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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1月11日,独山子石化总厂和石化公司党委做出决定,为在中油公司化工与销售分公司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薛魁、乃学惠、杨晨等11位职工记个人一等功,各嘉奖1万元;为胡恒伟、王创等分别记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各嘉奖8000元~5000元;为公司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记集体二等功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