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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新刑事诉讼法对我国的刑事强制措施制度作出了重大改革。这种改革对于推动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科学化,加强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以及增强对公安司法机关权力的制约,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在此拟对强制措施制度的主要改革之处及其意义和不足作一简要分析和评价。 一、强制措施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我国法律共确立了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等五种刑事强制措施。新刑事诉讼法对已有的强制措施体系基本上未作改动,但对几乎每一种强制措施的适用问题均做出了较大的改革。这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