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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创新的制度环境是激发企业和个人创新行为的前提,而创新的制度环境的营造是区域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从区域政府合法性角度论证政府创新与区域创新的逻辑关系是区域创新研究的新视角。影响中西部区域创新的四大前提因素是:区域政府的公共性是影响区域创新的首要因素,政府行为的科学性制约着区域创新的效能,建立区域创新的社会机制为区域创新提供制度平台,确立引进—消化—吸收和凸显创新优势的区域创新战略为区域创新提供创新模式和创新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