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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地方和村社能不能较快的发展起来并可持续的发展下去,除了区位、资源以及特殊政策等客观因素外,最根本的取决于党的领导和执政能力是否卓越
从2011年开始,我国进入“十二五”规划时期。从“一五计划”到“五五计划”,我国虽然称之为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但计划中也包括科教文卫等一些社会发展的内容。从“六五计划”开始,我国改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十一五”改“计划”为“规划”,突出了市场配置的基础性。从“九五计划”(1996—2000年)开始,民主和法制建设作为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内容被列入发展计划。可以说,从这次计划起,我国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或规划,愈来愈成为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主体,包括政治发展和文化建设等在内的多位一体的科学发展规划。
政治发展作为“五年规划”的组成部分,主要是由两大互动因素决定的。
一方面以民主和法制建设及其创新为特征的政治发展,尤其是党的先进性保持和执政能力的强弱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和推动作用愈来愈明显。一个地方和村社能不能较快的发展起来并可持续的发展下去,除了区位、资源以及特殊政策等客观因素外,最根本的取决于党的领导和执政能力是否卓越,即党的领导和政府作为能否持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政治参与和权利保障的需要。缺乏区位、资源和特殊政策等优势的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得好一定是政治建设搞得好,一定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搞得好,一定是有好的领导干部并以民主和法治的方式实现领导和执政取得的。这样的一种政治经济关系逻辑,实质揭示了中国经济30年来持续快速发展的奥秘。
另一方面,中国成功实行以市场经济竞争机制为基础的资源配置方式,不仅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也极大地解放、发展和培育了广大民众的权利意识。当人民群众从党和政府的制度供给和服务供给中获得自由创业和发展的舞台后,他们不仅获得了经济和社会权利的自主,也获得了政治参与的自信,并且愈来愈要求政治权利的自主。这股正在形成的公民社会对民主法治建设的需求和期待,要求党和政府必须把政治发展作为现代化建设整体布局中的重要环节加以重视,更加关注民主法治建设,更加关注政治发展和人权保障。
在上述两大互动因素的驱动下,形成了近20年来我国政治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鲜明的民族特征,即政策的“经验性”和“星火燎原”发展路径。党和政府任何民主法制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政策的出台,基本上都是基层和地方根据当地出现的问题和面临的发展压力,进行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探索,形成了创新经验,这些经验被上级和中央重视,然后再在其他地方试行,再根据试行的结果,决定是否在更大范围或全国推广。这样的一种政治发展路径是可以大致预期、预测并有经验可循的,这为政治发展的具体规划提供了基础条件和可能。
既然国家已经把政治发展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组成部分,并把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四位一体的建设作为科学发展的目标,那么就应该把人民最关心、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实施和落实起到重大作用的政治建设的一些事项加以科学和具体的规划。
比如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提高执政能力建设,反腐败和加强廉政建设,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政府体制建设,完善市场化、促进工业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以及人权保障的法治建设,完善人民民主的体制机制创新建设等。对这些内容的规划可以具体一些,如干部人事制度中的民主参与和法治监督诸制度,在一些地方试行的“廉政指数”和“法治指数”等量化指标,提出“建设科学发展型政府”的目标定位和概括等等。(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所研究员、所长助理)
从2011年开始,我国进入“十二五”规划时期。从“一五计划”到“五五计划”,我国虽然称之为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但计划中也包括科教文卫等一些社会发展的内容。从“六五计划”开始,我国改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十一五”改“计划”为“规划”,突出了市场配置的基础性。从“九五计划”(1996—2000年)开始,民主和法制建设作为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内容被列入发展计划。可以说,从这次计划起,我国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或规划,愈来愈成为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主体,包括政治发展和文化建设等在内的多位一体的科学发展规划。
政治发展作为“五年规划”的组成部分,主要是由两大互动因素决定的。
一方面以民主和法制建设及其创新为特征的政治发展,尤其是党的先进性保持和执政能力的强弱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和推动作用愈来愈明显。一个地方和村社能不能较快的发展起来并可持续的发展下去,除了区位、资源以及特殊政策等客观因素外,最根本的取决于党的领导和执政能力是否卓越,即党的领导和政府作为能否持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政治参与和权利保障的需要。缺乏区位、资源和特殊政策等优势的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得好一定是政治建设搞得好,一定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搞得好,一定是有好的领导干部并以民主和法治的方式实现领导和执政取得的。这样的一种政治经济关系逻辑,实质揭示了中国经济30年来持续快速发展的奥秘。
另一方面,中国成功实行以市场经济竞争机制为基础的资源配置方式,不仅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也极大地解放、发展和培育了广大民众的权利意识。当人民群众从党和政府的制度供给和服务供给中获得自由创业和发展的舞台后,他们不仅获得了经济和社会权利的自主,也获得了政治参与的自信,并且愈来愈要求政治权利的自主。这股正在形成的公民社会对民主法治建设的需求和期待,要求党和政府必须把政治发展作为现代化建设整体布局中的重要环节加以重视,更加关注民主法治建设,更加关注政治发展和人权保障。
在上述两大互动因素的驱动下,形成了近20年来我国政治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鲜明的民族特征,即政策的“经验性”和“星火燎原”发展路径。党和政府任何民主法制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政策的出台,基本上都是基层和地方根据当地出现的问题和面临的发展压力,进行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探索,形成了创新经验,这些经验被上级和中央重视,然后再在其他地方试行,再根据试行的结果,决定是否在更大范围或全国推广。这样的一种政治发展路径是可以大致预期、预测并有经验可循的,这为政治发展的具体规划提供了基础条件和可能。
既然国家已经把政治发展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组成部分,并把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四位一体的建设作为科学发展的目标,那么就应该把人民最关心、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实施和落实起到重大作用的政治建设的一些事项加以科学和具体的规划。
比如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提高执政能力建设,反腐败和加强廉政建设,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政府体制建设,完善市场化、促进工业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以及人权保障的法治建设,完善人民民主的体制机制创新建设等。对这些内容的规划可以具体一些,如干部人事制度中的民主参与和法治监督诸制度,在一些地方试行的“廉政指数”和“法治指数”等量化指标,提出“建设科学发展型政府”的目标定位和概括等等。(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所研究员、所长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