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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 身怀六甲的孕妇突患重疾,被紧急送往医院救命,可不幸的是,她撞上了医院的交接班。早上8点,这是一个要命的时间节点,她和胎儿的生命,将面临着凶险莫测的“交接”——
2007年初,四川阆中,刘威与大学同学胡静结为夫妻。2015年5月,胡静怀孕。12月5日凌晨,胡静感觉肚子越来越痛,还伴有多次腹泻。早上6点30分,刘威和父母一起,将胡静送往当地一家三甲医院产科。根据医院监控视频显示,他们进入医院的时间是早上7时11分。加上挂号、去往产科浪费掉的时间,胡静进入产科的时间估计在7点30分左左。
首次接诊的是产科夜班医生梁云秋,简单问诊后判定胡静患的是急性肠炎。此时,距离8点钟的交班时间越来越近。梁云秋未开任何检查单,就武断地告诉刘威:胎儿完全正常。急性肠炎属消化类疾病,梁云秋让他们到消化内科去就诊。刘威用轮椅,将胡静从12楼的产科,推到6楼消化内科。
急人的是,先一步到达消化内科的刘威母亲,并没有看到一个值班医生。刘母在护士站和医生办公室来回寻找,终于在休息室找到了一名消化内科的夜班值班医生。该医生在对胡静做了一些简单的检查后,同样没有开具任何检查单,就直接建议家属使用热敷来缓解疼痛,等白班医生来了再检查。胡静的公公刘平学心急如焚,他想到了自己认识消化内科的曹主任,赶紧打电话向其求助。
曹主任赶到后,胡静称自己可能是羊水破了,用手一摸,竟摸出一掌的鲜血。曹主任一看到这个情况,就赶紧叫住正准备下班的本科室夜班医生,称病人大出血,赶快给产科打电话求援,让产科医生过来会诊!
然而,消化内科夜班医生并未亲自给产科医生打电话,而是将曹主任的命令传达给了本科的护士,让其代为通知。随后,位于6楼消化内科的护士,用办公电话通知了12楼产科的护士,请产科夜班值班医生梁云秋前往消化内科给胡静会诊。8点10分,产科护士通知了为胡静进行首次接诊的梁云秋。
接到会诊通知后,梁云秋认为8点已过,属于她的下班时间,会诊之事就与自己无关了,应该由白班医生来负责,于是她让产科护士通知白班医生去参加这个会诊。可白班医生并未接到这个救命的电话。再次接到消化内科求援电话的时候,梁云秋刚刚走出医院,她没有返回,只是打了白班接班医生的手机,称消化内科有个会诊,让他过去看一下。或许是梁云秋没有将这个会诊的重要性说清楚,也或许是接班医生刚上班,还没进入工作状态,总之,后者没有赶去救援。在随后等候产科医生到来的时间里,刘威在医生的建议下为胡静进行热敷缓解疼痛,而此时的胡静仍然出血不止。在此期间,因医院内部各部门忙于交接班,她并未得到任何真正有效的抢救手段,情况越来越严重,整个床单、棉絮都已经被鲜血染红。
迟迟未见产科医生前来会诊,胡静的公公快急死了,他顾不上等电梯,亲自爬楼梯到12楼的产科护士站,质询会诊医生为何迟迟未到。可此时的护士,是刚上班的白班护士,对此并不知情,一脸的茫然,在被胡静的公公厉声指责后,才跑去通知。
监控视频显示,直到8点25分,产科的白班值班医生才赶到消化内科进行会诊。8点44分,胡静终于在医护人员和家人的陪同下做了彩色B超检查。彩超医生脸色骤变,告诉刘威一家人:“子宫里全是血,胎儿已经看不清楚了……”彩超检查结果令人痛心:胎儿已经死亡。根据检查结果,医生诊断为:胎盘早剥。这种情况非常凶险,与先前产科医生梁云秋诊断的“消化疾病”判若云泥!
刘威和父母十分悲愤,他们强迫自己接受孩子已经死亡的事实,眼前最重要的是要立刻挽救还在大出血的胡静的生命。8点51分,胡静和医护人员出现在返回产科的电梯里。从监控里可以看到,此时的胡静精神状态已非常糟糕。9点14分,胡静进入手术室,接受剖腹取胎手术。术后,医生告诉了刘威一个更为严重的消息:手术中,发现胡静的子宫充血,已经发黑,子宫已难保,要保大人就必须切除子宫。
接下来的每一分每一秒,对于刘威一家都是痛苦的煎熬。时间到了12点45分,胡静被推出手术室,转往重症监护室。下午2点,危险再次袭来。事后,刘威告诉本文记者:“ICU的主任拿了个病危通知单,告诉我,病人可能出现DIC,他们正在进行紧急抢救。”
刘威不解,妻子的身体一直很健康,怎么会有DIC呢?DIC,又称弥散性血管内凝血,顾名思义就是血管内出现了凝血,使得血液不能正常运行,并且凝血后有细小的血栓,可以导致脑、心、肝肾等脏器的缺血,使得发生全身性的功能衰竭。经过对该类疾病的了解,刘威得知:胎盘早剥如果诊断处理不及时,就极易引发严重的并发症DIC。刘威悲从中来,如果没有产科医生草率的误诊,及时发现胎盘早剥,早解决问题,根本不会有这样的悲剧发生。
2015年12月5日下午4时,医生遗憾地向刘威宣布:胡静死亡。面对妻子及其腹中女儿双双死亡的惨剧,又回想起整个就诊过程中的遭遇,刘威和父母认为:如果产科医生梁云秋不误诊、不延误救治时间,其他科室的医生能把救命看得比下班更重要,医院的交接班制度能被严格遵守,妻子和腹中孩子就不会遭此下场,医院必须为妻子和女儿的死亡负责。
事后,产科医生梁云秋赶到医院接受处理,刘威的父亲声泪俱下地质问她:“我流了很多的眼泪,因为我看到我儿媳妇的惨状,我无能为力。病人已经到了人命关天的地步,你们还推来推去,拖来拖去。 从七点多钟进院,将近十点钟才做手术,整整耽搁了3个小时啊。”刘威的母亲也声讨梁云秋:“你有没有一点起码的常识?我是外行都晓得,小腹坠胀是宫颈的问题或者子宫问题,而你作为专业产科医生,连这点常识都没有?”刘威和家人认为,怀胎七月的孕妇出现小腹疼痛的症状,作为一个产科医生不首先考虑胎儿或孕妇的因素,而未经详细检查就草率判定为消化类疾病,是典型的首诊医生不负责任的表现!
对此,梁云秋有自己的辩解:“我检查胎心是好的,宫缩也没有,她就是绞痛,结合昨天晚上拉肚子的病史,我考虑是急性胃肠炎,然后到消化内科去专科专治,因为我们现在也是要求专科专治,我尽到了我能够尽到的义务和当医生的责任。”
对于梁云秋所说的“专科专治”、尽到义务和责任的说法,刘威坚决否定,姑且不说她的所谓检查只是简单草率的问诊、触诊,最重要的是,事后的尸检结果也清晰显示:胡静是因胎盘早剥致急性失血性休克,继发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终因多器官衰竭死亡。她怎么能推卸掉责任?刘威通过律师取证,获知医院有《首诊负责制》和《会诊制度》等规定,但由于事发在交接班的时段内,医院的医生,尤其是首诊医生和参与会诊的医生,没有严格按此规定来做,所以才导致了妻子和腹中女儿一尸两命的严重后果。
随后,刘威调查了“首诊负责制”的相关规定。“首诊负责制”是各医疗机构的核心制度之一,明确规定“如首诊医师经检查患者后,判断确实为其他科疾患,亦应书写病历,做必要的检查和处理,尤其对于危重抢救患者,首诊医师必须及时实施抢救措施,之后提请有关科室会诊或申请转科,在与有关科室当面交接患者后方可离开,在患者未正式转科前,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而产科值班医生梁云秋就是患者胡静的首诊医生。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构成医疗事故罪。
刘威决定为死去的妻女讨还公道,于2015年底委托律师对医院提出控诉。相关索赔事宜还在进行中。
编辑/李宗海
2007年初,四川阆中,刘威与大学同学胡静结为夫妻。2015年5月,胡静怀孕。12月5日凌晨,胡静感觉肚子越来越痛,还伴有多次腹泻。早上6点30分,刘威和父母一起,将胡静送往当地一家三甲医院产科。根据医院监控视频显示,他们进入医院的时间是早上7时11分。加上挂号、去往产科浪费掉的时间,胡静进入产科的时间估计在7点30分左左。
首次接诊的是产科夜班医生梁云秋,简单问诊后判定胡静患的是急性肠炎。此时,距离8点钟的交班时间越来越近。梁云秋未开任何检查单,就武断地告诉刘威:胎儿完全正常。急性肠炎属消化类疾病,梁云秋让他们到消化内科去就诊。刘威用轮椅,将胡静从12楼的产科,推到6楼消化内科。
急人的是,先一步到达消化内科的刘威母亲,并没有看到一个值班医生。刘母在护士站和医生办公室来回寻找,终于在休息室找到了一名消化内科的夜班值班医生。该医生在对胡静做了一些简单的检查后,同样没有开具任何检查单,就直接建议家属使用热敷来缓解疼痛,等白班医生来了再检查。胡静的公公刘平学心急如焚,他想到了自己认识消化内科的曹主任,赶紧打电话向其求助。
曹主任赶到后,胡静称自己可能是羊水破了,用手一摸,竟摸出一掌的鲜血。曹主任一看到这个情况,就赶紧叫住正准备下班的本科室夜班医生,称病人大出血,赶快给产科打电话求援,让产科医生过来会诊!
然而,消化内科夜班医生并未亲自给产科医生打电话,而是将曹主任的命令传达给了本科的护士,让其代为通知。随后,位于6楼消化内科的护士,用办公电话通知了12楼产科的护士,请产科夜班值班医生梁云秋前往消化内科给胡静会诊。8点10分,产科护士通知了为胡静进行首次接诊的梁云秋。
接到会诊通知后,梁云秋认为8点已过,属于她的下班时间,会诊之事就与自己无关了,应该由白班医生来负责,于是她让产科护士通知白班医生去参加这个会诊。可白班医生并未接到这个救命的电话。再次接到消化内科求援电话的时候,梁云秋刚刚走出医院,她没有返回,只是打了白班接班医生的手机,称消化内科有个会诊,让他过去看一下。或许是梁云秋没有将这个会诊的重要性说清楚,也或许是接班医生刚上班,还没进入工作状态,总之,后者没有赶去救援。在随后等候产科医生到来的时间里,刘威在医生的建议下为胡静进行热敷缓解疼痛,而此时的胡静仍然出血不止。在此期间,因医院内部各部门忙于交接班,她并未得到任何真正有效的抢救手段,情况越来越严重,整个床单、棉絮都已经被鲜血染红。
迟迟未见产科医生前来会诊,胡静的公公快急死了,他顾不上等电梯,亲自爬楼梯到12楼的产科护士站,质询会诊医生为何迟迟未到。可此时的护士,是刚上班的白班护士,对此并不知情,一脸的茫然,在被胡静的公公厉声指责后,才跑去通知。
监控视频显示,直到8点25分,产科的白班值班医生才赶到消化内科进行会诊。8点44分,胡静终于在医护人员和家人的陪同下做了彩色B超检查。彩超医生脸色骤变,告诉刘威一家人:“子宫里全是血,胎儿已经看不清楚了……”彩超检查结果令人痛心:胎儿已经死亡。根据检查结果,医生诊断为:胎盘早剥。这种情况非常凶险,与先前产科医生梁云秋诊断的“消化疾病”判若云泥!
刘威和父母十分悲愤,他们强迫自己接受孩子已经死亡的事实,眼前最重要的是要立刻挽救还在大出血的胡静的生命。8点51分,胡静和医护人员出现在返回产科的电梯里。从监控里可以看到,此时的胡静精神状态已非常糟糕。9点14分,胡静进入手术室,接受剖腹取胎手术。术后,医生告诉了刘威一个更为严重的消息:手术中,发现胡静的子宫充血,已经发黑,子宫已难保,要保大人就必须切除子宫。
接下来的每一分每一秒,对于刘威一家都是痛苦的煎熬。时间到了12点45分,胡静被推出手术室,转往重症监护室。下午2点,危险再次袭来。事后,刘威告诉本文记者:“ICU的主任拿了个病危通知单,告诉我,病人可能出现DIC,他们正在进行紧急抢救。”
刘威不解,妻子的身体一直很健康,怎么会有DIC呢?DIC,又称弥散性血管内凝血,顾名思义就是血管内出现了凝血,使得血液不能正常运行,并且凝血后有细小的血栓,可以导致脑、心、肝肾等脏器的缺血,使得发生全身性的功能衰竭。经过对该类疾病的了解,刘威得知:胎盘早剥如果诊断处理不及时,就极易引发严重的并发症DIC。刘威悲从中来,如果没有产科医生草率的误诊,及时发现胎盘早剥,早解决问题,根本不会有这样的悲剧发生。
2015年12月5日下午4时,医生遗憾地向刘威宣布:胡静死亡。面对妻子及其腹中女儿双双死亡的惨剧,又回想起整个就诊过程中的遭遇,刘威和父母认为:如果产科医生梁云秋不误诊、不延误救治时间,其他科室的医生能把救命看得比下班更重要,医院的交接班制度能被严格遵守,妻子和腹中孩子就不会遭此下场,医院必须为妻子和女儿的死亡负责。
事后,产科医生梁云秋赶到医院接受处理,刘威的父亲声泪俱下地质问她:“我流了很多的眼泪,因为我看到我儿媳妇的惨状,我无能为力。病人已经到了人命关天的地步,你们还推来推去,拖来拖去。 从七点多钟进院,将近十点钟才做手术,整整耽搁了3个小时啊。”刘威的母亲也声讨梁云秋:“你有没有一点起码的常识?我是外行都晓得,小腹坠胀是宫颈的问题或者子宫问题,而你作为专业产科医生,连这点常识都没有?”刘威和家人认为,怀胎七月的孕妇出现小腹疼痛的症状,作为一个产科医生不首先考虑胎儿或孕妇的因素,而未经详细检查就草率判定为消化类疾病,是典型的首诊医生不负责任的表现!
对此,梁云秋有自己的辩解:“我检查胎心是好的,宫缩也没有,她就是绞痛,结合昨天晚上拉肚子的病史,我考虑是急性胃肠炎,然后到消化内科去专科专治,因为我们现在也是要求专科专治,我尽到了我能够尽到的义务和当医生的责任。”
对于梁云秋所说的“专科专治”、尽到义务和责任的说法,刘威坚决否定,姑且不说她的所谓检查只是简单草率的问诊、触诊,最重要的是,事后的尸检结果也清晰显示:胡静是因胎盘早剥致急性失血性休克,继发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终因多器官衰竭死亡。她怎么能推卸掉责任?刘威通过律师取证,获知医院有《首诊负责制》和《会诊制度》等规定,但由于事发在交接班的时段内,医院的医生,尤其是首诊医生和参与会诊的医生,没有严格按此规定来做,所以才导致了妻子和腹中女儿一尸两命的严重后果。
随后,刘威调查了“首诊负责制”的相关规定。“首诊负责制”是各医疗机构的核心制度之一,明确规定“如首诊医师经检查患者后,判断确实为其他科疾患,亦应书写病历,做必要的检查和处理,尤其对于危重抢救患者,首诊医师必须及时实施抢救措施,之后提请有关科室会诊或申请转科,在与有关科室当面交接患者后方可离开,在患者未正式转科前,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而产科值班医生梁云秋就是患者胡静的首诊医生。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构成医疗事故罪。
刘威决定为死去的妻女讨还公道,于2015年底委托律师对医院提出控诉。相关索赔事宜还在进行中。
编辑/李宗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