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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内战是由联邦宪法在宪法制定过程中对以下结构性、原则性问题上的妥协、回避与处理不当所致:联邦制度和最高主权归属的问题、共和制度与奴隶制度的关系问题。在存在这种内战祸根的前提下,宪法规定的刚性修正程序最终为它们在宪法初步运行阶段的宪政体制内彻底解决,设置了无法逾越的制度障碍与法律障碍,从而使得内战的爆发不可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