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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许可法》,不仅能有效地解决行政审批的法制化、制度化问题,而且对于按照便民与效能的原则去协调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关系,使政府从“审批经济”中走出来,实现从全能型政府向有限型政府,从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意义非凡。这一涉及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公民之间关系调整的重要法律,与你、与我、与他都有关。本刊特编发黎军副教授的文章,便于读者初步了解这部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