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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特里克·弗格森是美国独立战争时期英军著名的枪械设计师,他还是一名优秀的狙击手。但真正让他扬名的却是他那“未开的一枪”。
美国独立战争时期,弗格森是英军一名上尉狙击手,使用的武器是老式的滑膛燧石枪,有效杀伤射程为73米。而美军狙击手使用的却是肯塔基步枪,有效射程达180米。最致命的还在于燧石枪是前膛装填弹药,装弹药动作慢且无法卧姿装填,极易暴露目标。装备上的差异使弗格森在与美狙击手对抗中总是处于下风。在一次战斗中,弗格森在先于对手发现目标的有利态势下,由于武器射程达不到而没有击中敌人,反而因为开枪暴露自己而被对手击伤。
伤愈后的弗格森痛定思痛,决心自行研制一种后膛式装弹且射程在180米以上的步枪。他的想法引来人们一致的嘲笑,因为在他之前已有许多专业枪械设计师们试图设计后装步枪,但都没有成功,不是容易烧伤射手就是射击后火药残留物太多影响下一次射击,而且弗格森是十足的造枪门外汉,没人相信他能成功。但性格坚毅且天资聪颖的弗格森没有退缩。多年用枪的经验使他能更准确地了解战场上真正需要什么样的武器。
经过潜心研制,他终于造出了后来以他名字命名的“弗格森”步枪。这种步枪是真正意义上的后装步枪,有效射程在180米以上,能在一分钟内进行装填弹药和射击6~8次,而一般的滑膛枪每分钟只能进行3次这样的操作。
然而,弗格森的步枪并没有引起英军高层的注意。为了推销自己设计的武器,弗格森经常拿着他的步枪在各种场合进行射击表演。1776年,弗格森在英国伍尔威治兵工厂向英军高层展示他的新枪。弗格森用他的枪击中了91米以外的牛的眼睛。高超的射击技术和新枪优异的性能使英军高层感到震惊。他们当场决定立即生产100支弗格森步枪,并破格提拔弗格森为少校,任命他组建和指挥一支使用弗格森步枪的特别部队。
弗格森和他的特别部队很快被派往美洲战场,他们的任务就是射杀美军高级军官。弗格森们像幽灵一样活跃在美洲战场。他们那令人无法琢磨的行踪和准确冷酷的射杀让美军感到恐慌。他们的出现对美军士兵就意味着死亡。
1777年,宾夕法尼亚州日耳曼城附近的格曼顿战役打响。弗格森和他的特别部队被美军包围。但弗格森指挥若定。他利用弗格森步枪后膛装弹的结构优势,命令部队采取卧姿射击的全新战术。结果,他们从容突围,无一伤亡。
突围成功后,弗格森看见一个美军官骑马转身离去。他认出那个人就是乔治·华盛顿。他迅速瞄准,准星与缺口的另一端指向了华盛顿的后脑勺。他调整呼吸,平稳地预压扳机……华盛顿并没有察觉死亡即将来临,继续策马离去……此时的华盛顿距离弗格森只有114米,完全在弗格森步枪的有效射杀范围内。弗格森清楚,枪响人必倒。但就在这个时刻,弗格森突然收枪起身,命令部队撤退。他放弃了一个改变历史的机会。
为什么弗格森没有开枪?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说法就是,当时华盛顿背对着弗格森,英国人的绅士风度使弗格森不愿意从背后射击一个没有准备的华盛顿。不管什么原因,弗格森终究没有射出那颗子弹。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弗格森在1780年8月7日的国王山战役中,被美军的肯塔基步枪手打死。他死后,他的特别部队向美军投降。
编辑/刘鹏
美国独立战争时期,弗格森是英军一名上尉狙击手,使用的武器是老式的滑膛燧石枪,有效杀伤射程为73米。而美军狙击手使用的却是肯塔基步枪,有效射程达180米。最致命的还在于燧石枪是前膛装填弹药,装弹药动作慢且无法卧姿装填,极易暴露目标。装备上的差异使弗格森在与美狙击手对抗中总是处于下风。在一次战斗中,弗格森在先于对手发现目标的有利态势下,由于武器射程达不到而没有击中敌人,反而因为开枪暴露自己而被对手击伤。
伤愈后的弗格森痛定思痛,决心自行研制一种后膛式装弹且射程在180米以上的步枪。他的想法引来人们一致的嘲笑,因为在他之前已有许多专业枪械设计师们试图设计后装步枪,但都没有成功,不是容易烧伤射手就是射击后火药残留物太多影响下一次射击,而且弗格森是十足的造枪门外汉,没人相信他能成功。但性格坚毅且天资聪颖的弗格森没有退缩。多年用枪的经验使他能更准确地了解战场上真正需要什么样的武器。
经过潜心研制,他终于造出了后来以他名字命名的“弗格森”步枪。这种步枪是真正意义上的后装步枪,有效射程在180米以上,能在一分钟内进行装填弹药和射击6~8次,而一般的滑膛枪每分钟只能进行3次这样的操作。
然而,弗格森的步枪并没有引起英军高层的注意。为了推销自己设计的武器,弗格森经常拿着他的步枪在各种场合进行射击表演。1776年,弗格森在英国伍尔威治兵工厂向英军高层展示他的新枪。弗格森用他的枪击中了91米以外的牛的眼睛。高超的射击技术和新枪优异的性能使英军高层感到震惊。他们当场决定立即生产100支弗格森步枪,并破格提拔弗格森为少校,任命他组建和指挥一支使用弗格森步枪的特别部队。
弗格森和他的特别部队很快被派往美洲战场,他们的任务就是射杀美军高级军官。弗格森们像幽灵一样活跃在美洲战场。他们那令人无法琢磨的行踪和准确冷酷的射杀让美军感到恐慌。他们的出现对美军士兵就意味着死亡。
1777年,宾夕法尼亚州日耳曼城附近的格曼顿战役打响。弗格森和他的特别部队被美军包围。但弗格森指挥若定。他利用弗格森步枪后膛装弹的结构优势,命令部队采取卧姿射击的全新战术。结果,他们从容突围,无一伤亡。
突围成功后,弗格森看见一个美军官骑马转身离去。他认出那个人就是乔治·华盛顿。他迅速瞄准,准星与缺口的另一端指向了华盛顿的后脑勺。他调整呼吸,平稳地预压扳机……华盛顿并没有察觉死亡即将来临,继续策马离去……此时的华盛顿距离弗格森只有114米,完全在弗格森步枪的有效射杀范围内。弗格森清楚,枪响人必倒。但就在这个时刻,弗格森突然收枪起身,命令部队撤退。他放弃了一个改变历史的机会。
为什么弗格森没有开枪?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说法就是,当时华盛顿背对着弗格森,英国人的绅士风度使弗格森不愿意从背后射击一个没有准备的华盛顿。不管什么原因,弗格森终究没有射出那颗子弹。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弗格森在1780年8月7日的国王山战役中,被美军的肯塔基步枪手打死。他死后,他的特别部队向美军投降。
编辑/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