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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由于保險公司的利润来源于对可保风险的承担,同时保险公司又面临行业内部的激烈竞争和来自市场等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因此风险管理对保险公司具有重要意义,直接关系到保险公司的稳定持续经营问题。本文通过分析相互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优势,并结合全面风险管理制度为其优化风险管理能力提供合理建议。
【关键词】相互保险 风险管理 股份制保险公司 道德风险
相互保险组织以具有同质风险保障需求的群体为保障对象,通过互助合作的方式为会员提供保险服务。根据sigma统计,2014年公司资产规模排名世界前50的保险公司中有9家是相互制保险公司,根据国际合作和相互保险联盟(ICMIF)统计,2014年相互保险占全球保险市场份额为27.1%。我国的相互保险目前正处于起步阶段,2005年我国成立了第一家相互保险公司——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2015年1月23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相互保险组织监督试行办法》,这是我国出台的第一部关于相互保险组织的政策法规,2016年6月保监会通过国内三家相互制保险组织的筹备申请。虽然相互保险在我国发展较晚,但基于相互保险的本质更贴近保险本源,相互保险在我国正以快速的步伐向前发展。
一、相互保险公司相较于股份制保险公司在风险管理方面的优势
相互保险公司和股份制保险公司作为保险市场中主要的两种组织形式,在公司的风险管理方面,不管是在风险管理制度还是风险管理技术方面,都有很多相同之处。但是基于相互保险公司自身的特点,例如经营目的、经营方式、投资要求等,相互保险公司在管理风险的过程中又有其独特的优势。
(一)以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风险保障最大化为经营目标,提高了风险管理在公司中的重要性
股份制保险公司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经营目标,强调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从而采取更为激进的投资手段和选择风险更大的投资标的,降低了风险的控制目标。相互保险公司与之不同的是,强调保险产品的保障功能而非投资收益最大化,因此更注重公司的经营稳定性和财务安全性,因此风险管理在相互保险公司中具有更重要的地位。
(二)经营范围基于特定区域或风险,有利于风险的识别和控制
相互保险是基于同质风险保障需求而设立,对于专业性相互保险或区域性相互保险,通过某一小区域的风险勘察就能大概了解整个风险对象的情况,有利于快速识别风险和及时控制风险,并且降低风险管理的成本。
(三)利益一致,能有效减少道德风险
股份制保险公司中,资本所有权由股东拥有,股东的目标是利益最大化,而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要求风险保障最大化,由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与公司所有者的利益不一致,在保单有效期内,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只考虑自身效用最大化时就容易产生道德风险;而在相互保险公司中,保单持有人即为公司所有者,这两种关系因保单的产生同时产生,因保单的终止而同时终止[1],因此相互保险公司的所有者与投保人的利益是一致的,从而保单持有人基于自身的利益会更积极主动地配合公司的风险管理要求,这一过程就有效地减少了道德风险。
(四)保险产品的价格更合理,产品更具保障性,降低退保风险
首先,相互制保险公司是被保险人的一种合作组织,保险产品的设计以被保险人的风险保障需求为中心;其次,公司不以盈利为目的,不存在股份制保险公司中向投资者支付股息并保证经营利润的压力,同时某些专业性相互保险组织还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和财政资金补助,因此相互制保险公司的保障成本更低,保险产品的价格相比股份制保险公司更实惠,同时保障比例更大,这些特点都符合投保人的保险需求;最后,保单持有人即为公司的所有者,当公司结算出现盈余时,还能实现利润共享[2],这些因素都有利于公司降低退保风险。
(五)资金管理和投资渠道的严格限制,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
根据《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相互保险组织的资金应实行全托管制度;专业性、区域性相互保险组织实行自行投资的,其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银行存款、国债及其他中国保监会认可的低风险固定收益类产品、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形式”;第三十条规定“相互保险组织应审慎经营,严格进行风险管理,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再保险分保业务,并建立重大风险事故的应对预案。”[3]这些规定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相互保险公司进行较大风险的投资活动,从而对其风险管理和稳健经营具有积极作用。
二、相互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建议
全面风险管理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的欧美国家,与传统的风险管理相比,全面风险管理涉及的范围更广,不仅包括企业的内部管理过程,也包括生产经营过程;重要性更显著。在2010我国保监会发布《人身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实施指引》,将全面风险管理引入保险业中,相互保险公司在我国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建立全面风险管理制度是保证其稳定经营的前提。
(一)风险管理文化
风险管理文化是公司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有助于让全体员工形成统一的风险管理观念和价值标准,规范工作行为,凝聚预防和处理风险的力量。基于相互保险公司的特点,风险管理的参与者不仅包括公司的运营机构,也包括所有投保人,因此风险管理文化的覆盖范围也将扩大,风险管理文化的内容不仅要包括员工和投保人需遵守的基本信念和规则制度,也要为他们学习掌握风险管理的相关知识提供机会,同时还要通过有形或无形的形式强调风险管理的重要性,逐渐将风险管理文化融入到公司的整个发展过程。
(二)风险管理机构
全面风险管理要求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员工都参与到这一过程中,从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到经营部门,因此通过在公司简单地设置风险管理部门且单独运行,并不能形成有联系的相互配合的风险管理机制。相互保险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应确定公司的风险承受程度和风险态度,并领导董事会和监事会一起制定风险管理计划,风险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个职能部门具体实施,并定期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提交报告,以完善计划内容。 (三)風险管理计划
相互保险公司与股份制保险公司在风险管理方案中有很多相似之处,该部分内容应明确并详细风险管理流程、风险管理工具和风险发生后的对策。
1.管理流程。风险管理部门组织各职能部门一起分析各部门的风险以及公司面临的总体风险,衡量各风险的可能损失大小和控制成本,提交分析报告至董事会和监事会,为制定全面的风险管理方案提供依据。
2.管理工具。根据保监会的要求,以风险为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简称“偿二代”)从2016年1季度开始实施,该体系将保险公司的风险分为可量化的风险、难以量化的风险和难以监管的风险。可量化的风险可以通过量化资本要求、实际资本评估、压力测试等方式设置安全线;难以量化的风险可通过风险综合评级和检查与分析来衡量其严重程度;难以监管的风险则需要内部和外部的共同监管来管理,比如公司定期公开披露信息,第三方对其进行信用评级等。
3.风险发生后的对策。由于外部环境的快速变化,风险预防的措施并不能完全阻止风险的发生,当风险发生后,例如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在安全线以下,精算师和财务部门需要通过提高实际资本或者降低最低资本要求来提高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根据安全指标或要求进行调整,从而控制风险,再对风险发生的原因以及对策起到的作用进行分析和信息交流,丰富风险管理计划。
(四)风险管理的监督与评估
由于风险是不断变化的,因此全面风险管理计划也是一个不断修改的过程,这就要求公司定期审查计划的实施情况和效果,并与目标相比较,及时加以调节。
综上所述,相互保险公司不仅应基于自身的优势,不断优化在道德风险、退保风险等方面的风险管理能力,也应积极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通过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充分保障会员的保险利益,并为其持续经营提供稳固基础。
参考文献
[1]张柯.相互保险公司与股份保险公司的比较研究[J].上海保险,2005,(5).
[2]张祖荣.相互制保险在我国农业保险中的适用性分析[J].经济问题,2008,(7).
[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范性文件[EB/OL].http://www.circ.gov.cn/web/site0/tab5168/info3949714.htm,2015-02-02.
作者简介:张洁(1991-),女,汉族,四川南充人,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学生,研究方向:相互保险;朱君莹(1993-),女,汉族,安徽宿州人,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学生,研究方向:保险公司经营与风险管理。
【关键词】相互保险 风险管理 股份制保险公司 道德风险
相互保险组织以具有同质风险保障需求的群体为保障对象,通过互助合作的方式为会员提供保险服务。根据sigma统计,2014年公司资产规模排名世界前50的保险公司中有9家是相互制保险公司,根据国际合作和相互保险联盟(ICMIF)统计,2014年相互保险占全球保险市场份额为27.1%。我国的相互保险目前正处于起步阶段,2005年我国成立了第一家相互保险公司——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2015年1月23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相互保险组织监督试行办法》,这是我国出台的第一部关于相互保险组织的政策法规,2016年6月保监会通过国内三家相互制保险组织的筹备申请。虽然相互保险在我国发展较晚,但基于相互保险的本质更贴近保险本源,相互保险在我国正以快速的步伐向前发展。
一、相互保险公司相较于股份制保险公司在风险管理方面的优势
相互保险公司和股份制保险公司作为保险市场中主要的两种组织形式,在公司的风险管理方面,不管是在风险管理制度还是风险管理技术方面,都有很多相同之处。但是基于相互保险公司自身的特点,例如经营目的、经营方式、投资要求等,相互保险公司在管理风险的过程中又有其独特的优势。
(一)以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风险保障最大化为经营目标,提高了风险管理在公司中的重要性
股份制保险公司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经营目标,强调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从而采取更为激进的投资手段和选择风险更大的投资标的,降低了风险的控制目标。相互保险公司与之不同的是,强调保险产品的保障功能而非投资收益最大化,因此更注重公司的经营稳定性和财务安全性,因此风险管理在相互保险公司中具有更重要的地位。
(二)经营范围基于特定区域或风险,有利于风险的识别和控制
相互保险是基于同质风险保障需求而设立,对于专业性相互保险或区域性相互保险,通过某一小区域的风险勘察就能大概了解整个风险对象的情况,有利于快速识别风险和及时控制风险,并且降低风险管理的成本。
(三)利益一致,能有效减少道德风险
股份制保险公司中,资本所有权由股东拥有,股东的目标是利益最大化,而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要求风险保障最大化,由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与公司所有者的利益不一致,在保单有效期内,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只考虑自身效用最大化时就容易产生道德风险;而在相互保险公司中,保单持有人即为公司所有者,这两种关系因保单的产生同时产生,因保单的终止而同时终止[1],因此相互保险公司的所有者与投保人的利益是一致的,从而保单持有人基于自身的利益会更积极主动地配合公司的风险管理要求,这一过程就有效地减少了道德风险。
(四)保险产品的价格更合理,产品更具保障性,降低退保风险
首先,相互制保险公司是被保险人的一种合作组织,保险产品的设计以被保险人的风险保障需求为中心;其次,公司不以盈利为目的,不存在股份制保险公司中向投资者支付股息并保证经营利润的压力,同时某些专业性相互保险组织还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和财政资金补助,因此相互制保险公司的保障成本更低,保险产品的价格相比股份制保险公司更实惠,同时保障比例更大,这些特点都符合投保人的保险需求;最后,保单持有人即为公司的所有者,当公司结算出现盈余时,还能实现利润共享[2],这些因素都有利于公司降低退保风险。
(五)资金管理和投资渠道的严格限制,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
根据《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相互保险组织的资金应实行全托管制度;专业性、区域性相互保险组织实行自行投资的,其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银行存款、国债及其他中国保监会认可的低风险固定收益类产品、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形式”;第三十条规定“相互保险组织应审慎经营,严格进行风险管理,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再保险分保业务,并建立重大风险事故的应对预案。”[3]这些规定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相互保险公司进行较大风险的投资活动,从而对其风险管理和稳健经营具有积极作用。
二、相互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建议
全面风险管理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的欧美国家,与传统的风险管理相比,全面风险管理涉及的范围更广,不仅包括企业的内部管理过程,也包括生产经营过程;重要性更显著。在2010我国保监会发布《人身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实施指引》,将全面风险管理引入保险业中,相互保险公司在我国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建立全面风险管理制度是保证其稳定经营的前提。
(一)风险管理文化
风险管理文化是公司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有助于让全体员工形成统一的风险管理观念和价值标准,规范工作行为,凝聚预防和处理风险的力量。基于相互保险公司的特点,风险管理的参与者不仅包括公司的运营机构,也包括所有投保人,因此风险管理文化的覆盖范围也将扩大,风险管理文化的内容不仅要包括员工和投保人需遵守的基本信念和规则制度,也要为他们学习掌握风险管理的相关知识提供机会,同时还要通过有形或无形的形式强调风险管理的重要性,逐渐将风险管理文化融入到公司的整个发展过程。
(二)风险管理机构
全面风险管理要求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员工都参与到这一过程中,从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到经营部门,因此通过在公司简单地设置风险管理部门且单独运行,并不能形成有联系的相互配合的风险管理机制。相互保险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应确定公司的风险承受程度和风险态度,并领导董事会和监事会一起制定风险管理计划,风险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个职能部门具体实施,并定期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提交报告,以完善计划内容。 (三)風险管理计划
相互保险公司与股份制保险公司在风险管理方案中有很多相似之处,该部分内容应明确并详细风险管理流程、风险管理工具和风险发生后的对策。
1.管理流程。风险管理部门组织各职能部门一起分析各部门的风险以及公司面临的总体风险,衡量各风险的可能损失大小和控制成本,提交分析报告至董事会和监事会,为制定全面的风险管理方案提供依据。
2.管理工具。根据保监会的要求,以风险为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简称“偿二代”)从2016年1季度开始实施,该体系将保险公司的风险分为可量化的风险、难以量化的风险和难以监管的风险。可量化的风险可以通过量化资本要求、实际资本评估、压力测试等方式设置安全线;难以量化的风险可通过风险综合评级和检查与分析来衡量其严重程度;难以监管的风险则需要内部和外部的共同监管来管理,比如公司定期公开披露信息,第三方对其进行信用评级等。
3.风险发生后的对策。由于外部环境的快速变化,风险预防的措施并不能完全阻止风险的发生,当风险发生后,例如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在安全线以下,精算师和财务部门需要通过提高实际资本或者降低最低资本要求来提高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根据安全指标或要求进行调整,从而控制风险,再对风险发生的原因以及对策起到的作用进行分析和信息交流,丰富风险管理计划。
(四)风险管理的监督与评估
由于风险是不断变化的,因此全面风险管理计划也是一个不断修改的过程,这就要求公司定期审查计划的实施情况和效果,并与目标相比较,及时加以调节。
综上所述,相互保险公司不仅应基于自身的优势,不断优化在道德风险、退保风险等方面的风险管理能力,也应积极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通过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充分保障会员的保险利益,并为其持续经营提供稳固基础。
参考文献
[1]张柯.相互保险公司与股份保险公司的比较研究[J].上海保险,2005,(5).
[2]张祖荣.相互制保险在我国农业保险中的适用性分析[J].经济问题,2008,(7).
[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范性文件[EB/OL].http://www.circ.gov.cn/web/site0/tab5168/info3949714.htm,2015-02-02.
作者简介:张洁(1991-),女,汉族,四川南充人,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学生,研究方向:相互保险;朱君莹(1993-),女,汉族,安徽宿州人,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学生,研究方向:保险公司经营与风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