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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前锋区于2013年经国务院批准、四川省政府批复设立。建区之初,确立了“生态立区”理念,始终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狠抓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但是,随着城市建设发展,前锋作为工业重镇,城乡污水治理基础差、底子薄、欠账多现象日渐凸显,境内芦溪河流域污染防治刻不容缓。
一、芦溪河基本情况
(一)地理自然条件
芦溪河属渠江一级支流,发源于广安市前锋区桂兴镇界牌村草坝场的大窝塘一带,流域面积212km2,位于四川盆地盆中丘陵区东部,川东平行岭谷区的华蓥山中段西侧。境内地貌多为浅丘,部分为中、深丘和低山区,有少量浅丘带坝区。东部为华蓥低山区,地势高耸,山峦重叠,冲沟切割深,并有槽区呈现,海拔高程一般为500~1000 m。西北部为深丘窄谷区,沟壑纵横,山坡较陡峻,海拔高程一般为450~750 m。中部为浅、中丘陵区,地形波浪起伏,连绵不断,在起伏的丘峦中间有平坝,海拔高程一般为300~450m。前锋区境内集水面积176.97 km2,主河道全长49 km,坡降14.9‰。在区内主要流经桂兴镇界牌村、旭丰村、龙塘办事处龙塘社区、大佛寺办事处城区、新桥乡永兴村、井湾村、天桥村、观塘镇驴燕村、老井村、莲花村、涌坝村等。
(二)污染源情况
经初步评估,芦溪河流域部分河段污染超过环境容量,水体丧失自净能力。主要污染源有工业污染源、城乡生活污染源、畜禽养殖污染源、农村面源污染源、其他污染形式如酸雨、大气污染物随雨水进入水体等。
二、芦溪河水质现状
前锋设区以来,综合实施了芦溪河流域河道整治、治污控污、园林景观、明责驱动四大工程,芦溪河流域水质已显著改善,部分监测断面已稳定达到三类地表水水质标准,只有少数监测断面总磷超标,但总体情况可控。
三、污染原因分析
随着经济建设快速推进,生活废水、工业废水、畜禽养殖废水等不达标排放,导致区域污染不断加重。就其具体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城区居民生活废水收集不彻底。芦溪河流域沿途涉及三区市,多个乡镇和村社,废水处理收集基础设施建设、执行标准参差不齐。经开区新桥乡、观塘三台办事处等沿线村庄聚集点基本无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大量生活废水通过沟渠直排河流。
(二)工业企业生产生活废水收集处理不彻底。屠宰场、豆腐加工房、堆煤场等企业生产生活废水处理排放标准较低,进入芦溪河后,对水质影响很大。据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相关数据分析,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约25毫克每升、氨氮约3毫克每升、总磷约0.4毫克每升,均低于排放标准,可知城区雨污管网混乱,雨污分流不彻底,特别是下雨天气,大量污水通过少数溢流井直排芦溪河,大量雨水进入污水处理厂,影响污水处理效率。
(三)沿途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不达标排放。芦溪河流域沿线城乡污水,虽然大部份进行了集中收集处理,但乡镇、新农村污水处理厂出水不稳定,特别是新农村污水处理厂,每季度均有40%以上超标排放。加之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低于地表水标准(污水处理厂即使达标准排放,也相当于地表水的劣五类)、流域生态水量少,导致流域监测断面水质波动。
(四)沿途农业面源污染。芦溪河流域沿途涉及有观塘农业园(包括代市农业园共3万亩)、华蓥绿市黄花梨基地(包括绿市海棠基地共5万亩)等大型农业园区,年使用化肥约6000吨。按照80%的吸收率计算,一年大约向外环境排放1200吨化肥。
(五)河道内源污染。芦溪河流域受以前城区工业企业废水、生活废水、畜禽养殖废水、水产养殖废水等影响,大量污染物通过沉淀或颗粒物吸附而蓄存在底泥中,在一定温度条件下重新释放,成为二次污染源。
(六)生态水流量小。芦溪河城区段以下各大支流均属季节性河流,枯水期均处于断流状态,无生态水注入。春、夏季节,受农业生产、降雨量大增等影响,导致大量化肥在未吸收的情况下,排入河流。
四、治理措施及对策
(一)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治理。从严项目管理,按照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严格审批。严格落实企业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制度、排污收费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采取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方式,督促企业完善污水处理设施,督促排污重点企业安装污水自动在线监控装置,规范排污口建设,实现实时监控、远程控制等,从源头控制污染排放。
(二)加强城乡生活污染治理。完善城区雨污分流管网,建设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重点解决城区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及观塘镇、代市镇、桂兴镇等芦溪河流域场镇、聚集点雨污分流和集中收集处理,实现“全覆盖、全分流、零直排”目标。完善城鄉污水处理厂(站)及管网运行管理机制,加强已建成污水处理站监督管理和日常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和稳定达标排放。
(三)加强支流水环境治理。全面推行河长制,尤其注重落实乡级、村级河长责任,强化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加大廖家河等芦溪河流域重要支流巡察,及时发现和解决支流水环境问题。督促支流水电站按照“一站一策”实施整改,保障最小下泄生态流量,定期实施支流清淤疏浚,及时清理水电站附近堆积底泥,实现河流畅通。
(四)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按照“一控、两减、三基本”农业污染防控要求,实施农业面源污染全过程控制。出台农药化肥严格管控实施意见,建立农药化肥管理体系。全面推进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绿色防控。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加大生物秸秆和有机肥应用,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全面落实规模化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规定,促进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取得实效。
(五)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开展环保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利用区电视台、手机报、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宣传芦溪河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曝光反面典型,营造全社会关注治理、支持治理、参与治理的良好氛围。
参考文献:
[1]. 榆林市无定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N]. 榆林日报,2019-04-29(007).
[2]史宏雷.引滦入唐流域污染防治对策研究[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9(03):64.
一、芦溪河基本情况
(一)地理自然条件
芦溪河属渠江一级支流,发源于广安市前锋区桂兴镇界牌村草坝场的大窝塘一带,流域面积212km2,位于四川盆地盆中丘陵区东部,川东平行岭谷区的华蓥山中段西侧。境内地貌多为浅丘,部分为中、深丘和低山区,有少量浅丘带坝区。东部为华蓥低山区,地势高耸,山峦重叠,冲沟切割深,并有槽区呈现,海拔高程一般为500~1000 m。西北部为深丘窄谷区,沟壑纵横,山坡较陡峻,海拔高程一般为450~750 m。中部为浅、中丘陵区,地形波浪起伏,连绵不断,在起伏的丘峦中间有平坝,海拔高程一般为300~450m。前锋区境内集水面积176.97 km2,主河道全长49 km,坡降14.9‰。在区内主要流经桂兴镇界牌村、旭丰村、龙塘办事处龙塘社区、大佛寺办事处城区、新桥乡永兴村、井湾村、天桥村、观塘镇驴燕村、老井村、莲花村、涌坝村等。
(二)污染源情况
经初步评估,芦溪河流域部分河段污染超过环境容量,水体丧失自净能力。主要污染源有工业污染源、城乡生活污染源、畜禽养殖污染源、农村面源污染源、其他污染形式如酸雨、大气污染物随雨水进入水体等。
二、芦溪河水质现状
前锋设区以来,综合实施了芦溪河流域河道整治、治污控污、园林景观、明责驱动四大工程,芦溪河流域水质已显著改善,部分监测断面已稳定达到三类地表水水质标准,只有少数监测断面总磷超标,但总体情况可控。
三、污染原因分析
随着经济建设快速推进,生活废水、工业废水、畜禽养殖废水等不达标排放,导致区域污染不断加重。就其具体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城区居民生活废水收集不彻底。芦溪河流域沿途涉及三区市,多个乡镇和村社,废水处理收集基础设施建设、执行标准参差不齐。经开区新桥乡、观塘三台办事处等沿线村庄聚集点基本无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大量生活废水通过沟渠直排河流。
(二)工业企业生产生活废水收集处理不彻底。屠宰场、豆腐加工房、堆煤场等企业生产生活废水处理排放标准较低,进入芦溪河后,对水质影响很大。据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相关数据分析,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约25毫克每升、氨氮约3毫克每升、总磷约0.4毫克每升,均低于排放标准,可知城区雨污管网混乱,雨污分流不彻底,特别是下雨天气,大量污水通过少数溢流井直排芦溪河,大量雨水进入污水处理厂,影响污水处理效率。
(三)沿途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不达标排放。芦溪河流域沿线城乡污水,虽然大部份进行了集中收集处理,但乡镇、新农村污水处理厂出水不稳定,特别是新农村污水处理厂,每季度均有40%以上超标排放。加之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低于地表水标准(污水处理厂即使达标准排放,也相当于地表水的劣五类)、流域生态水量少,导致流域监测断面水质波动。
(四)沿途农业面源污染。芦溪河流域沿途涉及有观塘农业园(包括代市农业园共3万亩)、华蓥绿市黄花梨基地(包括绿市海棠基地共5万亩)等大型农业园区,年使用化肥约6000吨。按照80%的吸收率计算,一年大约向外环境排放1200吨化肥。
(五)河道内源污染。芦溪河流域受以前城区工业企业废水、生活废水、畜禽养殖废水、水产养殖废水等影响,大量污染物通过沉淀或颗粒物吸附而蓄存在底泥中,在一定温度条件下重新释放,成为二次污染源。
(六)生态水流量小。芦溪河城区段以下各大支流均属季节性河流,枯水期均处于断流状态,无生态水注入。春、夏季节,受农业生产、降雨量大增等影响,导致大量化肥在未吸收的情况下,排入河流。
四、治理措施及对策
(一)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治理。从严项目管理,按照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严格审批。严格落实企业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制度、排污收费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采取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方式,督促企业完善污水处理设施,督促排污重点企业安装污水自动在线监控装置,规范排污口建设,实现实时监控、远程控制等,从源头控制污染排放。
(二)加强城乡生活污染治理。完善城区雨污分流管网,建设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重点解决城区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及观塘镇、代市镇、桂兴镇等芦溪河流域场镇、聚集点雨污分流和集中收集处理,实现“全覆盖、全分流、零直排”目标。完善城鄉污水处理厂(站)及管网运行管理机制,加强已建成污水处理站监督管理和日常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和稳定达标排放。
(三)加强支流水环境治理。全面推行河长制,尤其注重落实乡级、村级河长责任,强化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加大廖家河等芦溪河流域重要支流巡察,及时发现和解决支流水环境问题。督促支流水电站按照“一站一策”实施整改,保障最小下泄生态流量,定期实施支流清淤疏浚,及时清理水电站附近堆积底泥,实现河流畅通。
(四)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按照“一控、两减、三基本”农业污染防控要求,实施农业面源污染全过程控制。出台农药化肥严格管控实施意见,建立农药化肥管理体系。全面推进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绿色防控。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加大生物秸秆和有机肥应用,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全面落实规模化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规定,促进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取得实效。
(五)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开展环保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利用区电视台、手机报、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宣传芦溪河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曝光反面典型,营造全社会关注治理、支持治理、参与治理的良好氛围。
参考文献:
[1]. 榆林市无定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N]. 榆林日报,2019-04-29(007).
[2]史宏雷.引滦入唐流域污染防治对策研究[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9(0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