序》,文曰:“……秋九月,荐加五府之命,自岭之外,一以咨之。而中丞包公,举贤任能,捐万里劳费之烦,委一都专达之计。我州我庶,虽违德实难;予取予求,而受赐犹旧。”文中的中丞包公即建中三、四年任御史中丞的包佶。
贞元初,包佶、于邵皆在京任职。包佶、于邵、李纾还曾应诏分补郊庙乐章。《唐会要》载:“(贞元二年)四月,诏武成王庙乐章,并未奏撰,宜令于邵等撰进。”《册府元龟·掌礼部》作乐五条亦载:“(贞元)四年五月诏有司,补诸庙所缺乐章,自开元以来,外风伯、雨师为中祀,及创置德明皇帝、兴圣皇帝、让皇帝、武成王庙,假郊庙乐章,并未奏撰,及是有司,以功绩各异请补其缺词,帝乃令其臣李泌撰之,泌未撰物,故遂命于邵、包佶、李纾等分为之。”到贞元六年五月,各乐章已完成,《唐会要》载:“六年五月以风师雨师武成王等乐章,付有司施之。”而《唐会要》又载:“《武成王庙乐章五奏宣和之舞三变》贞元六年原王傅于邵撰。”
孟郊 贞元元年秋冬之际到贞元五年冬,包佶任国子监祭酒。而孟郊当在赴京应试之前曾向包佶呈诗《上包祭酒》,望包举荐。
据华忱之先生《孟郊年谱》,贞元七年、八年孟郊赴京两试进士未果。韩愈文《贞曜先生墓志铭》载:“……年几五十,始以尊夫人之命,来集京师,从进士试,既得,即去。间四年,又命来,选为溧阳尉,迎侍溧上。”贞元八年四月包佶卒,孟郊在京作《哭秘书包大监》哭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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