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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供电企业的经营体制正进行着改革与创新,依法治企的重要意义体现在它能够有效实现企业的合理性经营、科学性决策、持续性发展等方面。本文介绍了创新供电企业法治建设的涵义和特征,分析了新时期供电企业法治建设现状,阐述了创新供电企业法治建设的意义,指出了创新供电企业法治建设的实施要求,提出了供电企业法治建设的创新途径。
[关键词] 供电企业法治建设;现状;意义;实施要求;创新途径
依法创新是法治国家建设战略部署中关于创新驱动发展的基本要求。新时期,依法治企已成为全社会对供电企业的一个更高标准和要求,企业只在适应这一迫切形势才能更好地发展自己。供电企业面对复杂的外在法治环境和企业发展方式的转变,以及科学发展的新任务和新要求,依法治企面临诸多新困难和新挑战,迫切需要探索依法治企的新思路、新方法,创新依法治企的工作体制和机制。因此,供电企业要认识到依法治企的必要性,在国家普法计划实施过程中吸取经验教训,制定出相应的管理策略。
1、创新供电企业法治建设的涵义和特征
创新法治建设是指供电企业将其经营管理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处理各项事务,以在供电企业内部形成良好的法律秩序。其特征有以下三个方面:①创新供电企业法治建设的主体是供电企业员工。法治是与民主相连的,在民主社会,法治的主体只能是人民,人民在供电企业中的体现就是供电企业的员工。供电企业员工通过自己信任和拥戴的管理机关和管理人员对供电企业的各项事务进行法治化管理。②创新供电企业法治建设的客体是供电企业自身,它既包括供电企业组建和运行过程中的各项事务,也包括供电企业参与的各种社会活动及其所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③创新供电企业法治建设的标准即其所依据的“法”既包括全国人大制定的宪法和基本法律,也包括根据宪法和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其他法律、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由地方省级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还包括供电企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且不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的各项规章制度。
2、新时期供电企业法治建设现状
2 .1 供 電 企 业 法 律 知 识 培 训 及 法 治 建 设 尚 未 形 成 常 态 。 电 力 行 业 涉 及 法 律 规 范众 多 ,且 和 每 位 员 工 平 时 工 作 紧 密 相 连 。供 电 企 业 建 立 比 较 完 整 的 培 训 体 系 和 制 度 ,其 重 要 作 用 是 不 言 而 喻 的 。而 有 些 员 工 甚 至 企 业 领 导 认 为 :法 律 都 是 律 师 和 法 官 的 事 ,培 训 费 钱 费 时 间 没 有 经 济 效 益 。由 于 这 些 错 误 思 想 的 影 响 ,法 律 知 识 培 训 被 束 之 高 阁 。例如,公司2017年新发案件23件,同比增长78%。绝大多数发生在旗县层面,数量占比82.60%。从发案原因看,触电、火灾案件情况占比较大。目前公司在办的案件18件,案件数量多,涉案标的大,不利因素多,潜在影响大,亟需加强案件管理力度,遏制扭转被动局面。
2 .2 供 电 企 业 法 律 管 控 缺 少 合 法 性 审 查 与 监 督 。供 电 企 业 根 据 发 展 需 要 制 定 一 些 约 束 自身 的 制 度 是 必 要 的 。但 制 度 是 否 和 国 家 法 规 或 其 他 “上 位 法 ”相 抵 触 ,这 就 需 要 对 制 度 进 行 合 法 性 审 查 。如 有 的 供 电 企 业 在 制 定 员 工 请 休 假 制 度 时 ,取 消 了 员 工 带 薪 年 休 假 的 权 利 ,在 签 订 供 用 电 合 同 时 规 避 自 己 的 法 定 义 务 等 , 这 些 看 似 无 足 轻 重 的 行 为 往 往 缺 少 合 法 性 ,使 企 业 陷 入 窘 迫 的 局 面 。 再 者 ,领 导 决 策 缺 少 合 法 性 审 查 ,导 致 不 利 后 果 的 事 例 也 时 有 发 生 。例如,企业盲目的担保,不对被担保方进行相应的审查工作,又或者供电企业在发生一些纠纷事件时,不能够及时地依照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都会给企业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
2.3供电企业法律内外部联动机制尚未健全。随着国家电网公司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实施办法的落地实施,各单位专兼职法律顾问的责任和任务越来越重,公司法律专业人才始终处于紧缺状态,法律队伍素质有待提升,未能充分发挥法律保障作用。在法律风险防范方面,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救济相结合的闭环机制尚需完善。我们必须严密法律“防护网”,充分发挥法治企业建设工作在公司发展中的“压舱石”作用。同时,供电企业相关的法律工作并没有主动地对法律事务进行规划、预防,相反地,却使其相关工作长期处于一种被动的状态,当出现问题时才想办法加以应付,这无疑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供电企业的进步与发展。
2.4供电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不够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企业应当建立防范风险的法律机制,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目前,大多数县供电企业都没有落实此项制度,或者是随意指派某人临时兼职,从而没有形成制度化和常态化。
2.5供电企业对依法治企缺乏认识。供电企业的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对依法治企的认识程度还有待加强,缺少依法经营的意识,欠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供电企业需要不断努力使依法治企的自觉性充分地体现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之中。同时,供电企业法治理念尚未全面融入干部员工思维意识,尚未有效根植于干部员工行为。有些干部员工法律意识不强,缺乏规则意识、底线意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心存侥幸,习惯性违章现象仍时有发生。
2.6供电企业法治风险防范意识不强。供电企业员工知识结构单一,工作中出现问题,想到的不是靠制度和法律来解决,而是靠某种关系,“人治”思想严重。不用法律制度规范自己的行为,员工中存在以权谋私,工作中存在对客户 “吃拿卡要 ”等现象。电力行业法律风险无处不在,如电费纠纷、人身触电伤亡事故责任划 、破坏电力设施追究行为人民事和刑事责任、行业安全生产的法律义务、行业行为准则等。现实生活中,供电企业员工对法律风险不做估计或估计不够,往往使企业遭受巨大的损失 。 3、创新供电企业法治建设的意义
3.1创新法治建设有利于推动企业稳步、可持续发展。供电企业的发展需要法律的约束与保护,而将法律与企业发展科学有效地结合在一起,除了可以有效地对企业实行监督与管理之外,还可以更好地保护企业自身的权益。工作人员是一个企业发展中十分重要的资源,而且对企业的发展也会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企业实行依法治企,企业的领导干部就应该组织工作人员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工作人员更明确法律禁止什么的同时没有将什么禁止,继而使工作人员将相关的法律知识更好地与实际工作相融合,从而使企业的权益及效益都得到更坚实的保障,使供电企业更稳定、更健康的发展下去。
3.2创新法治建设有利于开展企业反腐倡廉和反“四风”工作。随着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人们的价值观随之发生了变化,在金钱、物质的诱惑下,腐败行为滋生。近年,随着国家反腐力度的加强,先后查处的腐败案件“惊人”,多位高官“下马”,其中不乏发生在供电企业的案件。究其原因,是企业作风建设存在漏洞,个别管理干部党性和组织纪律性不强。企业要想杜绝腐败现象在企业内部滋生,提高全体员工的反“四风”自觉性,就必须坚持以“创新法治建设”为抓手,依法从严治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各项廉洁自律规定,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在增强员工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同时,大力提高员工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依法治企水平和防腐拒变能力。
3.3创新法治建设有利于提升企业内部管理。随着供电企业体制改革的推进,特别是电力市场化进程的推广,供电企业的发展环境日益复杂,经营形式日趋严峻,电力事业发展任务艰巨。面对日益复杂的发展形式,供电企业要保障企业安全、稳定、健康发展,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就必须立足于企业内部管理本身,从规范企业内部管理出发,坚持以“依法治企”为核心,从严治企,在苦练内功、强化管理、依法经营、防范风险上狠下功夫。
3.4创新法治建设有利于提升企业的责任感。法律体系的完善以及民众法律意识的增强,有利于供电企业实行有关的法律方针政策,并以此促进他们依法管理水平的提升。在法律的干预下,供电企业能够增强自身的经营能力以及责任意识,避免在经营的过程中出现违法经营的行为。创新法治建设不仅仅是电力发展的需求,也是供电企业有效履行他们义务的表现。
3.5创新法治建设有助于规范企业经营管理方式。供电企业有效落实依法治企的方针,不仅可以使企业的经营和管理有了可依据的法律,而且还可以为企业的发展提供科学合理的管理模式。具体来讲,依法治企可以使企业在制定相关制度及决策时因受到法律的有效约束避免出现一些失误,可以使企业的经营与管理达到高度的统一,继而使企业做出正确的决策和规定,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就可以为企业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从而既可以使企业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又可以确保企业健康长远的发展。
4、创新供电企业法治建设的实施要求
4.1领导重视是创新供电企业法治建设的前提。创新法治建设就是要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来规范和约束企业的行为,首先就是要规范和约束供电企业领导的行为。如果供电企业领导不重视法治建设的创新工作,或者供電企业领导的行为不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约束,那么供电企业法治化管理就无法实施。所以创新供电企业法治建设的前提必须是领导重视,供电企业的领导要有很强的法律意识,无论遇到什么问题,总是首先想到法律和规定,并要求供电企业各部门均按法律和规定行事。领导重视不仅仅是个别领导重视,而应是供电企业全体领导班子重视,如果领导班子中的某一位领导不重视法治化管理工作,那么在其分管的领域便很难实施法治化管理。由于法治化管理涉及供电企业全局,所以创新供电企业法治建设工作必须由供电企业一把手亲自主管,可安排其他领导协助分管。
4.2完善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是创新供电企业法治建设的基础。法治建设就是依法管理,所以要进行法治化管理就要有“法”。供电企业用于法治化管理的“法” 既包括全国人大制定的宪法和基本法律,也包括根据宪法和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其他法律、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由地方省级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还包括供电企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且不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果对于某一事项,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规定,该规定操作性强,供电企业便可以直接依据该规定行事;如果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但操作性不强,供电企业可以在已有规定的基础上制定可供操作的细则具体实施;如果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供电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自己的规章制度在供电企业内部实施,但该规章制度不得违背法律法规规章的原则。供电企业规章制度是供电企业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是国家法律法规在供电企业的延伸,是供电企业法治化管理的标志,是企业的内部法规。建立与法律法规相衔接,又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供电企业自身规章制度体系,是创新供电企业法治建设的基础。只有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才能使供电企业活动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
4.3专门的法律事务机构和人员是创新供电企业法治建设工作的保障。为了保障供电企业法治建设的顺利实施,供电企业内部成立专门的法律事务机构,由专门的法律人才处理法律事务是完全必要的。一般来讲,专门的法律事务机构的职责包括:提出供电企业法治化管理的规划和方案供供电企业领导决策;在供电企业法治化管理的规划和方案获得通过后具体组织落实;草拟涉及供电企业全局的规章制度;协助供电企业各部门草拟涉及各部门的规章制度,尽量避免相互矛盾和冲突;对供电企业的重大事项进行法律论证,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依据;起草供用电合同格式条款和其他涉及供电企业重大利益的合同;对供电企业各部门起草的合同进行法律审查;组织供电企业内部的法律知识普及工作;参与供电企业重大的商务谈判;代理供电企业参与纠纷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
4.4供电企业各部门齐心协力依法行事维护供电企业合法权益是创新供电企业法治建设的宗旨。供电企业实施法治建设就是为了供电企业各部门树立法治意识并将这种意识贯穿到各部门的工作中去,从而使供电企业的整体工作符合依法治国的要求。这样,供电企业的工作就会获得法律的肯定性评价,得到党和政府的支持,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供电企业的合法权益就会得到维护,供电企业不仅会创造效益,而且会树立供电企业良好的形象和声誉,从而确保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5、供电企业法治建设的创新途径
5.1 优化企业法治建设环境。供电企业要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和交流,使其更了解电力生产经营的特点以及面临的难点,能够更加准确处理相关案件。对供电企业电网建设施工受阻、电费被拖欠、电力设施遭到破坏、违章用电影响电力安全运行等事件,供电企业应主动联系司法机关,善于用诉讼等方式保障合法利益。供电企业还要重视社会新闻媒体、公众行风评议、民间舆情组织等对于生产经营问题的介入和监督,既要对供电企业生产经营中某些行为可能受到合法性社会质疑进行预控和化解,也要加大普法的社会化。通过拓展普法宣传范围、改进宣传方式,正面宣传涉电法律法规,消除公众法律认识误区,加强公众的守法意识,减少针对电力保护方面的违法行为,优化内部法治环境。
5.2坚持依法保护,促进依法经营。对企业进行依法保护就是国家政法机关必须要尽的义务之一,在过去一段时间内,政法机关也做出了一些颇有成效的工作,要在原来的基础上创新,从而开创新的局面。比如,供电企業可以邀请政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去开展普法教育,教育的对象不但有领导干部还要有全体职工,要给他们讲实体法和程序法,给企业普及风险规避方面的技巧。除了告诉他们法律禁止什么,还要讲法律没有禁止什么。政法机关还要开展相应的法律咨询活动,对于供电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提出一些咨询性的意见,还可以提出司法方面的建议,特别是对依法提取证据等方面要讲解透彻。总而言之,政法机关对供电企业要坚持依法保护,提高法律服务的质量、层次以及覆盖面,而供电企业也要开展依法经营活动,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所作为。
5.3法治建设要完善企业内控管理体系。完善企业内控管理体系,推进全面风险管理是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有效防范风险的主要措施。在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应执行风险管理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使风险管理机制成为企业经营管理各个环节的有机组成部分。一是加强企业内部控制管理,进一步明晰各部门职责,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部门间的相互制衡约束关系,强化部门业务外部监督功能,切实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工程项目计划实施的过程管控,全面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二是建立推进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明确以重大决策、重要业务和流程的风险管理为重点,确定重大风险的应对策略、完善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强化风险管理的检查监督等措施,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三是要强化法律审核,确保企业各项决策及行为合法合规。法律审核是构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关键环节。企业要根据“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原则,健全经济合同和重点决策的法律审核体系。
5.4坚持依法办事,实行决策法制化。供电企业的领导干部要自觉运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企业的决策也是要建立在民主化与法制化的基础上。一方面,供电企业的决策立项要科学,杜绝出现盲目立项和急功近利的行为,要求每一项决策都要科学、可行。要听取广大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实现决策的民主化。另一方面,要积极组织专家和学者对决策的科学化进行论证。在企业做出重大的决策之前,认真听取专家的额意见,在决策中体现尊重科学、尊重专家的意见。最后一方面是要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决策,实现决策的法制化。要求供电企业出台的决策和制度、文件等不(跟)能与先行法律法规相违背,领导干部要知法、懂法,摒弃一言堂的作风,要找(依据)程序办事,没有经过法律程序的决策都是无效的。
5.5狠抓案件风险管控,努力实现压降目标。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方位开展触电人身伤害纠纷案件专项整治,实现触电案件数量和被诉案件总量“双压降”的目标。坚持“六凡六必”管理要求,涉案的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参与,相互配合,妥善处理此类案件,维护公司权益。把治理法律纠纷案件作为法治工作的核心目标。积极推动电力行政联合执法工作,与当地政府沟通协调,共同建立联合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及时消除影响电力设施安全和人身安全的重大风险隐患,依法制止影响电力设施安全和人身安全的行为。落实案件分类管理要求,对历史遗留积案,加大处置力度,重大案件采取“包案”处置的方式,限期处理完毕。
5.6坚持与时俱进,创新法治观念。供电企业要进行依法治企,就要进行思想观念的创新,运用新的思维方式去理解依法与创新之间的内涵,要坚持在依法的基础上进行创新,激发管理者与员工的创新意识,要坚持创新的基础要扎实,创新的手段要可行,创新的目标更是要现实。在创新理念方面,要坚持相信创新是永无止境的,要勇于突破前人,遵循社会发展规律,敢于改进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创新基础方面,就是要坚持创新与依法治企之间的结合,要创造性的把法律运用到企业管理中,把企业的所有工作纳入到法治的范围中;在创新手段方面,就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依法经营,创新依法保护和维权方式;在创新目标方面,就是供电企业要尽可能的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对经营风险进行规避,进而提高经营效益。
5.7法治建设要与企业文化建设相结合。在供电企业法治建设工作中,将依法治企融入企业文件建设,以推动企业文化建设,推进依法治企,是提高以企业法制文化为重要组成部分及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一是要加强普法教育,提高全员法律意识和依法治企能力。二是要加强组织建设,夯实企业法律文化建设的基础。三是要加强企业内部作风建设。要坚持思想建设和制度建设紧密结合,抓好思想教育,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做到用法律、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要发挥职工群众的监督作用,畅通建言献策渠道和批评监督渠道,坚持法律、纪律面前一律平等。
5.8法治建设要与企业人才素质建设相结合。供电企业各级管理者是企业不同层面的决策者、组织者和实施者,是将依法治企理念具化为企业管理方式的重要力量。提高企业管理者的法律素质和依法治企的能力,是加快企业法制建设的一个关键环节。一是企业应培养管理干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的行为,带头增强企业守法意识,树立企业法制观念,提高企业员工守法遵纪的观念和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水平以及依法维权的能力。二是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在学法的同时,更能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解决企业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把学法和用法协调起来,为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实施依法治企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6、结束语
依法治企是供电企业提升管理水平、持续发展壮大的必然选择,是坦然面对来自外部竞争、抵御腐败等不正之风的利器。创新是企业发展的动力源泉,要以改革的办法和创新的思路破解难题、补齐短板。供电企业,只有依靠依法治企,才能确保企业可持续发展。通过“三抓三促”的管理措施,提升市县级供电企业法治企业建设工作,提高依法治企能力,保障企业法制建设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供电企业必须立足实际,坚决维护党的方针政策,建立产权清晰、权责分明、管理科学的企业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创新经营管理模式,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从而促进企业的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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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王福莹.探究新形势下电力企业依法治企的管理问题[J].电子测试,2016(03)
[3] 刘慧.新形势下电力企业依法治企的措施研究[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7(18)
作者简介
李晶,女,汉族,本科学历,1989年出生,现从事供电企业法制管理工作。
[关键词] 供电企业法治建设;现状;意义;实施要求;创新途径
依法创新是法治国家建设战略部署中关于创新驱动发展的基本要求。新时期,依法治企已成为全社会对供电企业的一个更高标准和要求,企业只在适应这一迫切形势才能更好地发展自己。供电企业面对复杂的外在法治环境和企业发展方式的转变,以及科学发展的新任务和新要求,依法治企面临诸多新困难和新挑战,迫切需要探索依法治企的新思路、新方法,创新依法治企的工作体制和机制。因此,供电企业要认识到依法治企的必要性,在国家普法计划实施过程中吸取经验教训,制定出相应的管理策略。
1、创新供电企业法治建设的涵义和特征
创新法治建设是指供电企业将其经营管理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处理各项事务,以在供电企业内部形成良好的法律秩序。其特征有以下三个方面:①创新供电企业法治建设的主体是供电企业员工。法治是与民主相连的,在民主社会,法治的主体只能是人民,人民在供电企业中的体现就是供电企业的员工。供电企业员工通过自己信任和拥戴的管理机关和管理人员对供电企业的各项事务进行法治化管理。②创新供电企业法治建设的客体是供电企业自身,它既包括供电企业组建和运行过程中的各项事务,也包括供电企业参与的各种社会活动及其所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③创新供电企业法治建设的标准即其所依据的“法”既包括全国人大制定的宪法和基本法律,也包括根据宪法和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其他法律、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由地方省级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还包括供电企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且不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的各项规章制度。
2、新时期供电企业法治建设现状
2 .1 供 電 企 业 法 律 知 识 培 训 及 法 治 建 设 尚 未 形 成 常 态 。 电 力 行 业 涉 及 法 律 规 范众 多 ,且 和 每 位 员 工 平 时 工 作 紧 密 相 连 。供 电 企 业 建 立 比 较 完 整 的 培 训 体 系 和 制 度 ,其 重 要 作 用 是 不 言 而 喻 的 。而 有 些 员 工 甚 至 企 业 领 导 认 为 :法 律 都 是 律 师 和 法 官 的 事 ,培 训 费 钱 费 时 间 没 有 经 济 效 益 。由 于 这 些 错 误 思 想 的 影 响 ,法 律 知 识 培 训 被 束 之 高 阁 。例如,公司2017年新发案件23件,同比增长78%。绝大多数发生在旗县层面,数量占比82.60%。从发案原因看,触电、火灾案件情况占比较大。目前公司在办的案件18件,案件数量多,涉案标的大,不利因素多,潜在影响大,亟需加强案件管理力度,遏制扭转被动局面。
2 .2 供 电 企 业 法 律 管 控 缺 少 合 法 性 审 查 与 监 督 。供 电 企 业 根 据 发 展 需 要 制 定 一 些 约 束 自身 的 制 度 是 必 要 的 。但 制 度 是 否 和 国 家 法 规 或 其 他 “上 位 法 ”相 抵 触 ,这 就 需 要 对 制 度 进 行 合 法 性 审 查 。如 有 的 供 电 企 业 在 制 定 员 工 请 休 假 制 度 时 ,取 消 了 员 工 带 薪 年 休 假 的 权 利 ,在 签 订 供 用 电 合 同 时 规 避 自 己 的 法 定 义 务 等 , 这 些 看 似 无 足 轻 重 的 行 为 往 往 缺 少 合 法 性 ,使 企 业 陷 入 窘 迫 的 局 面 。 再 者 ,领 导 决 策 缺 少 合 法 性 审 查 ,导 致 不 利 后 果 的 事 例 也 时 有 发 生 。例如,企业盲目的担保,不对被担保方进行相应的审查工作,又或者供电企业在发生一些纠纷事件时,不能够及时地依照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都会给企业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
2.3供电企业法律内外部联动机制尚未健全。随着国家电网公司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实施办法的落地实施,各单位专兼职法律顾问的责任和任务越来越重,公司法律专业人才始终处于紧缺状态,法律队伍素质有待提升,未能充分发挥法律保障作用。在法律风险防范方面,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救济相结合的闭环机制尚需完善。我们必须严密法律“防护网”,充分发挥法治企业建设工作在公司发展中的“压舱石”作用。同时,供电企业相关的法律工作并没有主动地对法律事务进行规划、预防,相反地,却使其相关工作长期处于一种被动的状态,当出现问题时才想办法加以应付,这无疑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供电企业的进步与发展。
2.4供电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不够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企业应当建立防范风险的法律机制,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目前,大多数县供电企业都没有落实此项制度,或者是随意指派某人临时兼职,从而没有形成制度化和常态化。
2.5供电企业对依法治企缺乏认识。供电企业的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对依法治企的认识程度还有待加强,缺少依法经营的意识,欠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供电企业需要不断努力使依法治企的自觉性充分地体现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之中。同时,供电企业法治理念尚未全面融入干部员工思维意识,尚未有效根植于干部员工行为。有些干部员工法律意识不强,缺乏规则意识、底线意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心存侥幸,习惯性违章现象仍时有发生。
2.6供电企业法治风险防范意识不强。供电企业员工知识结构单一,工作中出现问题,想到的不是靠制度和法律来解决,而是靠某种关系,“人治”思想严重。不用法律制度规范自己的行为,员工中存在以权谋私,工作中存在对客户 “吃拿卡要 ”等现象。电力行业法律风险无处不在,如电费纠纷、人身触电伤亡事故责任划 、破坏电力设施追究行为人民事和刑事责任、行业安全生产的法律义务、行业行为准则等。现实生活中,供电企业员工对法律风险不做估计或估计不够,往往使企业遭受巨大的损失 。 3、创新供电企业法治建设的意义
3.1创新法治建设有利于推动企业稳步、可持续发展。供电企业的发展需要法律的约束与保护,而将法律与企业发展科学有效地结合在一起,除了可以有效地对企业实行监督与管理之外,还可以更好地保护企业自身的权益。工作人员是一个企业发展中十分重要的资源,而且对企业的发展也会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企业实行依法治企,企业的领导干部就应该组织工作人员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工作人员更明确法律禁止什么的同时没有将什么禁止,继而使工作人员将相关的法律知识更好地与实际工作相融合,从而使企业的权益及效益都得到更坚实的保障,使供电企业更稳定、更健康的发展下去。
3.2创新法治建设有利于开展企业反腐倡廉和反“四风”工作。随着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人们的价值观随之发生了变化,在金钱、物质的诱惑下,腐败行为滋生。近年,随着国家反腐力度的加强,先后查处的腐败案件“惊人”,多位高官“下马”,其中不乏发生在供电企业的案件。究其原因,是企业作风建设存在漏洞,个别管理干部党性和组织纪律性不强。企业要想杜绝腐败现象在企业内部滋生,提高全体员工的反“四风”自觉性,就必须坚持以“创新法治建设”为抓手,依法从严治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各项廉洁自律规定,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在增强员工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同时,大力提高员工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依法治企水平和防腐拒变能力。
3.3创新法治建设有利于提升企业内部管理。随着供电企业体制改革的推进,特别是电力市场化进程的推广,供电企业的发展环境日益复杂,经营形式日趋严峻,电力事业发展任务艰巨。面对日益复杂的发展形式,供电企业要保障企业安全、稳定、健康发展,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就必须立足于企业内部管理本身,从规范企业内部管理出发,坚持以“依法治企”为核心,从严治企,在苦练内功、强化管理、依法经营、防范风险上狠下功夫。
3.4创新法治建设有利于提升企业的责任感。法律体系的完善以及民众法律意识的增强,有利于供电企业实行有关的法律方针政策,并以此促进他们依法管理水平的提升。在法律的干预下,供电企业能够增强自身的经营能力以及责任意识,避免在经营的过程中出现违法经营的行为。创新法治建设不仅仅是电力发展的需求,也是供电企业有效履行他们义务的表现。
3.5创新法治建设有助于规范企业经营管理方式。供电企业有效落实依法治企的方针,不仅可以使企业的经营和管理有了可依据的法律,而且还可以为企业的发展提供科学合理的管理模式。具体来讲,依法治企可以使企业在制定相关制度及决策时因受到法律的有效约束避免出现一些失误,可以使企业的经营与管理达到高度的统一,继而使企业做出正确的决策和规定,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就可以为企业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从而既可以使企业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又可以确保企业健康长远的发展。
4、创新供电企业法治建设的实施要求
4.1领导重视是创新供电企业法治建设的前提。创新法治建设就是要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来规范和约束企业的行为,首先就是要规范和约束供电企业领导的行为。如果供电企业领导不重视法治建设的创新工作,或者供電企业领导的行为不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约束,那么供电企业法治化管理就无法实施。所以创新供电企业法治建设的前提必须是领导重视,供电企业的领导要有很强的法律意识,无论遇到什么问题,总是首先想到法律和规定,并要求供电企业各部门均按法律和规定行事。领导重视不仅仅是个别领导重视,而应是供电企业全体领导班子重视,如果领导班子中的某一位领导不重视法治化管理工作,那么在其分管的领域便很难实施法治化管理。由于法治化管理涉及供电企业全局,所以创新供电企业法治建设工作必须由供电企业一把手亲自主管,可安排其他领导协助分管。
4.2完善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是创新供电企业法治建设的基础。法治建设就是依法管理,所以要进行法治化管理就要有“法”。供电企业用于法治化管理的“法” 既包括全国人大制定的宪法和基本法律,也包括根据宪法和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其他法律、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由地方省级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还包括供电企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且不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果对于某一事项,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规定,该规定操作性强,供电企业便可以直接依据该规定行事;如果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但操作性不强,供电企业可以在已有规定的基础上制定可供操作的细则具体实施;如果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供电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自己的规章制度在供电企业内部实施,但该规章制度不得违背法律法规规章的原则。供电企业规章制度是供电企业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是国家法律法规在供电企业的延伸,是供电企业法治化管理的标志,是企业的内部法规。建立与法律法规相衔接,又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供电企业自身规章制度体系,是创新供电企业法治建设的基础。只有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才能使供电企业活动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
4.3专门的法律事务机构和人员是创新供电企业法治建设工作的保障。为了保障供电企业法治建设的顺利实施,供电企业内部成立专门的法律事务机构,由专门的法律人才处理法律事务是完全必要的。一般来讲,专门的法律事务机构的职责包括:提出供电企业法治化管理的规划和方案供供电企业领导决策;在供电企业法治化管理的规划和方案获得通过后具体组织落实;草拟涉及供电企业全局的规章制度;协助供电企业各部门草拟涉及各部门的规章制度,尽量避免相互矛盾和冲突;对供电企业的重大事项进行法律论证,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依据;起草供用电合同格式条款和其他涉及供电企业重大利益的合同;对供电企业各部门起草的合同进行法律审查;组织供电企业内部的法律知识普及工作;参与供电企业重大的商务谈判;代理供电企业参与纠纷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
4.4供电企业各部门齐心协力依法行事维护供电企业合法权益是创新供电企业法治建设的宗旨。供电企业实施法治建设就是为了供电企业各部门树立法治意识并将这种意识贯穿到各部门的工作中去,从而使供电企业的整体工作符合依法治国的要求。这样,供电企业的工作就会获得法律的肯定性评价,得到党和政府的支持,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供电企业的合法权益就会得到维护,供电企业不仅会创造效益,而且会树立供电企业良好的形象和声誉,从而确保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5、供电企业法治建设的创新途径
5.1 优化企业法治建设环境。供电企业要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和交流,使其更了解电力生产经营的特点以及面临的难点,能够更加准确处理相关案件。对供电企业电网建设施工受阻、电费被拖欠、电力设施遭到破坏、违章用电影响电力安全运行等事件,供电企业应主动联系司法机关,善于用诉讼等方式保障合法利益。供电企业还要重视社会新闻媒体、公众行风评议、民间舆情组织等对于生产经营问题的介入和监督,既要对供电企业生产经营中某些行为可能受到合法性社会质疑进行预控和化解,也要加大普法的社会化。通过拓展普法宣传范围、改进宣传方式,正面宣传涉电法律法规,消除公众法律认识误区,加强公众的守法意识,减少针对电力保护方面的违法行为,优化内部法治环境。
5.2坚持依法保护,促进依法经营。对企业进行依法保护就是国家政法机关必须要尽的义务之一,在过去一段时间内,政法机关也做出了一些颇有成效的工作,要在原来的基础上创新,从而开创新的局面。比如,供电企業可以邀请政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去开展普法教育,教育的对象不但有领导干部还要有全体职工,要给他们讲实体法和程序法,给企业普及风险规避方面的技巧。除了告诉他们法律禁止什么,还要讲法律没有禁止什么。政法机关还要开展相应的法律咨询活动,对于供电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提出一些咨询性的意见,还可以提出司法方面的建议,特别是对依法提取证据等方面要讲解透彻。总而言之,政法机关对供电企业要坚持依法保护,提高法律服务的质量、层次以及覆盖面,而供电企业也要开展依法经营活动,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所作为。
5.3法治建设要完善企业内控管理体系。完善企业内控管理体系,推进全面风险管理是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有效防范风险的主要措施。在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应执行风险管理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使风险管理机制成为企业经营管理各个环节的有机组成部分。一是加强企业内部控制管理,进一步明晰各部门职责,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部门间的相互制衡约束关系,强化部门业务外部监督功能,切实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工程项目计划实施的过程管控,全面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二是建立推进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明确以重大决策、重要业务和流程的风险管理为重点,确定重大风险的应对策略、完善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强化风险管理的检查监督等措施,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三是要强化法律审核,确保企业各项决策及行为合法合规。法律审核是构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关键环节。企业要根据“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原则,健全经济合同和重点决策的法律审核体系。
5.4坚持依法办事,实行决策法制化。供电企业的领导干部要自觉运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企业的决策也是要建立在民主化与法制化的基础上。一方面,供电企业的决策立项要科学,杜绝出现盲目立项和急功近利的行为,要求每一项决策都要科学、可行。要听取广大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实现决策的民主化。另一方面,要积极组织专家和学者对决策的科学化进行论证。在企业做出重大的决策之前,认真听取专家的额意见,在决策中体现尊重科学、尊重专家的意见。最后一方面是要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决策,实现决策的法制化。要求供电企业出台的决策和制度、文件等不(跟)能与先行法律法规相违背,领导干部要知法、懂法,摒弃一言堂的作风,要找(依据)程序办事,没有经过法律程序的决策都是无效的。
5.5狠抓案件风险管控,努力实现压降目标。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方位开展触电人身伤害纠纷案件专项整治,实现触电案件数量和被诉案件总量“双压降”的目标。坚持“六凡六必”管理要求,涉案的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参与,相互配合,妥善处理此类案件,维护公司权益。把治理法律纠纷案件作为法治工作的核心目标。积极推动电力行政联合执法工作,与当地政府沟通协调,共同建立联合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及时消除影响电力设施安全和人身安全的重大风险隐患,依法制止影响电力设施安全和人身安全的行为。落实案件分类管理要求,对历史遗留积案,加大处置力度,重大案件采取“包案”处置的方式,限期处理完毕。
5.6坚持与时俱进,创新法治观念。供电企业要进行依法治企,就要进行思想观念的创新,运用新的思维方式去理解依法与创新之间的内涵,要坚持在依法的基础上进行创新,激发管理者与员工的创新意识,要坚持创新的基础要扎实,创新的手段要可行,创新的目标更是要现实。在创新理念方面,要坚持相信创新是永无止境的,要勇于突破前人,遵循社会发展规律,敢于改进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创新基础方面,就是要坚持创新与依法治企之间的结合,要创造性的把法律运用到企业管理中,把企业的所有工作纳入到法治的范围中;在创新手段方面,就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依法经营,创新依法保护和维权方式;在创新目标方面,就是供电企业要尽可能的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对经营风险进行规避,进而提高经营效益。
5.7法治建设要与企业文化建设相结合。在供电企业法治建设工作中,将依法治企融入企业文件建设,以推动企业文化建设,推进依法治企,是提高以企业法制文化为重要组成部分及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一是要加强普法教育,提高全员法律意识和依法治企能力。二是要加强组织建设,夯实企业法律文化建设的基础。三是要加强企业内部作风建设。要坚持思想建设和制度建设紧密结合,抓好思想教育,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做到用法律、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要发挥职工群众的监督作用,畅通建言献策渠道和批评监督渠道,坚持法律、纪律面前一律平等。
5.8法治建设要与企业人才素质建设相结合。供电企业各级管理者是企业不同层面的决策者、组织者和实施者,是将依法治企理念具化为企业管理方式的重要力量。提高企业管理者的法律素质和依法治企的能力,是加快企业法制建设的一个关键环节。一是企业应培养管理干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的行为,带头增强企业守法意识,树立企业法制观念,提高企业员工守法遵纪的观念和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水平以及依法维权的能力。二是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在学法的同时,更能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解决企业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把学法和用法协调起来,为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实施依法治企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6、结束语
依法治企是供电企业提升管理水平、持续发展壮大的必然选择,是坦然面对来自外部竞争、抵御腐败等不正之风的利器。创新是企业发展的动力源泉,要以改革的办法和创新的思路破解难题、补齐短板。供电企业,只有依靠依法治企,才能确保企业可持续发展。通过“三抓三促”的管理措施,提升市县级供电企业法治企业建设工作,提高依法治企能力,保障企业法制建设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供电企业必须立足实际,坚决维护党的方针政策,建立产权清晰、权责分明、管理科学的企业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创新经营管理模式,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从而促进企业的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王学磊.电力企业依法治企的思考与探索[J].办公室业务,2015(24)
[2] 王福莹.探究新形势下电力企业依法治企的管理问题[J].电子测试,2016(03)
[3] 刘慧.新形势下电力企业依法治企的措施研究[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7(18)
作者简介
李晶,女,汉族,本科学历,1989年出生,现从事供电企业法制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