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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国际专家首次对脓毒症进行了定义,认为脓毒症是感染所致的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SIRS)[1].鉴于SIRS的诊断标准过于敏感并缺乏特异性,2001年的华盛顿会议对脓毒症的定义进行了修订和更新,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诊断标准[2].但由于该诊断标准过于复杂,且抑制炎症反应的大部分临床试验均以失败告终,国际专家于2014年组建了工作组以重新修订脓毒症的定义.经过近两年的调查讨论,脓毒症3.0的定义于2016年2月发布,将脓毒症定义为“机体对感染的反应失调所致的危及生命的器官功能障碍”[3].新定义强调了脓毒症的本质是危及生命的器官功能障碍,并将序贯器官衰竭评分(SOFA)确定为脓毒症诊断的新标准.此外,与患者管理相关的“拯救脓毒症运动指南”自2004年发布第一版后,按照每4年一次修订的频率进行了更新[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