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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几十年,社会经济变革和人口快速转变的烙印,终于结结实实地落在了婚姻这件事上。这其中,企业家群体的离婚率更是高得惊人。
婚姻本是“家务事”,但企业家与公司命运紧紧相连,尤其是一些上市大公司,CEO婚姻关系的动荡与不稳定、股权变动会直接影响到公司的正常经营与实际控制权,甚至有些引发股市动荡,导致公司资产大量缩水。
大股东的婚姻牵涉的已不仅仅是基于企业家自身利益考量,而是更多考虑大公司长期的持续性稳定与投资人的利益。
大公司牵涉了太多人的饭碗与利益,也牵动了太多产业,它不仅仅是影响到一个人的利益,而是影响到多个产业。这样体量的巨头公司,它的稳定性与否,本就不应该与其CEO的婚姻有太过密切的关联性。
所以对于企业家来说,是否离婚、离婚的时机和姿态都很重要。
2016年,A股上市的网游公司昆仑万维公司董事长周亚辉与妻子李琼离婚,通过股权的转让,股权价值相当于76亿元,一度创A股最贵分手费纪录。
此前A股最贵分手费是2012年三一重工高级副总裁袁金华,妻子王海燕离婚时得到了三一重工的股份,股权价值相当于22.6亿元。
这些婚变除了不断刷新大众认知的“最贵分手费”外,还未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下面的事例就只能用损失惨重来形容了。
2010年以前,土豆网可谓是风光无限的视频播放网站。早在2009年底时,赶在竞争对手优酷之前,创始人王微就抢先向美国证监会提交了上市申请,但前妻杨蕾第二天的一纸诉状却成了最大的黑天鹅。
杨蕾要求分割土豆网38%的股权,一年后王微最终以700万美元的代价结束了这场离婚。等到2011年土豆网重启IPO,不幸遇上美国资本市场的冰河期,上市首日就下跌12%,市值还不到8个月前同样赴美上市的优酷的一半。
剩下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了,不到一年时间,土豆网就被痴缠多年的老对手优酷吞并。
2011年,硅宝科技股东王有治与杨丽玫离婚,杨丽玫所持股份的市值高达1.56亿元。受离婚财产分割的影响,硅宝科技的股价一路下跌,跌幅超过30%。
协同通信是家在港交所上市的公司,2015年7月,公司主席王浙安与妻子倪蕴姿离婚,王向前妻转让10亿股协同通信的股份,由此王浙安持有协同通信的股权比例从34.6%减少至19.1%。
消息一出,协同通信的股价立马开始大幅下跌,一周内跌幅从21%到66%,4个交易日里公司市值最多蒸发达20.8亿港元。
鱼死网破、歇斯底里纵然有些酣畅淋漓,但在商业江湖里不是什么值得推荐的好办法。时机热度要掌握好,尽量使得事件“软着陆”,通常被认为是彼此双方采取最理智的处理方式。
比如世界首富、亚马逊创始人贝索斯和麦肯齐的离婚,离婚事件对股价影响非常微弱。也就是说,贝索斯离婚的消息被资本市场消化了。
当然,这可以说是最理想的企业家离婚姿态了,夫妻是共同创业者,和平分手,彼此祝福。媒体用“优雅放手”来形容麦肯齐这位“美国好前妻”——麦肯齐放弃了《华盛顿邮报》和太空探索公司蓝色起源(Blue Origin)的全部股权(价值40亿美元),只保留两人共同持有亚马逊股权的四分之一,并将所有股权的投票权也授予贝索斯,以支持他继续领导这些公司。
之前曾有媒体说世界首富贝索斯离婚后会降为世界第四位,但因为麦肯齐的大度,主动放弃了理应分得的四分之一的财产,贝索斯还是稳赢排名第二的比尔·盖茨,仍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
但有一点,贝索斯离婚后虽然还是最大的股东,但股权变少将会影响到对亚马逊的控制权,未来亚马逊的股权结构还是会存在一些变数。
鉴于国内外众多的前车之鉴,现在投资机构在进行投资决策时,也开始越来越多地考虑企业实际控制人与大股东的婚姻以及家庭的稳定性,这对企业控制权、管理权还有股权结构,都会产生巨大影响。
企业家的离婚诉讼中,涉及的法律包括婚姻法、公司法、证券法和合同法,财产的认定与分割也相当麻烦。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对于婚姻与企业也是如此。
1、能立一份不涉及股權的婚前协议最好。
在国内,目前法律对婚姻存续期间股权和股权收益的规定依然有很多不明确之处,婚前确定一份对公司股权和投资所得做好约定的协议,就显得非常重要。
比如2013年国际传媒大亨默多克与邓文迪婚姻关系解除,离婚后邓文迪虽然能取得巨额财产,但不牵涉新闻集团的股份,婚变对新闻集团几乎没有任何影响。
2008年,郭台铭娶曾馨莹时就签订婚前协议,约定如果离婚,郭名下股权不分割,不影响到鸿海估值和未来经营发展。
但这种婚前协议对一方已取得强大地位的大亨来说更容易实现,因为双方地位的悬殊,使强势一方会更有话语权。
2、对于已婚的股东,可以要求股东与配偶签署一份财产性协议。
早在2010年,土豆网因为王微离婚事件造成上市延误的巨大损失时,就有股权研究专家提出,当上市计划提上日程时,股权分割容易造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等连锁反应,公司可以与股东签订相关协议,比如对配偶采取作价补偿的方式代替直接分割股权,既高效,又安全。
事实上,王微和杨蕾最后也是达成了现金补偿的调解协议,但可惜是经过了一整年的诉讼马拉松。
说白了,这是一种拿钱消灾,确保股权不受影响的方法。但如果股权分割本身存在重大权属纠纷,或者一方怨气太大,双方就是谈不妥,那就另当别论了。
3、在婚变发生前采取预防性措施,设立家族信托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比如龙湖地产主席吴亚军与其丈夫蔡奎通过受托人汇丰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控制龙湖地产股份合计71.97%,吴氏家族与蔡氏家族为信托受益人。
家族信托一旦设立,该信托财产就具有独立性,也就是说信托财产不再属于委托人,而是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代为管理家族财产。离婚事件一出,当天股价下跌4.2%,比起一些大跌还不算太大影响。
1981年,美国经济学家加里·斯坦利·贝克尔写过一本《家庭论》(A Treatise on The Family)的经济学著作,婚姻经济学也由此而来。虽然经济学有些冷酷无情,但在数字和数字的对抗中,却可以看清楚许多爱恨情仇的是是非非。
婚姻经济学认为,人们结婚的目的在于希望从婚姻中获得最大化的收入,如果婚姻收入超过单身收入,那么人们会选择结婚,否则就会宁愿单身。夫妻搭配可以优势互补,优化组合,降低生活成本,这也是婚姻家庭的经济状况一般好于单身贵族的原因之一。
大多数人结婚的时候,一般都不会想这么多,也不会去计算谁配不上谁,谁付出得多,谁为谁抬轿子,有一天分开会怎样,因为真正的爱情是不计较、不势利的。
离婚时爱已消散,此时社会关系盘根错节,富豪背后更是股东、员工、股民等一大堆人,这时的离婚经济学要好好算算。
降低婚变对企业未来发展走向造成的影响,对企业来说,算是“未雨绸缪”或“亡羊补牢”。
但对一个家庭来说,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正应了电影《后会无期》里那句台词:小孩子看对错,成年人看利弊,结婚时是小孩,离婚时是成人。
婚姻本是“家务事”,但企业家与公司命运紧紧相连,尤其是一些上市大公司,CEO婚姻关系的动荡与不稳定、股权变动会直接影响到公司的正常经营与实际控制权,甚至有些引发股市动荡,导致公司资产大量缩水。
大股东的婚姻牵涉的已不仅仅是基于企业家自身利益考量,而是更多考虑大公司长期的持续性稳定与投资人的利益。
大公司牵涉了太多人的饭碗与利益,也牵动了太多产业,它不仅仅是影响到一个人的利益,而是影响到多个产业。这样体量的巨头公司,它的稳定性与否,本就不应该与其CEO的婚姻有太过密切的关联性。
所以对于企业家来说,是否离婚、离婚的时机和姿态都很重要。
一、离婚代价大,行动需慎重
2016年,A股上市的网游公司昆仑万维公司董事长周亚辉与妻子李琼离婚,通过股权的转让,股权价值相当于76亿元,一度创A股最贵分手费纪录。
此前A股最贵分手费是2012年三一重工高级副总裁袁金华,妻子王海燕离婚时得到了三一重工的股份,股权价值相当于22.6亿元。
这些婚变除了不断刷新大众认知的“最贵分手费”外,还未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下面的事例就只能用损失惨重来形容了。
2010年以前,土豆网可谓是风光无限的视频播放网站。早在2009年底时,赶在竞争对手优酷之前,创始人王微就抢先向美国证监会提交了上市申请,但前妻杨蕾第二天的一纸诉状却成了最大的黑天鹅。
杨蕾要求分割土豆网38%的股权,一年后王微最终以700万美元的代价结束了这场离婚。等到2011年土豆网重启IPO,不幸遇上美国资本市场的冰河期,上市首日就下跌12%,市值还不到8个月前同样赴美上市的优酷的一半。
剩下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了,不到一年时间,土豆网就被痴缠多年的老对手优酷吞并。
2011年,硅宝科技股东王有治与杨丽玫离婚,杨丽玫所持股份的市值高达1.56亿元。受离婚财产分割的影响,硅宝科技的股价一路下跌,跌幅超过30%。
协同通信是家在港交所上市的公司,2015年7月,公司主席王浙安与妻子倪蕴姿离婚,王向前妻转让10亿股协同通信的股份,由此王浙安持有协同通信的股权比例从34.6%减少至19.1%。
消息一出,协同通信的股价立马开始大幅下跌,一周内跌幅从21%到66%,4个交易日里公司市值最多蒸发达20.8亿港元。
二、离婚事件处理“软着陆”
鱼死网破、歇斯底里纵然有些酣畅淋漓,但在商业江湖里不是什么值得推荐的好办法。时机热度要掌握好,尽量使得事件“软着陆”,通常被认为是彼此双方采取最理智的处理方式。
比如世界首富、亚马逊创始人贝索斯和麦肯齐的离婚,离婚事件对股价影响非常微弱。也就是说,贝索斯离婚的消息被资本市场消化了。
当然,这可以说是最理想的企业家离婚姿态了,夫妻是共同创业者,和平分手,彼此祝福。媒体用“优雅放手”来形容麦肯齐这位“美国好前妻”——麦肯齐放弃了《华盛顿邮报》和太空探索公司蓝色起源(Blue Origin)的全部股权(价值40亿美元),只保留两人共同持有亚马逊股权的四分之一,并将所有股权的投票权也授予贝索斯,以支持他继续领导这些公司。
之前曾有媒体说世界首富贝索斯离婚后会降为世界第四位,但因为麦肯齐的大度,主动放弃了理应分得的四分之一的财产,贝索斯还是稳赢排名第二的比尔·盖茨,仍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
但有一点,贝索斯离婚后虽然还是最大的股东,但股权变少将会影响到对亚马逊的控制权,未来亚马逊的股权结构还是会存在一些变数。
鉴于国内外众多的前车之鉴,现在投资机构在进行投资决策时,也开始越来越多地考虑企业实际控制人与大股东的婚姻以及家庭的稳定性,这对企业控制权、管理权还有股权结构,都会产生巨大影响。
三、如何降低离婚风险
企业家的离婚诉讼中,涉及的法律包括婚姻法、公司法、证券法和合同法,财产的认定与分割也相当麻烦。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对于婚姻与企业也是如此。
1、能立一份不涉及股權的婚前协议最好。
在国内,目前法律对婚姻存续期间股权和股权收益的规定依然有很多不明确之处,婚前确定一份对公司股权和投资所得做好约定的协议,就显得非常重要。
比如2013年国际传媒大亨默多克与邓文迪婚姻关系解除,离婚后邓文迪虽然能取得巨额财产,但不牵涉新闻集团的股份,婚变对新闻集团几乎没有任何影响。
2008年,郭台铭娶曾馨莹时就签订婚前协议,约定如果离婚,郭名下股权不分割,不影响到鸿海估值和未来经营发展。
但这种婚前协议对一方已取得强大地位的大亨来说更容易实现,因为双方地位的悬殊,使强势一方会更有话语权。
2、对于已婚的股东,可以要求股东与配偶签署一份财产性协议。
早在2010年,土豆网因为王微离婚事件造成上市延误的巨大损失时,就有股权研究专家提出,当上市计划提上日程时,股权分割容易造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等连锁反应,公司可以与股东签订相关协议,比如对配偶采取作价补偿的方式代替直接分割股权,既高效,又安全。
事实上,王微和杨蕾最后也是达成了现金补偿的调解协议,但可惜是经过了一整年的诉讼马拉松。
说白了,这是一种拿钱消灾,确保股权不受影响的方法。但如果股权分割本身存在重大权属纠纷,或者一方怨气太大,双方就是谈不妥,那就另当别论了。
3、在婚变发生前采取预防性措施,设立家族信托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比如龙湖地产主席吴亚军与其丈夫蔡奎通过受托人汇丰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控制龙湖地产股份合计71.97%,吴氏家族与蔡氏家族为信托受益人。
家族信托一旦设立,该信托财产就具有独立性,也就是说信托财产不再属于委托人,而是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代为管理家族财产。离婚事件一出,当天股价下跌4.2%,比起一些大跌还不算太大影响。
四、结语
1981年,美国经济学家加里·斯坦利·贝克尔写过一本《家庭论》(A Treatise on The Family)的经济学著作,婚姻经济学也由此而来。虽然经济学有些冷酷无情,但在数字和数字的对抗中,却可以看清楚许多爱恨情仇的是是非非。
婚姻经济学认为,人们结婚的目的在于希望从婚姻中获得最大化的收入,如果婚姻收入超过单身收入,那么人们会选择结婚,否则就会宁愿单身。夫妻搭配可以优势互补,优化组合,降低生活成本,这也是婚姻家庭的经济状况一般好于单身贵族的原因之一。
大多数人结婚的时候,一般都不会想这么多,也不会去计算谁配不上谁,谁付出得多,谁为谁抬轿子,有一天分开会怎样,因为真正的爱情是不计较、不势利的。
离婚时爱已消散,此时社会关系盘根错节,富豪背后更是股东、员工、股民等一大堆人,这时的离婚经济学要好好算算。
降低婚变对企业未来发展走向造成的影响,对企业来说,算是“未雨绸缪”或“亡羊补牢”。
但对一个家庭来说,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正应了电影《后会无期》里那句台词:小孩子看对错,成年人看利弊,结婚时是小孩,离婚时是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