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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类科研院所转制为企业是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1999年,原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242个科研院所率先实施企业化转制;2000年,建设部等11个单位所属134个科研院所实施企业化转制.这两批转制的科研院所均已于2001年底以前完成工商注册.与此同时,地方开发类科研院所企业化转制工作也已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