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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刑 者:伍仕铭
原任职务:广西岑溪市岑城镇上奇社区党委书记
触犯罪名:贪污罪、挪用公款罪
判决结果:有期徒刑14年,没收财产5万元。
案情回顾:
伍仕铭曾经是全区“优秀共产党员”、“星火带头人”、党员电教科技示范户,梧州市劳动模范、“双带头”标兵;他曾经是岑溪市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百姓口中的“好書记”。就在案发前他还被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模范。提到伍仕铭,岑溪人大常委会主任摇头叹息道:“真是太可惜了,党多年培养的明星村干,就这样晚节不保!”
伍仕铭这个引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带头人,究竟是怎么步入犯罪深渊的。
上奇社区位于城区结合部,它是城与村“敏感的”过渡地带。八年前,刚当选为上奇社区党委书记的伍仕铭就暗暗下了决心,一定要为上奇一万多名群众找到一条脱贫的路子。他引导群众搞规模种养、想方设法招商引资。经过几年的努力,全社区共有60多户水果种植大户,种植的柑橘、荔枝、龙眼等名优水果总面积1200亩。伍仕铭还自己拿出资金,扶持20多户困难群众搞种养。伍仕铭多次上梧州、下广东,自己掏钱请客商到上奇考察,为客商办理各种手续,真诚和热心赢得了信任,先后引进了珍泰玩具厂、红星饮料厂、康利石材集团、东海纺织有限公司等一批上规模、上档次的大中型企业,总引资额达1.2亿多元。上奇社区一万多名群众从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中享受到了巨大的利益。村民们都说:“我们有一位好书记——伍仕铭。”
随着各种荣誉纷至沓来,伍仕铭渐渐被胜利冲昏了头脑。看着周边的群众都因为自己发家致富,自己怎么才能共享“发展红利”呢?他的心里渐渐有了些想法。
话说伍仕铭和村里的其他四名村干合伙经营一家石浆池,由于在经营过程中,石浆池塌方过几次,污染了农田、农作物,每次都要拿钱出来赔偿别人的果树及稻谷损失。2006年上奇社区居委会协助政府开展紫坭工业园区征地工作。同年9月7日,伍仕铭从岑城镇国土所领取了两笔征地补偿款共计7万余元后,便与其他四名村干部商量道:现在有这笔补偿款,只有我们几个人知道,我们为村里做了这么大的贡献,何不少记入账,从中拿几万元用来弥补我们做石浆池的亏损?其他几个干部一听一拍即合,大家心里想,大家各个都有份,必然会形成攻守同盟,这事情就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了。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2011年,在从镇土地所领了一笔征地劳务费7万元后,伍仕铭又同其他村干部,在村委二楼会议室一起商议,当时大家认为这笔钱是征地的劳务费,干脆就分了。当时还讲到,日后如果讲这样是违规的,那么大家就要退出这笔钱。所以分钱时大家还是有签名的,这样做是为了以后如果要退钱出来的话,好有个凭据。
期间,伍仕铭又擅自决定将上奇社区居委会从岑城国土所获得的25万多元征地补偿款、青苗补偿款中,借20万元给房地产开发商陈达庆等人做生意使用,以一分计息,把收取的利息予以瓜分。
纸包不住火,最终岑溪市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展开了调查。
侥幸加上无知硬生生把一个明星村干拉进犯罪的深渊。可悲,功不抵过,本可以安享晚年的他只能在监狱里度过漫漫十四年的刑期。可叹,法律意识淡薄,他们以为事发后只要把钱退出来就没事了。可惜,一场职务犯罪拉下六名村干部,整个上奇社区的村干全军覆没。随着农村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如何提高村干部预防职务犯罪的能力,成为摆在检察机关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原任职务:广西岑溪市岑城镇上奇社区党委书记
触犯罪名:贪污罪、挪用公款罪
判决结果:有期徒刑14年,没收财产5万元。
案情回顾:
伍仕铭曾经是全区“优秀共产党员”、“星火带头人”、党员电教科技示范户,梧州市劳动模范、“双带头”标兵;他曾经是岑溪市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百姓口中的“好書记”。就在案发前他还被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模范。提到伍仕铭,岑溪人大常委会主任摇头叹息道:“真是太可惜了,党多年培养的明星村干,就这样晚节不保!”
伍仕铭这个引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带头人,究竟是怎么步入犯罪深渊的。
上奇社区位于城区结合部,它是城与村“敏感的”过渡地带。八年前,刚当选为上奇社区党委书记的伍仕铭就暗暗下了决心,一定要为上奇一万多名群众找到一条脱贫的路子。他引导群众搞规模种养、想方设法招商引资。经过几年的努力,全社区共有60多户水果种植大户,种植的柑橘、荔枝、龙眼等名优水果总面积1200亩。伍仕铭还自己拿出资金,扶持20多户困难群众搞种养。伍仕铭多次上梧州、下广东,自己掏钱请客商到上奇考察,为客商办理各种手续,真诚和热心赢得了信任,先后引进了珍泰玩具厂、红星饮料厂、康利石材集团、东海纺织有限公司等一批上规模、上档次的大中型企业,总引资额达1.2亿多元。上奇社区一万多名群众从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中享受到了巨大的利益。村民们都说:“我们有一位好书记——伍仕铭。”
随着各种荣誉纷至沓来,伍仕铭渐渐被胜利冲昏了头脑。看着周边的群众都因为自己发家致富,自己怎么才能共享“发展红利”呢?他的心里渐渐有了些想法。
话说伍仕铭和村里的其他四名村干合伙经营一家石浆池,由于在经营过程中,石浆池塌方过几次,污染了农田、农作物,每次都要拿钱出来赔偿别人的果树及稻谷损失。2006年上奇社区居委会协助政府开展紫坭工业园区征地工作。同年9月7日,伍仕铭从岑城镇国土所领取了两笔征地补偿款共计7万余元后,便与其他四名村干部商量道:现在有这笔补偿款,只有我们几个人知道,我们为村里做了这么大的贡献,何不少记入账,从中拿几万元用来弥补我们做石浆池的亏损?其他几个干部一听一拍即合,大家心里想,大家各个都有份,必然会形成攻守同盟,这事情就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了。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2011年,在从镇土地所领了一笔征地劳务费7万元后,伍仕铭又同其他村干部,在村委二楼会议室一起商议,当时大家认为这笔钱是征地的劳务费,干脆就分了。当时还讲到,日后如果讲这样是违规的,那么大家就要退出这笔钱。所以分钱时大家还是有签名的,这样做是为了以后如果要退钱出来的话,好有个凭据。
期间,伍仕铭又擅自决定将上奇社区居委会从岑城国土所获得的25万多元征地补偿款、青苗补偿款中,借20万元给房地产开发商陈达庆等人做生意使用,以一分计息,把收取的利息予以瓜分。
纸包不住火,最终岑溪市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展开了调查。
侥幸加上无知硬生生把一个明星村干拉进犯罪的深渊。可悲,功不抵过,本可以安享晚年的他只能在监狱里度过漫漫十四年的刑期。可叹,法律意识淡薄,他们以为事发后只要把钱退出来就没事了。可惜,一场职务犯罪拉下六名村干部,整个上奇社区的村干全军覆没。随着农村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如何提高村干部预防职务犯罪的能力,成为摆在检察机关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