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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上海市金山区拥有六千年的人类定居史和近三百年的建县史,馆藏文物资源丰富,其中馆藏各类灯具近500件(套)。灯具是我国古代的照明器具,《楚辞》《尔雅》《周礼》等古代文献中都有记载。金山区博物馆所藏灯具不仅数量多,而且材质、式样和种类繁多。古代灯具除日常照明外,还在祭祀活动、随葬、仪式性场合承担特定的象征作用。灯具作为珍贵的文化遗产,具有丰富的历史文化、艺术价值与当代意蕴。
关键词:金山区博物馆;灯具;文化遗产
金山区位于上海市西南郊,南濒杭州湾,史有“控扼大海,襟带两浙”之说。金山历史悠久,文化遗存丰富,金山区博物馆1988年12月9日正式对外开放,是地方史志类公益性博物馆,主要承担馆藏陈列布展、社会教育宣传、地面文物保护、文物征集保管等工作,馆藏文物近万件,其中馆藏各类灯具近500件(套)。本文拟以金山区博物馆所藏灯具为基础,将其作为珍贵的文化遗产来研究其史籍源流、功能用途等,并展现其丰富的历史文化、艺术价值与当代意蕴。
1 灯具的文献记载与考古发现
中国古代照明的历史可以追溯到火把的使用,在170万年前的云南元谋人化石附近,考古学家发现了炭屑和烧骨,推测元谋人已开始用火;四五十万年前的北京人则被公认为已经能把火控制在一处,保持长久不灭,已具有管理和控制火的能力了。从照明的角度来讲,我们的祖先所使用的第一堆篝火,就是第一个照明的光源,也就是第一盏“灯”。
火使人类告别了野蛮,进入了熟食时期,因烹饪需要,人们将火源引入洞穴,在保持火种不灭的同时,诞生了火在室内的照明功能,揭开了人类照明灯具的历史。1987—1988年,在宁夏海源新石器时代遗址中发现了8座窑洞式房址,在其中一座房址的门洞两侧、居室和套室内,在高出居住面5~130厘米之间的窑壁上,共有50处火苗状烧土,其中有26处密集发布在居室西壁上。烧土下端居中都有一个圆形小孔,小孔内周壁呈青灰色。发掘者认为这些小孔可称为灯孔,向灯孔中插入油松枝条,点燃前端,即可照明,表明这是原始人最初有意为了照明而留下的用灯痕迹,可称壁灯。这种具有照明作用的木条与室壁上的灯孔构成了最原始的照明设备。
中国古代灯具肇始于何时尚无定论,孙机先生认为它“大约出现于春秋”[1],熊传新根据文献记载认为至迟“在战国时期就已经出现和使用了灯”[2],这一时期的灯具式样繁多,现存大多为青铜灯具,还有少量的陶质灯具与玉质灯具,灯的造型多为豆形,其他有人物形、动物形、连枝形等。现在,我们考古发现的最早的灯具实物是瓦豆灯,为一种陶质的灯具。豆,属于先民贮藏食物的盛器,豆有许多形状,用来制作灯具的豆是一种细把浅盘豆,它演变成灯具的一个显著特征即是在浅盘的中央凸起一个尖锥形支钉,它是用来支插灯芯的。目前,史学与考古界大多倾向于春秋时期诞生灯具的说法,但也有认为可能更早。
在商周时期的历史文献中发现有关于“烛”的记载。《诗经·小雅·庭燎》云:“夜如何其夜未央。庭燎之光。”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解释:“烛,庭燎大烛也。”甲骨文中的“光”字,为一跪坐的人,头顶上有火焰之状,由此可见当时人们已经懂得使用灯烛。从考古发现的古代遗物及汉代画像内容看,宋代椅子盛行以前,人们往往是席地而坐或坐榻盛行,对于有跪坐之习的中国人来说,以头顶灯是颇为实用的方法,发现的战国至汉代的人俑灯证实了这种点灯习俗。
最早出现照明器具的名称是在战国时期,当时称为“镫”。《楚辞·招魂》记载:“兰膏明烛,华镫错些。”意思是用泽兰炼制成明烛,灯台装饰得非常华丽。这是见于文献的最早的照明器具的名称。由此可见,这个“镫”字,就是后来的“灯”。
考古发现表明,早在东汉后期就已经出现了烛台,它们均出自广州东汉后期的墓葬中,共有3具,均为陶质。至两晋南北朝时,蜡烛已普遍使用,随着蜡烛的普遍使用,烛台逐渐流行。在中国灯具史上,油灯和烛台成为照明的两种方式,并行发展,影响深远。唐宋时期,陶瓷生产进入繁荣时期,实用型的灯具数量剧增,同时迅速发展出了兼有照明和装饰双重功能的彩灯。至明清时期,中国古代灯具尤其是宫灯的发展达到了空前繁荣。
2 馆藏灯具的形制特征与功用
上海市金山区博物馆所藏灯具不仅数量多,而且材质、式样和种类繁多,这说明灯具的使用在金山乃至上海地区相当普及。金山区博物馆所藏灯具,从造型上看,可分为豆形灯、动物形灯、人物形灯、连枝灯、行灯等;从材质上看,可分为青铜灯、陶瓷灯、玉质灯、石质灯、木制燈、铁质灯等;按照其摆放形式与照明方式来划分,可分为台摆式灯、落地式灯、壁挂式灯、悬吊式灯、携行式灯、信号式灯等。
金山区博物馆所藏灯具用途广泛,其基本功能是满足人们的照明需求,即能够在人们的生活、娱乐、休息的过程中发挥作用。除了日常照明需求外,神仙崇拜、祖先崇拜等祭祀活动中也掺杂进了灯具的因素,在仪式性场合承担特定的象征作用。同时,作为日常生活用具的灯具也是随葬品中的常见之物。另外,保存至今的一些生活习惯、习俗,如灯节习俗、婚礼习俗中往往用灯增添喜庆气氛。
2.1 日常照明
日常照明所用的灯具最易理解,因为至今在我们的生活中,灯具还是必不可少的生活用具。从馆藏灯具看,作为日常生活中照明使用的灯具是最常见的。在历史的长河里,人们用得最多、最广泛的就是豆形灯,所以才有了“一灯如豆”的说法。
豆形灯(图1),上有浅盘,用以插烛或盛油;中间有柱,以便执掌;下边是灯座,以便稳放。豆形灯是我国古灯中造型结构最简单的灯具,也是我国最早的灯具,据考古和传世的灯具实物看,豆形灯出现于战国时期。
2.2 书房用灯
书房用灯是金山地区使用灯具的又一种较常见的使用状态,简称“书灯”。金山的学风极盛,学生除了一年四季所需衣物外,灯烛是他们的必备用品,是不可或缺的夜读照明工具。例如,馆藏省油灯即可作为书房用灯。 省油灯(图2),又称“夹瓷盏”,宋代发明的一种节能灯具。省油灯的灯盏做成中空夹层状,其形就如同一个小碗套在大碗里,其外壁有一小孔,用以注水,注上水的省油灯点火起灯时,夹层里的水能降低灯盏的热度,减少灯盏里油的蒸发,从而达到省油的作用。宋代以后,省油灯一直存在,它的基本形态有高足与无足两大类,高足的省油灯通常为书房里的灯具。
2.3 出行照明
照明是灯具的基本功能。夜宴、书房、浴室中灯具的照明都是在室内进行的,事实上,灯具还承担了室外照明的重要角色,如行灯。行灯(图3),就是便携之灯,浅圆灯盘,直口平底,盘下三矮足,盘侧有执柄,一般有铭文自称“行灯”或“行烛灯”,多用于夜间导行。
2.4 祭祀
灯具除照明外,还具有供奉祭祀的功能,它广泛运用于民间的婚丧等以及岁时祭祀活动,是一种遍及家家户户的灯具。在江南地区,东汉晚期人们有在棺木下葬之后于棺前设奠、缅怀先人的习俗,后来被道教、佛教运用并逐步完善成为宗教灯仪与斋醮法器,成为教仪上不可缺少的用具。灯具在祭祀法事中的功能不仅是照明,更主要体现在其内在的拯济功能上。
祭祀用的烛台等,均成双结对,另要配香炉。民间的祭祀蜡烛台,平时摆放在供桌或条案上,人们视之为神圣的贡品。
用青砖雕琢而成的双狮戏球烛台(图4),古朴而富有灵性,绣球被巧妙的制成一个小香炉,这件灯具是民间使用的供奉蜡烛台。
2.5 随葬
在中国古代,厚葬之风由来已久,它是人们炫耀权力与财富、幻想死后能够享乐的思想在丧葬上的表现。古人认为人死灵魂仍在,能够干预人事,祈祷活人。两汉盛行“事死如生,事亡如存”的丧葬观念,作为日常生活用具的灯具也成了随葬品中的常见之物,特为随葬而生产的明器也极为丰富,如俑形灯即为古代墓葬文化的明器灯具。
俑形灯(图5),亦称“俑座灯”,又叫“人俑灯”,通常为俑持灯盘的造型,它是我国最早的灯具之一,出现于战国中晚期。俑是中国古代专为陪葬而制作的器物。为了炫耀墓主人生前的财富、身份等,商周时期习惯用活人殉葬,春秋战国时期逐渐用模拟活人的俑来代替。金山区博物馆所藏俑形灯,从造型上看,有跪姿和坐姿,以头顶灯盏为多,还有手托灯盏或头顶手托并用。多是钵形灯盏俑灯,与筒形灯盏俑灯不同,其灯盏多成钵形。
2.6 喜庆
逢年过节及重大事件时一般会用灯,增添喜庆气氛。其中最典型的是我国的灯节习俗、婚礼习俗。灯节这一天,灯市之中张灯结彩,热闹非凡。中国古人认为黄昏是吉时,一般在黄昏时行娶妻之礼,因而得其名“昏礼”。凡办喜事的人家,一定要张灯结彩,人们认为,在充满光明的地方,捣乱作祟的鬼魅是没有角落可以藏身的。在婚礼上有许多盏被点亮的灯烛,虽然它们的用途各自不同,但都是用光明为新人照亮,光明代表着吉祥和幸福,给新婚夫妇带来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憧憬和希望。
农家的鹅头把柄木盆被巧妙地借来制作油灯架,这种弥漫着浓浓喜庆气息的灯具,不少是婚嫁用品,为南方民间主要用灯之一。这种灯具民俗气息浓厚,通常用朱红大漆做成漆器,因灯柄常被制作成鹅颈状,造型优美而线条流畅,故又俗称“朱漆鹅头灯”(图6)。
3 灯具作为文化遗产的价值
灯具的文化与艺术价值非常丰富,每件灯具都彰显了时代精神,烙下了文化印记,其形制、纹饰及铸造则又是艺术美的体现。以仿宋酱釉陶省油灯为例,可以看到其为瓷质,保存基本完好,直径11厘米,高4.7厘米,灯盏为碗形。由此我们可以获取诸多信息,其碗形灯盏被做成夹层中空,其形如同一个小碗套在大碗里,在它的外壁口沿下有一小孔,用以注水。在灯盏内沿置半圆状柄,造型古朴。注上水的省油灯点起灯火时,夹层里的水就會降低灯盏的热度,减少灯盏里油的蒸发,从而达到省油的作用。这种简单的冷却原理被巧妙运用到灯具的制作中,充分反映了当时当地的节约能源的积极意识等。如果将其与该地区出土的其他灯具比较,将会揭露更多的历史文化内涵,如金山地区的文化交流与传播、民族习俗与传统等。灯具反映的文化遗产信息如此多样,值得人们去关注、保护与研究。
馆藏灯具所反映的不仅仅是物质信息,也反映了大量的社会和精神信息。炎黄子孙是农耕民族,大自然中的奇木异花和与人类生活息息相关的动物等向来被人们所钟爱,它们的形象被广泛运用于各种生活器物的造型及装饰艺术中。例如,产生于民国时期的葫芦形花鸟瓷灯提供的远不止其仅为一件杂器那么单纯的信息。“葫芦”与“福禄”音同,是富贵的象征,代表长寿吉祥。古代夫妻结婚入洞房饮合卺酒,“卺”即葫芦,其意为夫妻百年后灵魂可合体,故古人视葫芦为求吉护身、避邪祛祟的吉祥物。另外因葫芦藤蔓绵延,结子繁盛,它又被视为祈求子孙万代的吉祥物(图7)。
汉民族是农耕民族,牛与农业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以牛形铸灯(图8),反映了人们的信仰与追求。不同地区出土的灯具具有独立的个性特征,这些特征恰好与该地区、该民族所处的自然环境、人文环境密切相关。
灯具作为珍贵的文化遗产,尤其需要进行认真科学的研究及合理适度的展示与利用,展现其价值和内涵。金山区博物馆通过组建金小博团队,打造“金小博讲师团”,深入挖掘金山历史文脉,采取线上微信服务号推送和线下实地宣讲相结合的方式,广泛传播金山文博知识,加大传统文化的挖掘传承,努力弘扬和传承更多更优秀的本土历史文化资源,为金山人民守住“记忆”、留得“乡愁”。
4 结语
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文物保护做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要合理利用好文物资源,让中国文物“活”起来。灯具作为一个实物,既是优秀的物质文化遗产,同时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载体,它以其深厚的文化内涵、鲜明的民族风格和独特的形式语言承载着历史记忆,是一代又一代人回望过去的精神家园。
参考文献
[1]孙机.汉代物质文化资料图说[M].北京,文物出版社,1991:351.
[2]熊传新,雷从云.我国古代灯具概说[J].中原文物,1985(2):74.
[3]吴少华.古灯千年[M].上海:百家出版社,2004.
关键词:金山区博物馆;灯具;文化遗产
金山区位于上海市西南郊,南濒杭州湾,史有“控扼大海,襟带两浙”之说。金山历史悠久,文化遗存丰富,金山区博物馆1988年12月9日正式对外开放,是地方史志类公益性博物馆,主要承担馆藏陈列布展、社会教育宣传、地面文物保护、文物征集保管等工作,馆藏文物近万件,其中馆藏各类灯具近500件(套)。本文拟以金山区博物馆所藏灯具为基础,将其作为珍贵的文化遗产来研究其史籍源流、功能用途等,并展现其丰富的历史文化、艺术价值与当代意蕴。
1 灯具的文献记载与考古发现
中国古代照明的历史可以追溯到火把的使用,在170万年前的云南元谋人化石附近,考古学家发现了炭屑和烧骨,推测元谋人已开始用火;四五十万年前的北京人则被公认为已经能把火控制在一处,保持长久不灭,已具有管理和控制火的能力了。从照明的角度来讲,我们的祖先所使用的第一堆篝火,就是第一个照明的光源,也就是第一盏“灯”。
火使人类告别了野蛮,进入了熟食时期,因烹饪需要,人们将火源引入洞穴,在保持火种不灭的同时,诞生了火在室内的照明功能,揭开了人类照明灯具的历史。1987—1988年,在宁夏海源新石器时代遗址中发现了8座窑洞式房址,在其中一座房址的门洞两侧、居室和套室内,在高出居住面5~130厘米之间的窑壁上,共有50处火苗状烧土,其中有26处密集发布在居室西壁上。烧土下端居中都有一个圆形小孔,小孔内周壁呈青灰色。发掘者认为这些小孔可称为灯孔,向灯孔中插入油松枝条,点燃前端,即可照明,表明这是原始人最初有意为了照明而留下的用灯痕迹,可称壁灯。这种具有照明作用的木条与室壁上的灯孔构成了最原始的照明设备。
中国古代灯具肇始于何时尚无定论,孙机先生认为它“大约出现于春秋”[1],熊传新根据文献记载认为至迟“在战国时期就已经出现和使用了灯”[2],这一时期的灯具式样繁多,现存大多为青铜灯具,还有少量的陶质灯具与玉质灯具,灯的造型多为豆形,其他有人物形、动物形、连枝形等。现在,我们考古发现的最早的灯具实物是瓦豆灯,为一种陶质的灯具。豆,属于先民贮藏食物的盛器,豆有许多形状,用来制作灯具的豆是一种细把浅盘豆,它演变成灯具的一个显著特征即是在浅盘的中央凸起一个尖锥形支钉,它是用来支插灯芯的。目前,史学与考古界大多倾向于春秋时期诞生灯具的说法,但也有认为可能更早。
在商周时期的历史文献中发现有关于“烛”的记载。《诗经·小雅·庭燎》云:“夜如何其夜未央。庭燎之光。”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解释:“烛,庭燎大烛也。”甲骨文中的“光”字,为一跪坐的人,头顶上有火焰之状,由此可见当时人们已经懂得使用灯烛。从考古发现的古代遗物及汉代画像内容看,宋代椅子盛行以前,人们往往是席地而坐或坐榻盛行,对于有跪坐之习的中国人来说,以头顶灯是颇为实用的方法,发现的战国至汉代的人俑灯证实了这种点灯习俗。
最早出现照明器具的名称是在战国时期,当时称为“镫”。《楚辞·招魂》记载:“兰膏明烛,华镫错些。”意思是用泽兰炼制成明烛,灯台装饰得非常华丽。这是见于文献的最早的照明器具的名称。由此可见,这个“镫”字,就是后来的“灯”。
考古发现表明,早在东汉后期就已经出现了烛台,它们均出自广州东汉后期的墓葬中,共有3具,均为陶质。至两晋南北朝时,蜡烛已普遍使用,随着蜡烛的普遍使用,烛台逐渐流行。在中国灯具史上,油灯和烛台成为照明的两种方式,并行发展,影响深远。唐宋时期,陶瓷生产进入繁荣时期,实用型的灯具数量剧增,同时迅速发展出了兼有照明和装饰双重功能的彩灯。至明清时期,中国古代灯具尤其是宫灯的发展达到了空前繁荣。
2 馆藏灯具的形制特征与功用
上海市金山区博物馆所藏灯具不仅数量多,而且材质、式样和种类繁多,这说明灯具的使用在金山乃至上海地区相当普及。金山区博物馆所藏灯具,从造型上看,可分为豆形灯、动物形灯、人物形灯、连枝灯、行灯等;从材质上看,可分为青铜灯、陶瓷灯、玉质灯、石质灯、木制燈、铁质灯等;按照其摆放形式与照明方式来划分,可分为台摆式灯、落地式灯、壁挂式灯、悬吊式灯、携行式灯、信号式灯等。
金山区博物馆所藏灯具用途广泛,其基本功能是满足人们的照明需求,即能够在人们的生活、娱乐、休息的过程中发挥作用。除了日常照明需求外,神仙崇拜、祖先崇拜等祭祀活动中也掺杂进了灯具的因素,在仪式性场合承担特定的象征作用。同时,作为日常生活用具的灯具也是随葬品中的常见之物。另外,保存至今的一些生活习惯、习俗,如灯节习俗、婚礼习俗中往往用灯增添喜庆气氛。
2.1 日常照明
日常照明所用的灯具最易理解,因为至今在我们的生活中,灯具还是必不可少的生活用具。从馆藏灯具看,作为日常生活中照明使用的灯具是最常见的。在历史的长河里,人们用得最多、最广泛的就是豆形灯,所以才有了“一灯如豆”的说法。
豆形灯(图1),上有浅盘,用以插烛或盛油;中间有柱,以便执掌;下边是灯座,以便稳放。豆形灯是我国古灯中造型结构最简单的灯具,也是我国最早的灯具,据考古和传世的灯具实物看,豆形灯出现于战国时期。
2.2 书房用灯
书房用灯是金山地区使用灯具的又一种较常见的使用状态,简称“书灯”。金山的学风极盛,学生除了一年四季所需衣物外,灯烛是他们的必备用品,是不可或缺的夜读照明工具。例如,馆藏省油灯即可作为书房用灯。 省油灯(图2),又称“夹瓷盏”,宋代发明的一种节能灯具。省油灯的灯盏做成中空夹层状,其形就如同一个小碗套在大碗里,其外壁有一小孔,用以注水,注上水的省油灯点火起灯时,夹层里的水能降低灯盏的热度,减少灯盏里油的蒸发,从而达到省油的作用。宋代以后,省油灯一直存在,它的基本形态有高足与无足两大类,高足的省油灯通常为书房里的灯具。
2.3 出行照明
照明是灯具的基本功能。夜宴、书房、浴室中灯具的照明都是在室内进行的,事实上,灯具还承担了室外照明的重要角色,如行灯。行灯(图3),就是便携之灯,浅圆灯盘,直口平底,盘下三矮足,盘侧有执柄,一般有铭文自称“行灯”或“行烛灯”,多用于夜间导行。
2.4 祭祀
灯具除照明外,还具有供奉祭祀的功能,它广泛运用于民间的婚丧等以及岁时祭祀活动,是一种遍及家家户户的灯具。在江南地区,东汉晚期人们有在棺木下葬之后于棺前设奠、缅怀先人的习俗,后来被道教、佛教运用并逐步完善成为宗教灯仪与斋醮法器,成为教仪上不可缺少的用具。灯具在祭祀法事中的功能不仅是照明,更主要体现在其内在的拯济功能上。
祭祀用的烛台等,均成双结对,另要配香炉。民间的祭祀蜡烛台,平时摆放在供桌或条案上,人们视之为神圣的贡品。
用青砖雕琢而成的双狮戏球烛台(图4),古朴而富有灵性,绣球被巧妙的制成一个小香炉,这件灯具是民间使用的供奉蜡烛台。
2.5 随葬
在中国古代,厚葬之风由来已久,它是人们炫耀权力与财富、幻想死后能够享乐的思想在丧葬上的表现。古人认为人死灵魂仍在,能够干预人事,祈祷活人。两汉盛行“事死如生,事亡如存”的丧葬观念,作为日常生活用具的灯具也成了随葬品中的常见之物,特为随葬而生产的明器也极为丰富,如俑形灯即为古代墓葬文化的明器灯具。
俑形灯(图5),亦称“俑座灯”,又叫“人俑灯”,通常为俑持灯盘的造型,它是我国最早的灯具之一,出现于战国中晚期。俑是中国古代专为陪葬而制作的器物。为了炫耀墓主人生前的财富、身份等,商周时期习惯用活人殉葬,春秋战国时期逐渐用模拟活人的俑来代替。金山区博物馆所藏俑形灯,从造型上看,有跪姿和坐姿,以头顶灯盏为多,还有手托灯盏或头顶手托并用。多是钵形灯盏俑灯,与筒形灯盏俑灯不同,其灯盏多成钵形。
2.6 喜庆
逢年过节及重大事件时一般会用灯,增添喜庆气氛。其中最典型的是我国的灯节习俗、婚礼习俗。灯节这一天,灯市之中张灯结彩,热闹非凡。中国古人认为黄昏是吉时,一般在黄昏时行娶妻之礼,因而得其名“昏礼”。凡办喜事的人家,一定要张灯结彩,人们认为,在充满光明的地方,捣乱作祟的鬼魅是没有角落可以藏身的。在婚礼上有许多盏被点亮的灯烛,虽然它们的用途各自不同,但都是用光明为新人照亮,光明代表着吉祥和幸福,给新婚夫妇带来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憧憬和希望。
农家的鹅头把柄木盆被巧妙地借来制作油灯架,这种弥漫着浓浓喜庆气息的灯具,不少是婚嫁用品,为南方民间主要用灯之一。这种灯具民俗气息浓厚,通常用朱红大漆做成漆器,因灯柄常被制作成鹅颈状,造型优美而线条流畅,故又俗称“朱漆鹅头灯”(图6)。
3 灯具作为文化遗产的价值
灯具的文化与艺术价值非常丰富,每件灯具都彰显了时代精神,烙下了文化印记,其形制、纹饰及铸造则又是艺术美的体现。以仿宋酱釉陶省油灯为例,可以看到其为瓷质,保存基本完好,直径11厘米,高4.7厘米,灯盏为碗形。由此我们可以获取诸多信息,其碗形灯盏被做成夹层中空,其形如同一个小碗套在大碗里,在它的外壁口沿下有一小孔,用以注水。在灯盏内沿置半圆状柄,造型古朴。注上水的省油灯点起灯火时,夹层里的水就會降低灯盏的热度,减少灯盏里油的蒸发,从而达到省油的作用。这种简单的冷却原理被巧妙运用到灯具的制作中,充分反映了当时当地的节约能源的积极意识等。如果将其与该地区出土的其他灯具比较,将会揭露更多的历史文化内涵,如金山地区的文化交流与传播、民族习俗与传统等。灯具反映的文化遗产信息如此多样,值得人们去关注、保护与研究。
馆藏灯具所反映的不仅仅是物质信息,也反映了大量的社会和精神信息。炎黄子孙是农耕民族,大自然中的奇木异花和与人类生活息息相关的动物等向来被人们所钟爱,它们的形象被广泛运用于各种生活器物的造型及装饰艺术中。例如,产生于民国时期的葫芦形花鸟瓷灯提供的远不止其仅为一件杂器那么单纯的信息。“葫芦”与“福禄”音同,是富贵的象征,代表长寿吉祥。古代夫妻结婚入洞房饮合卺酒,“卺”即葫芦,其意为夫妻百年后灵魂可合体,故古人视葫芦为求吉护身、避邪祛祟的吉祥物。另外因葫芦藤蔓绵延,结子繁盛,它又被视为祈求子孙万代的吉祥物(图7)。
汉民族是农耕民族,牛与农业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以牛形铸灯(图8),反映了人们的信仰与追求。不同地区出土的灯具具有独立的个性特征,这些特征恰好与该地区、该民族所处的自然环境、人文环境密切相关。
灯具作为珍贵的文化遗产,尤其需要进行认真科学的研究及合理适度的展示与利用,展现其价值和内涵。金山区博物馆通过组建金小博团队,打造“金小博讲师团”,深入挖掘金山历史文脉,采取线上微信服务号推送和线下实地宣讲相结合的方式,广泛传播金山文博知识,加大传统文化的挖掘传承,努力弘扬和传承更多更优秀的本土历史文化资源,为金山人民守住“记忆”、留得“乡愁”。
4 结语
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文物保护做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要合理利用好文物资源,让中国文物“活”起来。灯具作为一个实物,既是优秀的物质文化遗产,同时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载体,它以其深厚的文化内涵、鲜明的民族风格和独特的形式语言承载着历史记忆,是一代又一代人回望过去的精神家园。
参考文献
[1]孙机.汉代物质文化资料图说[M].北京,文物出版社,1991:351.
[2]熊传新,雷从云.我国古代灯具概说[J].中原文物,1985(2):74.
[3]吴少华.古灯千年[M].上海:百家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