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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士音乐”并不是一种乐器,而是一种音乐形式上的称谓。自20世纪20年代产生以来,经过不断的演变,时至今日已发展成一种风靡全球的舞曲音乐,为广大音乐爱好者所接受和喜爱。1957年出版的《美国新词典》对其有如下定义:“爵士乐是一种美国音乐,它来源于黑人,是从拉格泰姆发展而来,它具有微妙的切分节奏和在配器方面产生奇异对比的特点,特别适用于舞蹈伴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