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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苏价农[2008]345号2008年10月25日各市、县物价局、农林(农业)局:根据《江苏省定价目录》的有关规定和今年杂交水稻种子生产、市场供求状况以及种粮比价关系,本着既要保护农民利益又要兼顾种子经营企业购得进、销得出的原则,现将我省2008年度杂交水稻种子收购指导价格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