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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办发[2018]10号各市州、县市区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2018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4月10日2018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意见为确保2018年重点民生实事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重点民生实事考核指标2018年全省共12件重点民生实事(见附件1、2)。二、责任体系省、市州、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为责任主体,承担工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