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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陕西省3个首批试点县之一,彬县在国家、省综改办出台政策之先就先走一步、率先实施,于2010年6月率先启动试点工作,列支1000万元财政资金用于债务化解,抢占先机,主动作为,在全省率先完成了2248.64万元(垫交税费1928.06万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形成债务320.58万元)的村级公益性债务核查、村级公益性债务化解事业建设形成债务320.58万元)的村级公益性债务核查、清理、化解任务。该县村级公益性债务的化解,重塑了基层政府的形象,消除了基层干群矛盾和农村发展障碍,促进了全县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