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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场涉及亿万农民切身利益的变革,被称为“继农村土地承包后,中国土地使用制度上的又一重大改革”。2003年以来,福建、江西、辽宁等省区率先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保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明确了农民对山林使用权和经营权的法律地位,同时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使农民因此拥有了林业生产资料,真正成了山的主人。目前改革试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国已经有超过7亿亩(约占全部集体林地的30%左右)的集体山林实行了林权制度改革,基本上都实现了家庭承包经营(陈锡文,2008)。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林农生产和生活带来的影响,制定深化林权制度改革的相关配套政策,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国家林业局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于2007年9月至11月,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重点省份福建、江西、辽宁和云南4省的林改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林改前后农户相关情况变化分析
本次调查采取农户问卷调查和县、乡、村集体座谈相结合的方法,调查范围涉及4省9个县(市)18个乡(镇)32个行政村的305个农户,共获得有效问卷292份。
林改前后农户林地面积的变化情况
从表1可以看出,林改前户均林地面积为64.73亩,其中自留山面积10.46亩,占16.16%,责任山(承包山)面积53.09亩,占82.02%。林改后户均林地面积达到99.78亩,增加了35.05亩,增长了54.16%,其中自留山为11.03亩,增长了5.46%;承包山为86.56亩,增长了63.04%。可见,林改后农户户均林地面积明显增加,其中主要是责
7.25%和1.45%;辽宁和福建相对来说,认为林改好的比例稍低一些,分别为78.57%和74.51%,认为林改好坏无所谓的比例明显高于江西和云南,分别为21.13%和19.61%。
结论和政策建议
结论
通过以上林改前后的数据对比分析,并采用Probit模型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农户生计的影响进行了计量模型估计,我们可以发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一项新的制度安排,将林地均山到户,明确农户作为林地的生产经营主体,这种制度变迁的结果是使农户获得了稳定的林地产权,对农户生计产生了重要影响。为此,本文可以得到以下结论:
第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农户生计有显著的影响。主要体现在: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户林地面积增加了一倍,林业收入翻了一番,林份构成发生变化,为农民发展林业产业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增强了农民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信心。
第二,农户是否了解林改政策内容是影响林改成效的重要因素。计量结果表明,农户是否了解林改政策内容对林改是否影响农户生计有显著的正影响,这表明,农户对林改政策内容越了解,就会对自家林地所拥有的权利越清楚,农户进行林业生产经营的积极陛就会越高,农户收入增加的可能性就越大,从而对农户的生计带来的影响也会越大。
第三,农户是否具有林权证是影响林改成效的关键因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通过确权发证,从法律上保障了农户经营山林的权利,从而减小了农户林地经营预期收益的不稳定性,对农户林业生产行为产生激励作用,林改后农户的林业收入比林改前有明显地增加。计量结果也显示,林权证的发放率越高,林改对农户生计的影响越明显。
第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林地规模经营产生一定影响。林改后农户林地面积明显增加,但同时分散的林地产权也面临一个规模经营的问题,调查发现,样本农户中林地块数最多的达22块,最小的一块林地只有0.56亩,这样分散而细碎的林地不利于农民经营管理,难以发挥林地的规模效益,这也是目前林改中存在的一个困难,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
政策建议
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中明确要求,在改革试验的基础上,今年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此,在上面研究结果的基础上,并结合我国林区当前的实际情况,本文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第一,加大林改政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巩固林改已取得成果的基础上,尽快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通过加大对林改政策的宣传力度,让更多老百姓真正了解林改的政策内容和意义,并将集体林地、林木产权彻底明晰到户,以利于林业的高效经营,增加林农的收入。
第二,全面落实林权证发放工作,切实保障林农合法权益。没有发放林权证的村庄要加大确权发证的工作力度,确保林地林木产权明晰,每家每户都清楚明白自己所拥有的林地面积和相关权利。对无法细分到户的林地或发放集体(或小组)林权证的,一定要给群众解释清楚,让林农有稳定的预期,放心的投入和经营,并保证林农权利不受侵害。
第三,完善林改相关的配套改革措施,推动林改顺利进行。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林权流转、抵押贷款、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等相关配套改革是进一步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的保障。要尽快建立完善林业要素市场,规范林地林木流转,改进林权证抵押贷款的相关规定和做法,加大对林业的金融支持,方便小规模林农获得贷款,加大林业投入,进一步释放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作用。
第四,针对林改后林地规模可能偏小、地理位置相对分散的实际情况,政府应进一步规范、完善森林资源流转的相关政策法规,在确保农户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大力培育林地流转市场的中介机构,促进林地流转市场的良性发育,从而使市场能够有效地配置林地资源,既可以使林地得到合理利用,集中连片,发展优势产业,凸显出林业的规模效益,又可以充分保障林农利益,促进农民获得合理的收入。
(责编:耿国彪)
林改前后农户相关情况变化分析
本次调查采取农户问卷调查和县、乡、村集体座谈相结合的方法,调查范围涉及4省9个县(市)18个乡(镇)32个行政村的305个农户,共获得有效问卷292份。
林改前后农户林地面积的变化情况
从表1可以看出,林改前户均林地面积为64.73亩,其中自留山面积10.46亩,占16.16%,责任山(承包山)面积53.09亩,占82.02%。林改后户均林地面积达到99.78亩,增加了35.05亩,增长了54.16%,其中自留山为11.03亩,增长了5.46%;承包山为86.56亩,增长了63.04%。可见,林改后农户户均林地面积明显增加,其中主要是责
7.25%和1.45%;辽宁和福建相对来说,认为林改好的比例稍低一些,分别为78.57%和74.51%,认为林改好坏无所谓的比例明显高于江西和云南,分别为21.13%和19.61%。
结论和政策建议
结论
通过以上林改前后的数据对比分析,并采用Probit模型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农户生计的影响进行了计量模型估计,我们可以发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一项新的制度安排,将林地均山到户,明确农户作为林地的生产经营主体,这种制度变迁的结果是使农户获得了稳定的林地产权,对农户生计产生了重要影响。为此,本文可以得到以下结论:
第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农户生计有显著的影响。主要体现在: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户林地面积增加了一倍,林业收入翻了一番,林份构成发生变化,为农民发展林业产业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增强了农民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信心。
第二,农户是否了解林改政策内容是影响林改成效的重要因素。计量结果表明,农户是否了解林改政策内容对林改是否影响农户生计有显著的正影响,这表明,农户对林改政策内容越了解,就会对自家林地所拥有的权利越清楚,农户进行林业生产经营的积极陛就会越高,农户收入增加的可能性就越大,从而对农户的生计带来的影响也会越大。
第三,农户是否具有林权证是影响林改成效的关键因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通过确权发证,从法律上保障了农户经营山林的权利,从而减小了农户林地经营预期收益的不稳定性,对农户林业生产行为产生激励作用,林改后农户的林业收入比林改前有明显地增加。计量结果也显示,林权证的发放率越高,林改对农户生计的影响越明显。
第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林地规模经营产生一定影响。林改后农户林地面积明显增加,但同时分散的林地产权也面临一个规模经营的问题,调查发现,样本农户中林地块数最多的达22块,最小的一块林地只有0.56亩,这样分散而细碎的林地不利于农民经营管理,难以发挥林地的规模效益,这也是目前林改中存在的一个困难,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
政策建议
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中明确要求,在改革试验的基础上,今年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此,在上面研究结果的基础上,并结合我国林区当前的实际情况,本文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第一,加大林改政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巩固林改已取得成果的基础上,尽快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通过加大对林改政策的宣传力度,让更多老百姓真正了解林改的政策内容和意义,并将集体林地、林木产权彻底明晰到户,以利于林业的高效经营,增加林农的收入。
第二,全面落实林权证发放工作,切实保障林农合法权益。没有发放林权证的村庄要加大确权发证的工作力度,确保林地林木产权明晰,每家每户都清楚明白自己所拥有的林地面积和相关权利。对无法细分到户的林地或发放集体(或小组)林权证的,一定要给群众解释清楚,让林农有稳定的预期,放心的投入和经营,并保证林农权利不受侵害。
第三,完善林改相关的配套改革措施,推动林改顺利进行。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林权流转、抵押贷款、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等相关配套改革是进一步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的保障。要尽快建立完善林业要素市场,规范林地林木流转,改进林权证抵押贷款的相关规定和做法,加大对林业的金融支持,方便小规模林农获得贷款,加大林业投入,进一步释放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作用。
第四,针对林改后林地规模可能偏小、地理位置相对分散的实际情况,政府应进一步规范、完善森林资源流转的相关政策法规,在确保农户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大力培育林地流转市场的中介机构,促进林地流转市场的良性发育,从而使市场能够有效地配置林地资源,既可以使林地得到合理利用,集中连片,发展优势产业,凸显出林业的规模效益,又可以充分保障林农利益,促进农民获得合理的收入。
(责编:耿国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