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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治江苏,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江苏的具体实践,是我省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建设美好新江苏的重要保障。自省委颁布实施《法治江苏建设纲要》以来。江苏特色区域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一系列有益的探索,积累了一定经验,也取得了显著成效。展望法治江苏建设未来,我们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拓宽思路、改进工作,认真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和基础性问题,为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
《纲要》颁布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及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法治江苏建设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初步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各方齐抓共建、社会整体联动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机制。依法执政的理念不断增强、执法行为日趋规范、公众法治意识日益提升、县域法治化进程明显加快,人民群众通过法治惠民工程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利益,保障和促进了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受到中央有关部委的充分肯定。
正确把握法治建设大方向,遵循和彰显了法治的本质要求。坚持按照党中央“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据省委《法治江苏建设纲要》,紧紧抓住规范公共权力、维护公民权利这条法治主线,突出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法制教育为重点,以办实事、求实效,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迫切的实际问题为着力点,积极实施法治惠民工程。
总体思路明确,工作路径清晰。一方面,循序渐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乡镇(街道)、法治县(市、区)直至法治城市创建活动,不断拓展法治创建的覆盖面;另一方面,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建设法治宣传阵地和主题公园、文化广场、法治一条街等等,发挥法治文化的滋养作用,营造法治氛围。
各方良性互动。注重统筹协调。全省法治建设工作保持了系统性,体现了整体性,在把握宏观协调,促进均衡发展的同时抓住工作重点。通过组织实施一系列重要活动,指导推进重点工作的深入开展。工作规划覆盖面广,重点活动着力点准,以点带面、以点促面,推动全省工作的开展。发挥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坚持法治惠民,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实际问题。在工作实践中积极推进法治惠民工程,始终坚持维护公民合法权利。在解决行政诉讼难问题上,全力推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切实解决“告官不见官”的问题。现在全省市、县两级行政诉讼中,涉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已达80%。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进程中,把完善村(居)委自治作为立足点,保证基层群众民主权利。目前,全省已有55个村被表彰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929个村(社区)被表彰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动企业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落实用工合同、保证“五金”到位,完善职工权利保障机制。
不断总结推广先进典型,以典型推进工作、引导发展。几年来,我们鼓励探索、鼓励创新,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总结推广了不少好经验好做法,如南京法治惠民、泗阳合力推进、江阴法治文化、泰州执法评议、如皋干部述法等。2009年是法治江苏建设工作探索最活跃、活动最密集的一年,不仅推广了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和无锡法治城市创建试点经验,而且认真总结了连云港创新乡镇街道和村级法治建设工作平台组织网络、睢宁县委推进依法执政、高邮组建县级法治建设中心、太仓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组织有效衔接与良性互动、溧阳基层民主自治、淮安六大维权中心等做法和经验。
二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法治江苏建设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广泛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全面落实法治惠民工程,切实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法治,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大力推进公正廉洁司法。在继续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法制宣传三项工作重点的基础上,着力推进司法廉洁公正。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以《关于深入推进公正司法工作的指导意见》为依据,以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提高执法公信力为着力点,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不断巩固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果,提高公正规范执法水平,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全面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推进法治建设必须把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化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战略导向。研究制定《关于全省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真正把法治文化建设融入到文化江苏建设战略之中。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法治江苏建设中的指导地位。广泛开展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继续普及新頒布及与公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适时组织研讨活动,进一步增强对法治实践的理性思考。发动和依靠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法治实践和法治文化活动,创作一批法治文化精品。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因地制宜地建设一批有特色、受欢迎的法治主题公园、文化广场、一条街等,以营造法治氛围。
全面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以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为主导、以基层系列法治创建为基础、以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示范点创建为支撑,全方位构筑覆盖全省的区域法治建设载体。法治城市创建工作的重点是全面启动、全部推开,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重点是提升水平,在提高质量、增强效果上下功夫。要认真开展法治城市考评指标体系调研,研究制定符合法治内在要求和城市发展规律、具有江苏特色的法治城市创建考核指导标准。组织新一轮法治县(市、区)创建考评工作,推出一批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典型,推进县域法治化进程。进一步规范完善“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民主法治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等基层系列创建考核指标体系。使其与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的考核指标体系相衔接、相配套。
努力夯实法治建设基础。乡镇街道、基层社区、企事业单位法治建设是法治江苏建设的基础,要通过典型引路,不断提高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太仓的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良性互动与有效衔接,睢宁县委实行权力公开、推进依法执政,溧阳基层民主自治建设推行参事制、票决制、双评制,连云港构建基层法治组织网络建设,高邮完善法治中心建设等经验,适时进行推广。
继续实施法治惠民工程。要认真总结淮安“六大维权中心”建设的经验,重点解决在涉法涉诉、司法救 助、排查化解纠纷矛盾等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扎扎实实地推进法治为民办实事工程。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法治建设带来的实际效果,不断增强法治建设的影响力。
三
法治建设工作千头万绪,必须突出重点,牢牢抓住对全局有影响、有推动力的工作,集中力量、力求突破。在考虑安排具体工作的时候,抓大的活动要注意覆盖面,抓小的工作要注重着力点,各地区各部门要立足实际,从近期应该解决而且经努力也能解决的突出问题人手,每个阶段做好一两件事,每年解决一两件突出问题,扎实推进法治建设。
典型引路,鼓励创新。法治江苏建设是一项重大创新工作,既没有统一部署要求可以遵循,又没有现成经验可以借鉴。以典型引领推动面上工作。是这几年我们推进法治江苏建设工作的基本经验,也是我们必须坚持的基本工作方法。这就要求我们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善于发现典型、及时总结典型、充分运用典型,用典型来探索思路,用典型来推进工作,用典型来提升水平,真正形成勇于探索实践、积极学习借鉴、相互比学赶超、鼓励改革创新的生动活泼的法治建设工作的局面。
科学定位,找准抓手。法治建设基本涵盖了社会的各个方面和各个层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必须科学定位,要牢牢把握规范公共权力、维护群众权利这条主线。在研究工作计划、确立工作重点时,要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找准突破口,形成“自选动作”;尽可能与本部门职能相一致,从能做并经过努力也能做成的事抓起。如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本身就履行执法职能,就应从执法规范人手,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提高执法公信力。
办好实事,营造氛围。法治江苏建设在人民群众中已有一定的知晓率和认可度,进一步提高法治工作影响力,关键是抓好三件事:一是继续推行法治惠民工程,切实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突出、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法治的作用。二是加大法治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图像、报纸有文章、大街有标语、剧场有演出、公园有设施,以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三是强化法治教育,树立法治意識。不可能要求每个人都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或者具备专业技能,但可以要求每个公民都必须具备较高法律意识,树立对法律的敬畏和崇尚,为官的要依法治理、公正执法,为民的遵纪守法、依法维权。
注意总结,不断提升。提升法治工作水平,一方面靠创新,通过不断发现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来提升工作整体水平;另一方面靠调研,对已做的工作注意回顾总结。通过回顾总结,积累经验,增强理性认识,更好地指导今后工作。对工作进行阶段性回顾总结,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不断积累经验;对每项工作进行系统分析总结,从中发现和总结带规律性的认识,通过对工作过程中重要信息的捕捉,在干中学,在学中干,不断促进工作水平的提高。
责任编辑:刘卫东
一
《纲要》颁布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及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法治江苏建设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初步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各方齐抓共建、社会整体联动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机制。依法执政的理念不断增强、执法行为日趋规范、公众法治意识日益提升、县域法治化进程明显加快,人民群众通过法治惠民工程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利益,保障和促进了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受到中央有关部委的充分肯定。
正确把握法治建设大方向,遵循和彰显了法治的本质要求。坚持按照党中央“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据省委《法治江苏建设纲要》,紧紧抓住规范公共权力、维护公民权利这条法治主线,突出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法制教育为重点,以办实事、求实效,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迫切的实际问题为着力点,积极实施法治惠民工程。
总体思路明确,工作路径清晰。一方面,循序渐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乡镇(街道)、法治县(市、区)直至法治城市创建活动,不断拓展法治创建的覆盖面;另一方面,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建设法治宣传阵地和主题公园、文化广场、法治一条街等等,发挥法治文化的滋养作用,营造法治氛围。
各方良性互动。注重统筹协调。全省法治建设工作保持了系统性,体现了整体性,在把握宏观协调,促进均衡发展的同时抓住工作重点。通过组织实施一系列重要活动,指导推进重点工作的深入开展。工作规划覆盖面广,重点活动着力点准,以点带面、以点促面,推动全省工作的开展。发挥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坚持法治惠民,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实际问题。在工作实践中积极推进法治惠民工程,始终坚持维护公民合法权利。在解决行政诉讼难问题上,全力推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切实解决“告官不见官”的问题。现在全省市、县两级行政诉讼中,涉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已达80%。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进程中,把完善村(居)委自治作为立足点,保证基层群众民主权利。目前,全省已有55个村被表彰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929个村(社区)被表彰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动企业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落实用工合同、保证“五金”到位,完善职工权利保障机制。
不断总结推广先进典型,以典型推进工作、引导发展。几年来,我们鼓励探索、鼓励创新,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总结推广了不少好经验好做法,如南京法治惠民、泗阳合力推进、江阴法治文化、泰州执法评议、如皋干部述法等。2009年是法治江苏建设工作探索最活跃、活动最密集的一年,不仅推广了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和无锡法治城市创建试点经验,而且认真总结了连云港创新乡镇街道和村级法治建设工作平台组织网络、睢宁县委推进依法执政、高邮组建县级法治建设中心、太仓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组织有效衔接与良性互动、溧阳基层民主自治、淮安六大维权中心等做法和经验。
二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法治江苏建设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广泛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全面落实法治惠民工程,切实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法治,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大力推进公正廉洁司法。在继续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法制宣传三项工作重点的基础上,着力推进司法廉洁公正。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以《关于深入推进公正司法工作的指导意见》为依据,以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提高执法公信力为着力点,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不断巩固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果,提高公正规范执法水平,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全面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推进法治建设必须把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化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战略导向。研究制定《关于全省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真正把法治文化建设融入到文化江苏建设战略之中。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法治江苏建设中的指导地位。广泛开展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继续普及新頒布及与公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适时组织研讨活动,进一步增强对法治实践的理性思考。发动和依靠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法治实践和法治文化活动,创作一批法治文化精品。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因地制宜地建设一批有特色、受欢迎的法治主题公园、文化广场、一条街等,以营造法治氛围。
全面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以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为主导、以基层系列法治创建为基础、以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示范点创建为支撑,全方位构筑覆盖全省的区域法治建设载体。法治城市创建工作的重点是全面启动、全部推开,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重点是提升水平,在提高质量、增强效果上下功夫。要认真开展法治城市考评指标体系调研,研究制定符合法治内在要求和城市发展规律、具有江苏特色的法治城市创建考核指导标准。组织新一轮法治县(市、区)创建考评工作,推出一批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典型,推进县域法治化进程。进一步规范完善“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民主法治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等基层系列创建考核指标体系。使其与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的考核指标体系相衔接、相配套。
努力夯实法治建设基础。乡镇街道、基层社区、企事业单位法治建设是法治江苏建设的基础,要通过典型引路,不断提高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太仓的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良性互动与有效衔接,睢宁县委实行权力公开、推进依法执政,溧阳基层民主自治建设推行参事制、票决制、双评制,连云港构建基层法治组织网络建设,高邮完善法治中心建设等经验,适时进行推广。
继续实施法治惠民工程。要认真总结淮安“六大维权中心”建设的经验,重点解决在涉法涉诉、司法救 助、排查化解纠纷矛盾等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扎扎实实地推进法治为民办实事工程。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法治建设带来的实际效果,不断增强法治建设的影响力。
三
法治建设工作千头万绪,必须突出重点,牢牢抓住对全局有影响、有推动力的工作,集中力量、力求突破。在考虑安排具体工作的时候,抓大的活动要注意覆盖面,抓小的工作要注重着力点,各地区各部门要立足实际,从近期应该解决而且经努力也能解决的突出问题人手,每个阶段做好一两件事,每年解决一两件突出问题,扎实推进法治建设。
典型引路,鼓励创新。法治江苏建设是一项重大创新工作,既没有统一部署要求可以遵循,又没有现成经验可以借鉴。以典型引领推动面上工作。是这几年我们推进法治江苏建设工作的基本经验,也是我们必须坚持的基本工作方法。这就要求我们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善于发现典型、及时总结典型、充分运用典型,用典型来探索思路,用典型来推进工作,用典型来提升水平,真正形成勇于探索实践、积极学习借鉴、相互比学赶超、鼓励改革创新的生动活泼的法治建设工作的局面。
科学定位,找准抓手。法治建设基本涵盖了社会的各个方面和各个层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必须科学定位,要牢牢把握规范公共权力、维护群众权利这条主线。在研究工作计划、确立工作重点时,要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找准突破口,形成“自选动作”;尽可能与本部门职能相一致,从能做并经过努力也能做成的事抓起。如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本身就履行执法职能,就应从执法规范人手,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提高执法公信力。
办好实事,营造氛围。法治江苏建设在人民群众中已有一定的知晓率和认可度,进一步提高法治工作影响力,关键是抓好三件事:一是继续推行法治惠民工程,切实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突出、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法治的作用。二是加大法治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图像、报纸有文章、大街有标语、剧场有演出、公园有设施,以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三是强化法治教育,树立法治意識。不可能要求每个人都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或者具备专业技能,但可以要求每个公民都必须具备较高法律意识,树立对法律的敬畏和崇尚,为官的要依法治理、公正执法,为民的遵纪守法、依法维权。
注意总结,不断提升。提升法治工作水平,一方面靠创新,通过不断发现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来提升工作整体水平;另一方面靠调研,对已做的工作注意回顾总结。通过回顾总结,积累经验,增强理性认识,更好地指导今后工作。对工作进行阶段性回顾总结,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不断积累经验;对每项工作进行系统分析总结,从中发现和总结带规律性的认识,通过对工作过程中重要信息的捕捉,在干中学,在学中干,不断促进工作水平的提高。
责任编辑:刘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