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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05年10月1日执行以来,有效地推动了个人征信体系的建设,帮助商业银行有效地防范和降低了个人信用风险,促进了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的发展。但据基层人民银行与金融机构反映,《管理办法》的部分条款内容不够全面,有些规定已不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急需修订《管理办法》的部分条款,充实新的内容,以推进个人征信体系建设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