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老年男性的犯罪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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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老年男性犯罪概述老年男性犯罪通常是指60岁以上的男性所实施的犯罪。在犯罪学艮犯罪心理学中,老年犯罪是指由老年男性进行的各种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的总称,而不是严格的刑法意义上的犯罪。
其他文献
<正> 一、各国法人刑事责任的历史发展与现状在刑法上,与个人责任相对立的团体责任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早期的日尔曼法。大约在公元5世纪,虽然日尔曼的氏族制度已经解体,但仍明显地保留着氏族关系的残余。当时,家庭是进行生产和消费的经济单位,由家长代表全体家庭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同一氏族的各家庭对主要权利义务的行使也必须采取
<正> 为了完善我国的刑事立法,发展我国的刑法理论,我们应当广泛研究外国的刑事立法和理论,其中亚洲、非洲发展中国家也应当属于我们研究之列。亚洲、非洲发展中国家的刑法典,对于不完整犯罪形态的划分,主要受盎格鲁撒克逊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影响,少数国家也受苏联法的影响。对苏联法律的特点,我国法学界已较熟悉,固此本文主要以受盎格鲁撒克逊法系和大陆法系影响的国家作为研究对象。
<正> 一税收是国家对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进行的一种强制、无偿的分配,国家从这种分配中取得实现其管理职能所必须的资金。恩格斯指出:“为了维护这种公共权力,就需要公民缴纳费用——捐税。”(《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167页)税收作为一个分配范畴,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体现出不同性质的分配关系。在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
<正> 对经济犯罪疑难案件的定罪,是一项极为复杂、极为严肃、极为慎重的适用法律工作。正确解决疑难问题,坚持依法定罪,对于准确惩罚经济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把打击经济犯罪斗争引向深入,具有重要意义。本文试对此问题作一初步的探讨,请教于检察战线和法学理论界的同仁志士。一、经济犯罪疑难案件定罪中存在的问题近几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经济犯罪活动出现了许多新的复杂情况.经济活动中的功、过、罪问题,交织一起,难分难解,经济犯罪疑
<正> 近几年来,我国的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取得了巨大成就,各项社会主义经济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但与此同时,在一些地方的经济部门或单位,由于具体制度不健全或警惕性不高等原因,给不法分子钻了空子,从刑事案件的发案情况看,诈骗案件占有相当的数量,它给国家社会造成的危害是严重的,应当引起我们有关部门、单位和工作人员的重视。本文想就当前诈骗罪的特点,作些肤浅的探讨。
<正> 我国现有政治学教科书绝大多数是讲马克思主义政治学一般原理的,而对于社会主义政治学的内容一般只是安排在各章之后分别加以叙述。例如,在“国家”一章的后面,设一节“社会主义国家”;在“政党”一章的末尾,又设一节“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党”,等等。随着社会主义政治实践在广度和深度上的不断发展,这种把社会主义政治学视为马克思主义政治学一般原理的附属物,甚至是应用实例的观点,已经日益显得肤浅而不合需要了。实际上,社会主义政治学也有自己内在的逻辑体系,因为它所反映的对象——社会主义政治也是有其内在系统性的
<正> 国家公务人员贪污受贿等腐败现象已经成为当今世界一个普遍存在的严重社会问题,引起了世界各国和国际组织的重视。联合国社会发展和人道主义事务中心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处根据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的建议所编写的《反对贪污腐化实际措施手册》(以下简称手册),就是针对处理贪污腐化工作所遇到的最普遍的问题,关于反对贪污腐败可采用的可能措施、行动方针和制定反腐败方案的程序等问题的一个国际性法律文件。该手册第一稿和修订本曾分别提交1989年12月11日至15日在海牙举行的政府官员贪污腐化问题区域间研讨会和联
<正> 假释是现代各国刑法普遍采用并日益受到重视的一种刑罚制度,这一制度在我国刑法中也有明确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假释的适用率很低。据统计,1987年全国被假释的罪犯还不到押犯总数的1%。安徽省某劳改支队1988年平均押犯1799人,假释仅1人;1989年平均押犯1900人,假释2人。造
<正> 目前,人们都在认真学习和研究邓小平同志的一个重要论述,即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打击经济犯罪问题。对于如何全面理解和正确贯彻这一思想,有哪些政策法律界限需要进一步加以明确或作适当调整,以及怎样更有成效地打击经济犯罪,有力保卫和促进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研究和探讨这些问题,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
<正> 提前介入,是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严打”斗争中,为贯彻依法“从重从快”方针,而普遍采用的一种办案方法,至今在刑事诉讼中仍被继续采用。近年来,提前介入的办案方法,已经逐渐引起刑事诉讼法学界和司法实际工作部门的同志普遍关注,许多同志对提前介入这种办案方法提出了各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