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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rn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rn本标准由中国医学救援协会、中国心血管健康联盟、中国胸痛中心认证工作委员会提出,中国心血管健康联盟、中国胸痛中心认证工作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本标准起草单位:心血管健康(苏州工业园区)研究院、解放军广州总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胸科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华东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第三军医大学新桥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吉林大学第二医院、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泰州市人民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沈阳军区总医院、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武警部队后勤学院附属医院、烟台市烟台山医院、解放军昆明总医院、深圳市人民医院、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武警总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苏州九龙医院、天津市胸科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徐州市中心医院、大同煤矿集团公司总医院、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兰州大学第一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安徽省立医院、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