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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管理是内蒙古电视台电视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内蒙古电视台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导向意识、政治意识,始终加强对舆论宣传阵地的管理,为圆满完成各项宣传任务提供了纪律保障。
一、完善各項规章制度严把播出关
内蒙古电视台已建立了完善的三级审片制度、重播重审制度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宣传管理措施。先后出台了《内蒙古电视台三级审片制度》、《重播重审有关规定》、《内蒙古关于电视节目审查签发播出规定》、《内蒙古电视台大型直播节目召开协调例会制度》、《内蒙古电视台杜绝屏幕差错奖惩办法》、《内蒙古电视台蒙汉语自办栏目播前评审制度》等多项涉及宣传管理方方面面的制度和措施,从细则上进一步规范了我台节目的制作和播出。
三级审片制度和重播重审制度的严格执行,使播出节目中将会出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得到改正。对全台选题计划宏观管理,一般性节目选题由部门主任、分管台领导审核;重大和敏感的节目选题,严格执行选题请示、报送制度,执行三级审稿、三级审片。所有播出节目播出前由制片人、部门负责人、分管台领导审看,无导向问题、无屏幕差错方可播出。各项制度的严格执行,保证了节目的安全播出。
对全台各类自办栏目的开办、审批程序、节目导向、节目审查、经营和节目质量我台也制定了相关制度,并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予以贯彻实施。
此外,我台对出镜记者也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要求节目主持人和出镜记者要恪守电视工作者的职业道德,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遵守宣传纪律,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对外聘主持人必须报经播音主持工作委员会和有关台领导审批、同意后,填写审批表方可出镜。给节目主持人一定的发挥空间,但观点必须符合事实,导向必须正确,要有利于团结、稳定、鼓劲的大局需要。
二、每日新闻协调会严把新闻选题的政治关、导向关、真实关。
由我台分管新闻工作的台领导召集,新闻中心、新闻综合频道、经济频道等部门负责人及各档新闻栏目制片人参加的“内蒙古电视台每日新闻协调策划会”,多年来认真履行新闻宣传管理职责,对全台每一档新闻节目的每一个选题集体审议,严把每个选题的政治关、导向关和事实关,进一步保证了我台新闻的真实可靠。各类采访活动坚持采访前先报批,所有新闻节目发稿前由节目编辑、栏目制片人、部门值班主任审稿,重大主题、重点宣传活动的报道选题,及时报送台领导、局领导甚至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对有关敏感问题拿不准的及时上报。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等严格按照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有关要求和规定统一口经,统一步调,确保导向的正确。对未经证实的消息、网上消息我台各档新闻节目一律不予采用。新闻宣传始终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
在日常播出中,我台严格按照国家广电总局的有关要求,密切配合党和国家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政治任务和重大节日,特别是突发事件的报道,根据相关规定及时调整节目播出计划。对央视一套的《新闻联播》节目汉语卫视频道全年完整转播,同时蒙古语新闻综合频道每天及时译制播出《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并于当天及时播出。对其他重大新闻及重大节目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完整转播,做到与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
三、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和教育
维护新闻的真实性是新闻从业人员最基本的职业道德,也是新闻媒体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内蒙古电视台近年来花大力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和教育,从源头抓起,严把从业人员入口关,建立了完善的用人制度和考核制度。并深入开展了“杜绝虚假报道 增强社会责任 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等专项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新闻从业人员的自律意识。对聘用人员及时进行不定期的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和“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学习。组织全体从业人员认真贯彻学习《中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职业道德准则》和《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职业道德准则》,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广大采编人员在宣传报道中、在工作岗位上始终对虚假报道保持高度警惕,牢牢绷紧杜绝虚假报道这根弦。自觉用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来规范自己的言行,恪守职业道德,提高自身政治思想素质,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真实作为新闻的生命,承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和责任。
真实和准确是新闻节目的生命,恪守新闻记者的职业道德,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素养是新闻从业人员的首要任务,今后,内蒙古电视台将会继续坚持台管新闻宣传的工作原则和三级审稿审片制度,进一步完善新闻宣传的管理制度和流程,进一步强化政治、大局、责任、阵地、纪律意识,进一步广泛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教育,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好新闻报道的各个关口,坚决抵制和杜绝虚假新闻。
一、完善各項规章制度严把播出关
内蒙古电视台已建立了完善的三级审片制度、重播重审制度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宣传管理措施。先后出台了《内蒙古电视台三级审片制度》、《重播重审有关规定》、《内蒙古关于电视节目审查签发播出规定》、《内蒙古电视台大型直播节目召开协调例会制度》、《内蒙古电视台杜绝屏幕差错奖惩办法》、《内蒙古电视台蒙汉语自办栏目播前评审制度》等多项涉及宣传管理方方面面的制度和措施,从细则上进一步规范了我台节目的制作和播出。
三级审片制度和重播重审制度的严格执行,使播出节目中将会出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得到改正。对全台选题计划宏观管理,一般性节目选题由部门主任、分管台领导审核;重大和敏感的节目选题,严格执行选题请示、报送制度,执行三级审稿、三级审片。所有播出节目播出前由制片人、部门负责人、分管台领导审看,无导向问题、无屏幕差错方可播出。各项制度的严格执行,保证了节目的安全播出。
对全台各类自办栏目的开办、审批程序、节目导向、节目审查、经营和节目质量我台也制定了相关制度,并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予以贯彻实施。
此外,我台对出镜记者也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要求节目主持人和出镜记者要恪守电视工作者的职业道德,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遵守宣传纪律,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对外聘主持人必须报经播音主持工作委员会和有关台领导审批、同意后,填写审批表方可出镜。给节目主持人一定的发挥空间,但观点必须符合事实,导向必须正确,要有利于团结、稳定、鼓劲的大局需要。
二、每日新闻协调会严把新闻选题的政治关、导向关、真实关。
由我台分管新闻工作的台领导召集,新闻中心、新闻综合频道、经济频道等部门负责人及各档新闻栏目制片人参加的“内蒙古电视台每日新闻协调策划会”,多年来认真履行新闻宣传管理职责,对全台每一档新闻节目的每一个选题集体审议,严把每个选题的政治关、导向关和事实关,进一步保证了我台新闻的真实可靠。各类采访活动坚持采访前先报批,所有新闻节目发稿前由节目编辑、栏目制片人、部门值班主任审稿,重大主题、重点宣传活动的报道选题,及时报送台领导、局领导甚至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对有关敏感问题拿不准的及时上报。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等严格按照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有关要求和规定统一口经,统一步调,确保导向的正确。对未经证实的消息、网上消息我台各档新闻节目一律不予采用。新闻宣传始终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
在日常播出中,我台严格按照国家广电总局的有关要求,密切配合党和国家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政治任务和重大节日,特别是突发事件的报道,根据相关规定及时调整节目播出计划。对央视一套的《新闻联播》节目汉语卫视频道全年完整转播,同时蒙古语新闻综合频道每天及时译制播出《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并于当天及时播出。对其他重大新闻及重大节目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完整转播,做到与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
三、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和教育
维护新闻的真实性是新闻从业人员最基本的职业道德,也是新闻媒体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内蒙古电视台近年来花大力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和教育,从源头抓起,严把从业人员入口关,建立了完善的用人制度和考核制度。并深入开展了“杜绝虚假报道 增强社会责任 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等专项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新闻从业人员的自律意识。对聘用人员及时进行不定期的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和“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学习。组织全体从业人员认真贯彻学习《中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职业道德准则》和《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职业道德准则》,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广大采编人员在宣传报道中、在工作岗位上始终对虚假报道保持高度警惕,牢牢绷紧杜绝虚假报道这根弦。自觉用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来规范自己的言行,恪守职业道德,提高自身政治思想素质,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真实作为新闻的生命,承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和责任。
真实和准确是新闻节目的生命,恪守新闻记者的职业道德,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素养是新闻从业人员的首要任务,今后,内蒙古电视台将会继续坚持台管新闻宣传的工作原则和三级审稿审片制度,进一步完善新闻宣传的管理制度和流程,进一步强化政治、大局、责任、阵地、纪律意识,进一步广泛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教育,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好新闻报道的各个关口,坚决抵制和杜绝虚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