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外部性出发,可以将耕地保护的外部性补偿界定在粮食主销区对粮食主产区的经济补偿,从而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补偿机制。(1)粮食主销区的土地产出效率高于粮食主产区,因而具有对主产区进行经济补偿的现实条件和意愿;(2)通过GDP增长提成、机会成本税及市场调节的途径,可以实现基于粮食安全的耕地保护外部性的有效补偿;(3)在补偿机制运作上,要合理界定税费收交主体与额度,制定可行的征收办法。要强化基于市场途径的产销区补偿中政府的调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