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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服务农村劳动力转移制度是指约束职业教育服务农村劳动力转移相关行为与活动的规则与规范;职业教育服务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利益相关方均是潜在的制度创新主体,包括政府、农村转移劳动力、企业和职业教育组织。职业教育服务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制度创新方式包括两类:由政府主导实施的强制性制度创新;由其他主体发起并推动、政府同时参与的兼具诱致性制度创新和强制性制度创新特征的混合式制度创新。职业教育服务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制度创新动因来看,制度创新主体所秉承的根本逻辑是基于经济利益的逻辑,由此可构建职业教育服务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制度创新过程分析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