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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充分运用好思想政治工作这个武器,对于坚定人民法院队伍思想,提升队伍素质,确保法院长远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当前,法院思想政治工作在取得成效的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我们应当按照系统思维的整体平衡性、结构合理性、立体灵活性、动态创新性等一系列要求,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做到“六个结合”,以此推进法院思想政治工作的时代发展。
将思想政治工作与党委工作大局相结合。思想政治工作的固有属性要求讲政治,讲大局。同时,避免在工作布局中边缘化也需要讲大局。讲大局要求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跟党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综合考虑问题,服务于党委的重大工作部署。以方向而言,法院思想政治工作与党的工作大局的结合,需要我们在法院系统通过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广大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抵制“宪政民主”“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想的侵蚀,不断增强对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以目标而言,法院思想政治工作与党的工作大局的结合,需要我们通过思想政治工作激发广大干警服务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服务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伟大征程。以内容而言,法院思想政治工作与党委工作大局的结合,需要我们通过思想政治工作服务于当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务于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确定的一系列改革任务。
将思想政治工作与法院审判业务工作相结合。系统论认为法院思想政治工作和审判业务工作是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一方面,如果没有思想政治工作的引导,审判工作就没有灵魂,司法为民宗旨就难以实现。另一方面,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关注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盼,否则就变成空洞的说教,容易被边缘化。正确处理思想政治工作与审判业务工作的关系,要实现“三个融合”。一是思想认识上的融合。要克服重业务、轻思想政治的不良倾向,树立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工作统一的观念。更重要的是,要通过思想政治工作使干警认识到法治中国建设的美好前景和人民法院肩负的神圣使命,增强干警对审判工作的价值认同、感情认同,坚定献身司法事业的理想追求,通过思想政治工作培育干警的司法良知和司法担当。二是工作内容上的融合。要认真关注当前业务工作的重点、难点及表现出来的思想政治问题,在部署业务工作时结合思想动态,分析形势,讲清意义,使思想政治工作真正“紧贴审判、融入审判、服务审判”。三是工作机制上的融合。将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通过工作机制有机结合起来,纳入目标管理和年终考核,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总结,确保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良性互动,协调推进。
将思想政治工作与司法改革工作相结合。思想政治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魂,更是确保司法改革正确方向的政治保证,做好司法改革中的思想政治工作是当前法院工作的重要政治任务。要围绕司法体制改革统一思想认识,教育引导干警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司法体制改革,充分认识司法体制改革对破解制约公正司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大意义,正确理解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和方向,切实做到正确理解改革,真心拥护改革,坚决支持改革,积极参与改革。要通过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司法改革的政策宣讲,澄清模糊认识,消除疑虑担忧,避免干警对改革政策的误读误传或者盲目猜测,最大限度凝聚改革正能量,确保人心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要通过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干警正确对待司法体制改革中的利益调整,正确对待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和改革中的职务调整、岗位调整,自觉服从改革需要和组织安排,引导干警对于待遇差距保持淡定平和心态,防止盲目攀比、斤斤计较。要通过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干警充分认识法治中国建设的美好前景,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从法治建设全局考虑问题,把个人的前途命运与推动法治进步、建设法治中国紧密结合起来。
将思想政治工作与法院文化建设相结合。法院文化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两个组成部分,都是关于人的工作,二者有很多相通之处。思想政治工作是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而法院文化则为思想政治工作提供了丰富载体。将法院思想政治工作和法院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可以创新工作方式,丰富工作内容,从而实现系统论要求的内容结构丰富,工作方式立体化的要求。一是在工作内容上做到相互融合。将思想政治工作的理想信念教育、政治方向与政策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情感教育和法院文化建设的法治理念、法治信仰、司法礼仪教育、司法职业道德教育等结合起来,使之相互渗透,相互交融。二是在工作平台上做到共同利用。丰富多彩的法院文化活动是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载体,要寓教于乐、寓教于文。要积极创作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干警价值追求的文化作品,广泛开展传播正能量的法院文化活动。法院理论研究是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方式,也是法院思想创造的重要途径,是更深层的文化建设和思想教育。要发动法院理论人才开展对思想政治工作的研究,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三是在工作方式上做到相互借鉴。法院文化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在方法上都注重运用教育、引导、激励等手段来启发对象主体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从而产生巨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说教式、灌输式的传统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已经很难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而促成文化因素生长的工作方法则有着强劲的创造力,感受教育、仪式教育、心态建设、心理熏陶等等,都是二者可以共用的工作方式。
将思想政治工作与法院制度建设相结合。制度管长远,制度促巩固,思想政治工作的长效发展离不开制度建设,这也符合系统论的动态性持续性要求。一是建立“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将思想政治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建立思想政治工作述职报告制度,基层党支部书记向机关党委述职,机关党委书记向院党组述职。二是完善各种学习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支部学习制度,采取形式多样的学习方式,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各类思想教育内容。三是完善信息交流机制。建立领导干部与一线干警的沟通交流机制,定期听取干警意见建议,了解干警关注关心的问题,实现上下信息的畅通,全面科学地掌握和评估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方式和效果,从而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四是建立完善法院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指导机制。加强上下联动,加强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开展系统内的理论研究、经验交流和推广,实现思想政治工作的系统协调性和整体发展。
将思想政治工作与政工干部自身建设相结合。“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政工干部是思想政治工作的执行者,只有加强政工干部自身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才有保障。这也是系统论所要求的实践主体与实践对象协同发展的问题。首先,加强政工机构建设。健全组织,完善机构,配足配齐政工人员。第二,把好政工人员素质关。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正派、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同志选进政工队伍,坚决清理不合格的政工干部。第三,保持政工队伍的相对稳定。关心政工干部自身的发展,通过事业、情感等因素来稳定政工队伍,积极推荐优秀的政工干部走上领导岗位。第四,抓好政工人员培训。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努力提升政工干部综合素质。既加强政工干部的业务知识培训,又提高政工人员的政治理论指导能力、形势观察分析能力和思想政治说教能力。
法院思想政治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系统思维为我们提供了诸多有益的启示。只要我们在坚持思想政治工作的正确方向,坚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前提下,把系统思维充分运用到法院思想政治工作中去,着眼全局,协调推进,丰富内容,创新方法,法院思想政治工作就一定会凝聚起公正司法的强大精神动力,更好地服务于法治建设的美好前景。
(作者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将思想政治工作与党委工作大局相结合。思想政治工作的固有属性要求讲政治,讲大局。同时,避免在工作布局中边缘化也需要讲大局。讲大局要求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跟党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综合考虑问题,服务于党委的重大工作部署。以方向而言,法院思想政治工作与党的工作大局的结合,需要我们在法院系统通过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广大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抵制“宪政民主”“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想的侵蚀,不断增强对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以目标而言,法院思想政治工作与党的工作大局的结合,需要我们通过思想政治工作激发广大干警服务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服务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伟大征程。以内容而言,法院思想政治工作与党委工作大局的结合,需要我们通过思想政治工作服务于当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务于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确定的一系列改革任务。
将思想政治工作与法院审判业务工作相结合。系统论认为法院思想政治工作和审判业务工作是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一方面,如果没有思想政治工作的引导,审判工作就没有灵魂,司法为民宗旨就难以实现。另一方面,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关注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盼,否则就变成空洞的说教,容易被边缘化。正确处理思想政治工作与审判业务工作的关系,要实现“三个融合”。一是思想认识上的融合。要克服重业务、轻思想政治的不良倾向,树立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工作统一的观念。更重要的是,要通过思想政治工作使干警认识到法治中国建设的美好前景和人民法院肩负的神圣使命,增强干警对审判工作的价值认同、感情认同,坚定献身司法事业的理想追求,通过思想政治工作培育干警的司法良知和司法担当。二是工作内容上的融合。要认真关注当前业务工作的重点、难点及表现出来的思想政治问题,在部署业务工作时结合思想动态,分析形势,讲清意义,使思想政治工作真正“紧贴审判、融入审判、服务审判”。三是工作机制上的融合。将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通过工作机制有机结合起来,纳入目标管理和年终考核,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总结,确保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良性互动,协调推进。
将思想政治工作与司法改革工作相结合。思想政治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魂,更是确保司法改革正确方向的政治保证,做好司法改革中的思想政治工作是当前法院工作的重要政治任务。要围绕司法体制改革统一思想认识,教育引导干警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司法体制改革,充分认识司法体制改革对破解制约公正司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大意义,正确理解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和方向,切实做到正确理解改革,真心拥护改革,坚决支持改革,积极参与改革。要通过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司法改革的政策宣讲,澄清模糊认识,消除疑虑担忧,避免干警对改革政策的误读误传或者盲目猜测,最大限度凝聚改革正能量,确保人心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要通过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干警正确对待司法体制改革中的利益调整,正确对待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和改革中的职务调整、岗位调整,自觉服从改革需要和组织安排,引导干警对于待遇差距保持淡定平和心态,防止盲目攀比、斤斤计较。要通过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干警充分认识法治中国建设的美好前景,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从法治建设全局考虑问题,把个人的前途命运与推动法治进步、建设法治中国紧密结合起来。
将思想政治工作与法院文化建设相结合。法院文化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两个组成部分,都是关于人的工作,二者有很多相通之处。思想政治工作是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而法院文化则为思想政治工作提供了丰富载体。将法院思想政治工作和法院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可以创新工作方式,丰富工作内容,从而实现系统论要求的内容结构丰富,工作方式立体化的要求。一是在工作内容上做到相互融合。将思想政治工作的理想信念教育、政治方向与政策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情感教育和法院文化建设的法治理念、法治信仰、司法礼仪教育、司法职业道德教育等结合起来,使之相互渗透,相互交融。二是在工作平台上做到共同利用。丰富多彩的法院文化活动是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载体,要寓教于乐、寓教于文。要积极创作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干警价值追求的文化作品,广泛开展传播正能量的法院文化活动。法院理论研究是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方式,也是法院思想创造的重要途径,是更深层的文化建设和思想教育。要发动法院理论人才开展对思想政治工作的研究,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三是在工作方式上做到相互借鉴。法院文化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在方法上都注重运用教育、引导、激励等手段来启发对象主体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从而产生巨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说教式、灌输式的传统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已经很难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而促成文化因素生长的工作方法则有着强劲的创造力,感受教育、仪式教育、心态建设、心理熏陶等等,都是二者可以共用的工作方式。
将思想政治工作与法院制度建设相结合。制度管长远,制度促巩固,思想政治工作的长效发展离不开制度建设,这也符合系统论的动态性持续性要求。一是建立“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将思想政治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建立思想政治工作述职报告制度,基层党支部书记向机关党委述职,机关党委书记向院党组述职。二是完善各种学习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支部学习制度,采取形式多样的学习方式,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各类思想教育内容。三是完善信息交流机制。建立领导干部与一线干警的沟通交流机制,定期听取干警意见建议,了解干警关注关心的问题,实现上下信息的畅通,全面科学地掌握和评估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方式和效果,从而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四是建立完善法院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指导机制。加强上下联动,加强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开展系统内的理论研究、经验交流和推广,实现思想政治工作的系统协调性和整体发展。
将思想政治工作与政工干部自身建设相结合。“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政工干部是思想政治工作的执行者,只有加强政工干部自身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才有保障。这也是系统论所要求的实践主体与实践对象协同发展的问题。首先,加强政工机构建设。健全组织,完善机构,配足配齐政工人员。第二,把好政工人员素质关。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正派、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同志选进政工队伍,坚决清理不合格的政工干部。第三,保持政工队伍的相对稳定。关心政工干部自身的发展,通过事业、情感等因素来稳定政工队伍,积极推荐优秀的政工干部走上领导岗位。第四,抓好政工人员培训。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努力提升政工干部综合素质。既加强政工干部的业务知识培训,又提高政工人员的政治理论指导能力、形势观察分析能力和思想政治说教能力。
法院思想政治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系统思维为我们提供了诸多有益的启示。只要我们在坚持思想政治工作的正确方向,坚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前提下,把系统思维充分运用到法院思想政治工作中去,着眼全局,协调推进,丰富内容,创新方法,法院思想政治工作就一定会凝聚起公正司法的强大精神动力,更好地服务于法治建设的美好前景。
(作者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