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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全球范围来看,中小企业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推动创新、催生产业等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中小企业自身的弱质性和不稳定性,决定了它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政策扶持,特别是财政政策的支持。因此,研究发达国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借鉴其成功经验,将有助于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目标的实现。
【关键词】 发达国家 中小企业 财政政策
目前,中小企业在一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美国,小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5%以上,却创造了50%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和全美90%的就业机会,并且每年新增就业岗位的75%也来自小企业,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效率比大企业高,其发明的商业化程度是大企业的1.5倍;在日本,中小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9%,其就业人数占职工总数的80%;在德国,中小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9%左右,而创造的产值约占GNP的2/3,其中2/3以上的专利技术也是由中小企业研究和注册的。由此可见,中小企业已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但是,中小企业规模小、融资难、竞争力弱、人才和信息匮乏却阻碍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为了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都制定和实施相应的财政政策,并取得了较好的政策效果。因此,分析和研究发达国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借鉴其成功经验,不仅有助于我国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和国际竞争力的增强,而且还有助于社会经济目标的实现。
一、发达国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为了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发达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财政政策。其政策实施主要通过财政收入政策和财政支出政策来实现的。财政收入政策主要表现为税收优惠政策,财政支出政策则主要体现为财政补贴政策和政府购买政策。
1、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是最直接的资金援助方式,它不仅能有效地降低中小企业的经营成本,增加中小企业的资金积累,促进中小企业的成长和发展,而且对推动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吸纳社会剩余劳动力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发达国家都制定和实施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其主要形式有税率式、税额式、税基式和递延式等税收优惠政策,并通过降低税率、税收减免、提高起征点和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等具体方式实现的。
(1)税率式税收优惠政策是最常见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它主要是通过降低税率,即通过降低营业税、周转税和增值税等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与利润税等直接税的税率来实现的。如美国1981年的《经济复兴税法》规定,小企业的个人所得税率下调25%,雇员在25人以下的企业,所得税率按个人所得税率缴纳,而不按公司所得税率缴纳;英国的中小企业公司税率为20%,比大企业少10个百分点;德国则将中小企业所得税上限降至53%,下限降低到19%,并且对免税企业在期满后仍享受50%的税率优惠等;日本却设立了以中小企业为对象的法人减税税率,规定资本在1亿日元以下的中小企业,法人税税率低于大企业的25%等。
(2)税额式税收优惠政策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主要体现在税收减免上,发达国家税收减免主要放在中小企业的创建初期、技术创新、产品和服务的出口以及贫困地区上。如德国对大部分中小手工业企业免征营业税;法国则对新建中小企业免3年的所得税,对在老工业区等重点开发区兴办公司免征3年地方税、公司税和所得税;日本对研究开发型中小企业减免法人税和所得税;美国的南部、西部和山地各州等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州政府拥有税收豁免权。
(3)税基式税收优惠政策是一种减少纳税人税基方式存在的税收优惠政策,它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主要体现在提高税收起征点上,它主要是通过提高营业税、所得税等的起征点实现的。如德国中小企业营业税起点从2.5万马克提高到3.25万马克,对统一后的德国东部地区营业税的起点更是从15万马克提高到100万马克等。
(4)递延式税收优惠政策是指允许纳税人把应纳税款延期缴纳或分期缴纳,而不加收滞纳金,从而使纳税人获得税款的时间价值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它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主要体现在税款递延和加速折旧上,如美国国家税务总局为小企业实行6个月的纳税宽限期;加速折旧则主要通过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实现的,它不仅能够减少中小企业当期的应纳税额,而且还能增强企业对固定资产进行更新换代的能力,如德国将中小企业设备折旧率,从10%提高到20%;日本对中小企业新购机器设备在第一年里可作30%的特别折旧。
2、财政补贴政策
财政补贴政策可以直接增加中小企业的收入,它不仅有助于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而且还有助于增加就业,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因此,发达国家都相应出台了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补贴政策,其主要内容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以增加就业为目的的就业补贴政策。就业补贴政策主要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实现的,其一,是直接对企业进行补贴,主要用于企业员工的上岗培训、学徒津贴等费用,如德国政府在1994年中小企业培训学徒工73.3万人,办培训班6.5万个,政府的财政补贴为1.47亿马克;其二,是对自创企业的失业者进行补贴,为其发展提供启动资金。英国政府为了帮助失业者自谋职业,对自主开业的失业者,每周补贴40英镑;德国政府规定,凡失业者创办中小企业,给予2万马克的资助,每招收1名失业者再资助2万马克等。
(2)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的的研发补贴政策。发达国家政府对中小企业研发资助的主要方式是设立政府专项基金。如美国制定了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并且在1987—1993年间,联邦政府为该计划提供了25亿美元的资助;德国设立了中小企业研究与技术专项基金,并对798户中小企业的1018个项目提供高达2.2亿马克资助;法国对中小企业从事研发给予其经费总额的25%财政补贴,并由政府支付研发所需的外聘专家的工资;日本则由政府出资在全国各地设立了200多个公立试验机构,帮助中小企业解决生产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
(3)以促进出口为目的的出口补贴政策。日本政府每年都要提供80多亿日元左右的补助金,扶持中小企业开辟海外市场;法国制定了支持中小企业对外投资与出口计划,并成立了对外发展部际委员会,该委员会可以向对国外新兴地区投资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额在2亿法郎以下的中小企业公司提供财政补贴的优惠贷款。然而,由于出口补贴政策违反了国际市场公平交易原则,因此,发达国家正逐步减少出口补贴,转而采用间接的非补贴手段促进出口。如通过驻外使馆的经济参赞免费为中小企业联系外商,免费组织中小企业代表到国外作实地考察等。
(4)以促进落后地区发展为目的的扶贫补贴政策。如欧盟为了促进经济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特设欧洲地区发展基金,对中小企业在该地区进行工业、手工业、服务业、旅游业、基础设施产业等方面的投资提供补贴;德国政府对在东部地区进行基础设施投资的中小企业给予投资总额15%-23%的投资补贴等。
(5)以促进中小企业融资为目的的利息补贴政策。它是指政府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利息进行补贴,使其以低于市场通行利率水平获得贷款的一种制度安排,它能以较小的政府资金投入带动大量的社会资金参与对中小企业的援助,是目前发达国家向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援助的一种主要形式。德国、法国等西欧国家是采取贴息政策较多的国家。法国的贴息贷款种类很多,其利率补贴为1.5%左右;德国则是通过私营专业银行向中小企业的长期投资提供利息补贴。
3、政府购买政策
发达国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购买政策主要体现在政府采购方面,政府采购作为政府预算支出的重要内容,是构成社会总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投向和数量将对社会的生产和消费等产生重要影响,具有很强的宏观调控能力。因此,发达国家非常重视运用政府采购制度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美国《小企业法》规定,联邦政府执行采购时,应专门考虑小企业,并且要求将10万美元以下的小企业有能力承担的合同,尽量给予小企业;50万美元以上的合同投标者,必须在二级合同中给小企业提供一定的承包子项目。为了帮助小企业更多地获得政府采购合同,小企业管理局(SBA)成立了政府采购办公室,目前每年为小企业获得的政府采购合同占联邦政府采购总额的23%。日本《政府公共团体需求法》规定政府必须向中小企业订货等。
二、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促进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
1、建立和完善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为了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降低中小企业的税负水平,政府一方面应完善中小企业的会计制度,重新划分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因为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制度,将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而小规模纳税人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在缴纳税款时进行进项税的抵扣,使得小规模纳税人的实际税负率远高于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转型之后,这种差距会进一步加大。另一方面,要在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企业所得税负担。对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用税后利润进行再投资的中小企业,可以退还其部分或全部已交所得税;对高新技术中小企业所得税可规定起征点;对中小企业的固定资产实行加速折旧制度;对特殊困难的中小企业实行延期纳税等。
2、规范对中小企业的财政补贴政策
政府对中小企业的财政补贴政策重点应放在科技型、就业型、资源综合利用与环保型、社区服务型中小企业和贫困地区的中小企业上。其主要目的是鼓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推动社会技术进步;增加就业岗位,扩大社会就业;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社区和谐,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加快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实现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等。
3、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建立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制度
政府采购是发达国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常用财政政策。我国要在规范政府采购秩序的基础上,逐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采购力度,建立起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制度。一方面要让政府采购订单的一定比例用于中小企业,并采取必要措施鼓励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产品及零部件,同时,要明确规定在产品、服务质量和价格无明显差别的情况下,政府采购应适度优先向中小企业倾斜;另一方面,政府可以从商品质量、技术水平和信用状况等方面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招标资格进行审查并颁发能力证书,以此促进中小企业改善管理,改进技术,增强市场竞争力。
(注:本文为湖北省教育厅重大基金项目的阶段性成果之一,项目编号:2003A007)
【参考文献】
[1]陈乃醒:中小企业成长[M],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01.
[2]王振:中小企业——日本经济活力的源泉[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
[3]唐菊裳:国外小企业[M],中国计划出版社,1999.
[4]马东来:完善稳定税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J],税务研究,2002(11).
【关键词】 发达国家 中小企业 财政政策
目前,中小企业在一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美国,小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5%以上,却创造了50%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和全美90%的就业机会,并且每年新增就业岗位的75%也来自小企业,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效率比大企业高,其发明的商业化程度是大企业的1.5倍;在日本,中小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9%,其就业人数占职工总数的80%;在德国,中小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9%左右,而创造的产值约占GNP的2/3,其中2/3以上的专利技术也是由中小企业研究和注册的。由此可见,中小企业已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但是,中小企业规模小、融资难、竞争力弱、人才和信息匮乏却阻碍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为了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都制定和实施相应的财政政策,并取得了较好的政策效果。因此,分析和研究发达国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借鉴其成功经验,不仅有助于我国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和国际竞争力的增强,而且还有助于社会经济目标的实现。
一、发达国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为了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发达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财政政策。其政策实施主要通过财政收入政策和财政支出政策来实现的。财政收入政策主要表现为税收优惠政策,财政支出政策则主要体现为财政补贴政策和政府购买政策。
1、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是最直接的资金援助方式,它不仅能有效地降低中小企业的经营成本,增加中小企业的资金积累,促进中小企业的成长和发展,而且对推动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吸纳社会剩余劳动力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发达国家都制定和实施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其主要形式有税率式、税额式、税基式和递延式等税收优惠政策,并通过降低税率、税收减免、提高起征点和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等具体方式实现的。
(1)税率式税收优惠政策是最常见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它主要是通过降低税率,即通过降低营业税、周转税和增值税等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与利润税等直接税的税率来实现的。如美国1981年的《经济复兴税法》规定,小企业的个人所得税率下调25%,雇员在25人以下的企业,所得税率按个人所得税率缴纳,而不按公司所得税率缴纳;英国的中小企业公司税率为20%,比大企业少10个百分点;德国则将中小企业所得税上限降至53%,下限降低到19%,并且对免税企业在期满后仍享受50%的税率优惠等;日本却设立了以中小企业为对象的法人减税税率,规定资本在1亿日元以下的中小企业,法人税税率低于大企业的25%等。
(2)税额式税收优惠政策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主要体现在税收减免上,发达国家税收减免主要放在中小企业的创建初期、技术创新、产品和服务的出口以及贫困地区上。如德国对大部分中小手工业企业免征营业税;法国则对新建中小企业免3年的所得税,对在老工业区等重点开发区兴办公司免征3年地方税、公司税和所得税;日本对研究开发型中小企业减免法人税和所得税;美国的南部、西部和山地各州等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州政府拥有税收豁免权。
(3)税基式税收优惠政策是一种减少纳税人税基方式存在的税收优惠政策,它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主要体现在提高税收起征点上,它主要是通过提高营业税、所得税等的起征点实现的。如德国中小企业营业税起点从2.5万马克提高到3.25万马克,对统一后的德国东部地区营业税的起点更是从15万马克提高到100万马克等。
(4)递延式税收优惠政策是指允许纳税人把应纳税款延期缴纳或分期缴纳,而不加收滞纳金,从而使纳税人获得税款的时间价值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它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主要体现在税款递延和加速折旧上,如美国国家税务总局为小企业实行6个月的纳税宽限期;加速折旧则主要通过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实现的,它不仅能够减少中小企业当期的应纳税额,而且还能增强企业对固定资产进行更新换代的能力,如德国将中小企业设备折旧率,从10%提高到20%;日本对中小企业新购机器设备在第一年里可作30%的特别折旧。
2、财政补贴政策
财政补贴政策可以直接增加中小企业的收入,它不仅有助于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而且还有助于增加就业,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因此,发达国家都相应出台了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补贴政策,其主要内容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以增加就业为目的的就业补贴政策。就业补贴政策主要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实现的,其一,是直接对企业进行补贴,主要用于企业员工的上岗培训、学徒津贴等费用,如德国政府在1994年中小企业培训学徒工73.3万人,办培训班6.5万个,政府的财政补贴为1.47亿马克;其二,是对自创企业的失业者进行补贴,为其发展提供启动资金。英国政府为了帮助失业者自谋职业,对自主开业的失业者,每周补贴40英镑;德国政府规定,凡失业者创办中小企业,给予2万马克的资助,每招收1名失业者再资助2万马克等。
(2)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的的研发补贴政策。发达国家政府对中小企业研发资助的主要方式是设立政府专项基金。如美国制定了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并且在1987—1993年间,联邦政府为该计划提供了25亿美元的资助;德国设立了中小企业研究与技术专项基金,并对798户中小企业的1018个项目提供高达2.2亿马克资助;法国对中小企业从事研发给予其经费总额的25%财政补贴,并由政府支付研发所需的外聘专家的工资;日本则由政府出资在全国各地设立了200多个公立试验机构,帮助中小企业解决生产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
(3)以促进出口为目的的出口补贴政策。日本政府每年都要提供80多亿日元左右的补助金,扶持中小企业开辟海外市场;法国制定了支持中小企业对外投资与出口计划,并成立了对外发展部际委员会,该委员会可以向对国外新兴地区投资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额在2亿法郎以下的中小企业公司提供财政补贴的优惠贷款。然而,由于出口补贴政策违反了国际市场公平交易原则,因此,发达国家正逐步减少出口补贴,转而采用间接的非补贴手段促进出口。如通过驻外使馆的经济参赞免费为中小企业联系外商,免费组织中小企业代表到国外作实地考察等。
(4)以促进落后地区发展为目的的扶贫补贴政策。如欧盟为了促进经济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特设欧洲地区发展基金,对中小企业在该地区进行工业、手工业、服务业、旅游业、基础设施产业等方面的投资提供补贴;德国政府对在东部地区进行基础设施投资的中小企业给予投资总额15%-23%的投资补贴等。
(5)以促进中小企业融资为目的的利息补贴政策。它是指政府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利息进行补贴,使其以低于市场通行利率水平获得贷款的一种制度安排,它能以较小的政府资金投入带动大量的社会资金参与对中小企业的援助,是目前发达国家向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援助的一种主要形式。德国、法国等西欧国家是采取贴息政策较多的国家。法国的贴息贷款种类很多,其利率补贴为1.5%左右;德国则是通过私营专业银行向中小企业的长期投资提供利息补贴。
3、政府购买政策
发达国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购买政策主要体现在政府采购方面,政府采购作为政府预算支出的重要内容,是构成社会总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投向和数量将对社会的生产和消费等产生重要影响,具有很强的宏观调控能力。因此,发达国家非常重视运用政府采购制度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美国《小企业法》规定,联邦政府执行采购时,应专门考虑小企业,并且要求将10万美元以下的小企业有能力承担的合同,尽量给予小企业;50万美元以上的合同投标者,必须在二级合同中给小企业提供一定的承包子项目。为了帮助小企业更多地获得政府采购合同,小企业管理局(SBA)成立了政府采购办公室,目前每年为小企业获得的政府采购合同占联邦政府采购总额的23%。日本《政府公共团体需求法》规定政府必须向中小企业订货等。
二、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促进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
1、建立和完善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为了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降低中小企业的税负水平,政府一方面应完善中小企业的会计制度,重新划分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因为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制度,将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而小规模纳税人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在缴纳税款时进行进项税的抵扣,使得小规模纳税人的实际税负率远高于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转型之后,这种差距会进一步加大。另一方面,要在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企业所得税负担。对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用税后利润进行再投资的中小企业,可以退还其部分或全部已交所得税;对高新技术中小企业所得税可规定起征点;对中小企业的固定资产实行加速折旧制度;对特殊困难的中小企业实行延期纳税等。
2、规范对中小企业的财政补贴政策
政府对中小企业的财政补贴政策重点应放在科技型、就业型、资源综合利用与环保型、社区服务型中小企业和贫困地区的中小企业上。其主要目的是鼓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推动社会技术进步;增加就业岗位,扩大社会就业;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社区和谐,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加快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实现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等。
3、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建立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制度
政府采购是发达国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常用财政政策。我国要在规范政府采购秩序的基础上,逐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采购力度,建立起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制度。一方面要让政府采购订单的一定比例用于中小企业,并采取必要措施鼓励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产品及零部件,同时,要明确规定在产品、服务质量和价格无明显差别的情况下,政府采购应适度优先向中小企业倾斜;另一方面,政府可以从商品质量、技术水平和信用状况等方面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招标资格进行审查并颁发能力证书,以此促进中小企业改善管理,改进技术,增强市场竞争力。
(注:本文为湖北省教育厅重大基金项目的阶段性成果之一,项目编号:2003A007)
【参考文献】
[1]陈乃醒:中小企业成长[M],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01.
[2]王振:中小企业——日本经济活力的源泉[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
[3]唐菊裳:国外小企业[M],中国计划出版社,1999.
[4]马东来:完善稳定税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J],税务研究,20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