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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作为出自宪法的子法,刑法规范应该立足于宪政的理念与价值而制定,并在适用中与宪法保持高度一致,否则就不可能有其实质的意义与价值.在当前特别注重“宪法生命”与“刑法知识教义学化”的学术潮流下,合宪性解释是宪法实现对刑事司法实体控制的一种不容忽视的教义学路径.合宪性解释与罪刑法定原则可以形成一种相互独立、相互支撑与相互衔接的二元解释体系.在刑事司法中,合宪性解释主要有消除违宪疑虑、控制解释边界和检验解释结论三个层面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