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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电信运营商都在遭受着“垄断市场,恶性竞争”的指责,人们呼吁:在电信业引入第三方竞争机制,净化市场环境,开拓思维,步入国际舞台。如今,关键性的步伐已经迈出,一个“开放的电信业”正款款走来。
6月27日,工信部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将引导民间资本通过多种方式进入电信业。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快递、电信、医药物流等领域为IT企业经营发展注入了“活水”。不过,业内专家指出,必须看到当下形势,单靠表态性的红头文件远不足以支撑经济结构的调整,下一步的改革还需要更多的配套措施与更详尽的实施方案支持。
电信业真的开放了?
“《实施意见》的出台主要有两大背景,一是落实‘新36条’,二是为趋冷的经济添点柴火。”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所副所长马骏表示,《实施意见》总体上是积极的,表明了主管部门支持民间资本参与电信投资的态度。如果有关部门落实该实施意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电信基础设施投资,特别是宽带网络的投资,对于加快中国的信息化步伐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早在1984年,英国政府便对英国电信实行民营化改造,向公众出售股权。现在,英国电信的开放股权占比98%,已完全成为一家民营资本控股的公司。德国电信也从1996年起经过三次国有股减持和一次换股,使国有股比例下降到43%。国外的经验从侧面说明了电信市场的发展,更需要民营资本的参与。
“由于过度竞争,特别是不计成本的价格战,人们对当前的电信市场产生了一种错误的判断,总认为它是‘红海’市场,其实不然。”工信部电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陈金桥认为,目前中国电信市场的发展空间是足够大的,中西部一些省份的电信市场还属于非饱和状态,还有一些一线、二线城市的宽带和移动业务市场也没有完全饱和。而且,随着新技术的融合发展,新型的电信业务种类层出不穷。据了解,我国电信业资本的构成比例是:国有资本2122.02亿美元,公众资本(包括民资、外资等)2254.91亿美元,占比情况分别为48%和52%,民资所占的比例已相当可观。不仅如此,据工信部统计,在目前我国持运营牌照的2.2万多家增值电信企业中,95%以上是民营资本。如果把这部分民资考虑在内,我国电信业的公众资本占比会更高。
从上述数据看,电信领域好像并不存在民营资本进入难的问题,但问题的实质在于,民营资本只能在电信增值业务领域耕耘,投资大,收益小。真正想进入的网络设施和基础电信业务等核心领域,却是门槛颇多。
按照2009年工信部出台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公司国有股权不得少于51%,这一规定意味着外资及民营资本难以控股经营基础电信业务。
此外,资金门槛也很高。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在全国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即使解决了资金问题,民营资本进入电信领域后,在三家国营电信巨头面前也不过是只小蚂蚁,根本无法公开竞争。
对于该《实施意见》,马骏认为,主要是原则性意见,其实际效果还要看实施细则。民间资本投资电信业有两大障碍,一是行政许可,二是互联互通。政府有关部门不仅要放松行政许可,还要为新进入者解决互联互通创造条件。
“到目前为止,电信业还没有进行过大的体制改革,对民营经济的发展和创新不利。所以,在经济发展转型的大背景下,政策方面不能说没有进步,但比较迟缓。”工信部电信经济委员会副理事长陈小洪认为,《实施意见》对民营资本是有一定的吸引力的,但在落实过程中,还需要国家拿出有诚意的、易操作的细则。
资本市场改善为行业发展注入“活水”
受到民间资本注入带动,资本市场的改善无疑对IT行业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此次对于政策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包括电信等相关行业,将对整个行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业内指出,我国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已形成了一定的发展能力,市场应用需求广阔。围绕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必将进一步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性,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强有力支撑。
政策的明确导向及利好频出使得IT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的活跃度有显著提高。有数据统计显示,2007年,A股IT企业IPO数量为23家,占当年A股IPO企业总数量的18.3%;到2011年,A股IT企业IPO数量达到45家。而融资金额从2007年的75.9亿元,大幅增加至2011年的252.7亿元,2011年融资额较2007年增长232.9%,占当年A股IPO融资总金额的比例上升至8.9%。
而从今年来看,IT企业在A股颇受青睐,IPO融资规模及企业占比已经出现爆发式的增长。ChinaVenture投中集团的统计显示,2012年1-4月,A股IT企业IPO数量达到20家,在今年完成首发的87家企业中占比高达31.7%;合计融资107.5亿元,占到今年A股IPO融资总额的23.2%。
此外,证监会公布的A股IPO在审企业名单显示,截至4月19日,已申报A股IPO企业数量达到661家,其中IT企业达到146家,占比高达22.6%;目前已过会及已核准发行的IT企业为18家,占所有已过会及已核准发行企业的比例进一步上升至23.1%,接近或超出制造业、能源及矿业等早先IPO融资的重点行业。
资本市场的融资环境不断改善,让不少企业对于未来进一步发展“底气”十足。ChinaVenture投中集团分析师王甲认为,随着A股上市制度的完善,创业板以及新三板的推出,加上政策上对于IT行业的扶持,明确要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功能,这也促使一部分拟上市IT企业转而开始寻求A股上市机会。
尽管外界对于政府推出政策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电信等多领域表示看好,不过,专家指出,如果国家不能拿出具备可操作性的细则,具体细化民间资本操作流程,民间资本进入基础电信业很有可能将只是口号。
毕竟,在2010年5月,国务院在13号文件《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就写道,将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电信建设,鼓励民间资本以参股方式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此后,政府就连续表态鼓励民间投资参与铁路、市政、能源、电信、教育、医疗等领域建设。
直到今年6月份,工信部才正式发布《实施意见》,正式提出将引导民间资本通过多种方式进入电信业,拓宽民间资本的投资渠道和参与范围。民间资本进入基础电信相关领域依然没有获得实质性进展。民间资本早就进入了电信领域,但是一直徘徊在基础领域之外,基本集中在二级运营,即电信增值业务领域,在网络设施和基础电信业务领域则一直由三家“国字头”电信运营商所掌控。
电信业体制改革亟待跟进
业内人士指出,从公布的《实施意见》看,政策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包括电信等相关行业,无疑在许多方面取得了实质性的突破。
首先,对民营资本开放通信转售业务,虽然仅限于移动转售,但至少证明中国基础业务大门正式对民资开放。移动转售业务开放试点,意味着下一步虚拟运营市场的开放越来越成熟,百姓将会享受更多元化和更低资费的服务。其次,允许民营资本开展接入网业务试点和用户驻地网业务,将给民营资本带来诸多开展增值服务的机会和领域,同时,也会迫使运营商加大在这一领域的运营质量。竞争性的市场将会营造很大的市场氛围。相比于此前的开放试点,这次开放接入网业务和驻地网业务,将使民营资本可以找到落地点和盈利点。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副理事长陈小洪亦认为,《实施意见》从内容上讲对电信业带来了三点进步:第一,各种增值经营业务将进一步放开。基础电信业务仍然强调国有控股,但是减持了。总的来说,已将原来电信管理条例的大框架放开。第二,什么是基础电信业务,这个解释很宽泛,比如,全国的IDC也属于基础电信业务。过去的解释具有任意性,民营企业就不好办。现在比较明确了,也是对民间资本的一种“鼓励”。第三,国际业务方面,这项政策提出支持民营企业搞跨国业务。事实上,民间资本经营国际业务的障碍还比较大,国际业务卡得比较严,这次提到了之前的条例没提过的东西,也是很大的进步。
电信业取得了以上突破,但这是否意味着民间资本进入电信业就可以真的畅通无阻了呢?
陈小洪认为,目前民间资本进入电信业真正做到畅通无阻仍需要一段距离:第一,在基础电信领域,应该是相对控股还是绝对控股还有待研究。电信企业的绝对控股不太好。在国际上,日本、德国、法国等都是相对控股,还有一些国家是一家独大。我们国家在这方面应该开放得更大,才能打破垄断局面,创造好的竞争氛围,给民间投资者带来更多的机会。第二,电信业务即使开放了很多增值业务,无论是IDC还是ISP,都离不开电信供应商的链接和互联互通,因为都在人家的路上跑。现在,基本上是生存垄断:电信和联通,占据南北方;而移动公司是移动网,这个行业有延续,存在一家独大的问题,民间资本在对其业务的批发转售中,可能存在价格不合理等现象。那么,这些小的合作者怎么办?目前还没有特别的条款保护和支持他们之间的合作。
为此,陈小洪提出目前电信业亟待扫清以下障碍:第一,过去的基础电信业务对民间资本的进入限制非常多,只是在国家控股的情况下,允许一定的参与,国家的绝对控股程度还很高。第二,各种电信业务的开展,规则非常多。虽然对互联网的增值业务放得比较开,但也是因为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在信息化过程中,国内主要的电信运营商(包括广电运营商)没有这样的基础,反而是民间的以及从国外回来的创业者打开了这个局面。但原有的业务领域,民营资本进入的机会比较小。第三,和电信管理条例的修改有关:一是允许民间资本投资,但是强调国有控股,对于这个定义的解释比较宽泛,有些局域网间的联系,虽然放开了一些,但是还有很大的垄断性。二是增值类业务放得比较开,对民间资本的进入没有限制,特别是对内容服务商。虽然有很多准入机制,但在具体的业务管理上还有一些限制和管制,还存在一定的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