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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深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将版权在内的知识产权工作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并将其作为激励创新的重要保障,产业政策环境不断优化。在经济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发展的新形势下,我国版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版权事业进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
2018年我国版权领域可谓热点频发、热度高涨。从“剑网2018”专项行动重点整治短视频版权秩序,到多地查处盗版案件保护金庸作品版权;从传统媒体成立多个联盟抱团实施版权保护,到知识付费成功打造版权变现全新生态等等,每一个热点的背后都投射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一种全新动向。毫无疑问,在已经到来的2019年,版权应用范围将更广,版权影响经济将更深,版权产业发展将更快。
在中国语境下的IP已经成为一种现象,从娱乐圈、时尚圈、动漫圈一路蔓延到商业圈。一部小说、一个卡通形象、一个游戏,甚至一个明星、一次公益,都可以发展成为IP。如今,IP如此红火,由IP引发的商业模式层出不穷。而IP运作的本质大部分是以版权为载体的,IP热的背后是版权产业的大繁荣。
根据国际授权业协会(LIMA)《2016年全球授权业市场调查报告》显示,美国作为全球授权产业第一大消费市场,授权整体零售额为1445亿美元,而中国以81亿美元位居全球第五、亚洲第二,较上一年增长6.4%。同时,2016年美国人均GDP是57457美元,是中国的7倍,而美国授权零售额却是中国的19倍。显而易见,中国授权产业未来的发展空间巨大,正进入爆发式增长时期。国内知名品牌除“熊出没”“喜羊羊”外,“阿狸”“京剧猫”“择天记”“王者荣耀”等文学、动漫、影视、游戏等文化IP也在近来获得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国际授权业协会主席Charles Riotto表示:“预计到2020年,中国将成为全球授权增长的动力,将赶超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授权零售消费市场。”
然而,在全社会加速转型发展的当今中国,单纯由优质文化IP内容创作所引发的品牌授权模式,已经不能满足时下众多传统行业寻求创新发展的急迫需求,一大批正在从传统模式转型的制造业、服务业企业从中发现巨大的市场机遇,开始主动向文创产业提出明确的IP孵化和跨界运营需求。优质的文化IP正在成为城市更新和美丽乡村建设、产业创新和消费升级的新动能。
另外,在商业地产领域,文化IP商业化运营成为大热趋势。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至少有4000家以上的商业综合体,而目前经营得好的购物中心,无不是从IP出发。好的IP资源,能在瞬间引发大家的情感诉求,并产生源源不断的话题。“大黄鸭”特展让我们记住了香港海港城、熊本熊宣传展让重庆万象城走向了全国……借势热门IP打响自己的品牌,似乎成了商业地产或购物中心“屡试不爽”的“成名”手段。
借力文化IP的品牌和流量价值,是在专注力稀缺时代发展商业的必然选择,是用户需求的自然表达。随着消费升级,人们对商品功能层面的需求不再是第一位,商品消费已经从纯粹的功能消费转化为内心需要和精神体验,顺应市场需求,通过文化IP的商业化运用去增强与消费者之间的情感连接必将成为相关行业发展的新趋势。由此可见,文化版权的商业化运用正在制造业和服务业全面引发供给侧改革,以需求方为市场配置的杠杆,开辟个性化市场、定制服务,打造符合市场需求的IP服务,必将“杀出”重围,为IP品牌的发展注入新机。
2016年12月,数字创意产业被纳入《“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规划中提出“十三五”期间,我国将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制造、生物、绿色低碳、数字创意五个产值规模10万亿元级的新支柱产业;到2020年,形成文化引领、技术先进、链条完整的数字创意产业发展格局,相关行业产值规模达到8万亿元。
当前,数字创意产业已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其创新活跃,产业内涵丰富,边界不断拓展,正日益成为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满足消费需求、引领社会风尚的重要支撑。然而,就在数字创意产业蓬勃發展、扬帆启航的同时,侵权盗版、哄抢版权等无序竞争仍在对数字创意产业的健康发展产生致命的伤害。回顾几年前爱奇艺、腾讯、优酷这3个BAT背景的视频网站,与其他视频网站争夺视频版权的“战争”仍触目惊心。
近年来,政府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和专业服务机构一直在积极致力于改善和优化互联网版权内容的流通环境。国家版权局的“剑网行动”中,涉及互联网维权的案件逐年升级,通过加大管理和执法力度,不断打击数字文化领域盗版侵权行为;中国版权保护中心DCI体系重磅推出,并得到广泛应用,积极建立起司法、行政、技术和标准相结合的数字文化版权保护体系;还有美亚柏科等机构提供存证服务、冠勇科技等提供监测服务和快版权等提供维权服务,尤其版银科技推出“版权印”快速授权服务后,集体“补齐”了互联网版权流通链条上的每一个环节,每个环节几乎都出现了专业的服务商、服务平台和服务产品。另外,包括BAT在内的各大新媒体平台,都先后建立起了专门的版权管理部门,开始从各自不同的角度,积极推出各种形式的版权管理举措和市场合作模式。
与此同时,随着融媒体时代的到来,传统媒体的版权运营和保护意识也不断提高。2017年上海报业集团新媒体版权收入达到3700万元,而在澎湃新闻的2亿元收入中,1.8亿元来自广告,其余2000万元是版权收入。2017年12月,中国报业协会在京举办“全国报业版权百日行”发布会,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全程支持下,中国报业版权服务中心面向传统媒体推出适应融媒体时代的“版权管家”服务,取得业内的普遍认同和广泛关注。这一做法的突出价值体现在以联盟的形式统一协同、聚合服务。
建立全新的互联网版权治理环境是确保数字创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必要手段。构建互联网环境下的版权资源高效有序的流通机制,规范数字文化产品版权交易市场,才能更好地激励原创、鼓励运用,才能更好地推动版权资源在相关产业间实现合理高效配置。在这个过程中,应更积极发挥行业组织和各类版权联盟在平台搭建、信息交流、行业自律、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的作用。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司法保护力度,完善司法解决机制;加大了行政执法和监管力度;推进行业、企业和社会公众合力保护版权,初步建立了版权保护的社会共治机制。
随着司法改革的推进,近年来,版权案件中的判赔支持率和平均判赔额均有所提高,版权司法保护水平进一步提升。2014年,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的决定,北京、上海、广州相继设立知识产权法院,这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进入全新发展阶段。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强调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惩治力度。
行政保护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途径,在版权保护过程中做出了重大贡献。截至目前,国家版权局、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等部门连续多年开展整治网络侵权盗版的“剑网行动”。随着专项行动的开展,从视频网站、数字音乐、网络文学到APP、私人影院、广告联盟,执法部门每年划定重点分类管理,治理的范围越来越广泛;从针对重点网站重点作品的主动监管、针对数字音乐的“最严版权令”到2016年出台的“黑白名单制度”,执法的措施更加扎实有力。
司法与行政保护双轨并进的同时,行业协会力促行业自律,市场主体与权利主体不断提升意识,明确权责,初步建立了版权保护的社会共治机制。近年来,30多家网络文学企业发起成立中国网络文学版权联盟,国内主要广告联盟共同发布《网络广告联盟版权自律倡议》,网络游戏行业成立网络游戏反盗版和产业保护联盟,10家中央新闻单位发起成立中国新闻版权保护联盟。
企业更加重视版权保护,积极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权利主体维权积极性不断提高,维权手段更加丰富,使得行业、企业和社会公众共同成为版权保护的重要力量。
2018年我国版权领域可谓热点频发、热度高涨。从“剑网2018”专项行动重点整治短视频版权秩序,到多地查处盗版案件保护金庸作品版权;从传统媒体成立多个联盟抱团实施版权保护,到知识付费成功打造版权变现全新生态等等,每一个热点的背后都投射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一种全新动向。毫无疑问,在已经到来的2019年,版权应用范围将更广,版权影响经济将更深,版权产业发展将更快。
版权产业繁荣引发文化“IP热”
在中国语境下的IP已经成为一种现象,从娱乐圈、时尚圈、动漫圈一路蔓延到商业圈。一部小说、一个卡通形象、一个游戏,甚至一个明星、一次公益,都可以发展成为IP。如今,IP如此红火,由IP引发的商业模式层出不穷。而IP运作的本质大部分是以版权为载体的,IP热的背后是版权产业的大繁荣。
根据国际授权业协会(LIMA)《2016年全球授权业市场调查报告》显示,美国作为全球授权产业第一大消费市场,授权整体零售额为1445亿美元,而中国以81亿美元位居全球第五、亚洲第二,较上一年增长6.4%。同时,2016年美国人均GDP是57457美元,是中国的7倍,而美国授权零售额却是中国的19倍。显而易见,中国授权产业未来的发展空间巨大,正进入爆发式增长时期。国内知名品牌除“熊出没”“喜羊羊”外,“阿狸”“京剧猫”“择天记”“王者荣耀”等文学、动漫、影视、游戏等文化IP也在近来获得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国际授权业协会主席Charles Riotto表示:“预计到2020年,中国将成为全球授权增长的动力,将赶超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授权零售消费市场。”
然而,在全社会加速转型发展的当今中国,单纯由优质文化IP内容创作所引发的品牌授权模式,已经不能满足时下众多传统行业寻求创新发展的急迫需求,一大批正在从传统模式转型的制造业、服务业企业从中发现巨大的市场机遇,开始主动向文创产业提出明确的IP孵化和跨界运营需求。优质的文化IP正在成为城市更新和美丽乡村建设、产业创新和消费升级的新动能。
另外,在商业地产领域,文化IP商业化运营成为大热趋势。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至少有4000家以上的商业综合体,而目前经营得好的购物中心,无不是从IP出发。好的IP资源,能在瞬间引发大家的情感诉求,并产生源源不断的话题。“大黄鸭”特展让我们记住了香港海港城、熊本熊宣传展让重庆万象城走向了全国……借势热门IP打响自己的品牌,似乎成了商业地产或购物中心“屡试不爽”的“成名”手段。
借力文化IP的品牌和流量价值,是在专注力稀缺时代发展商业的必然选择,是用户需求的自然表达。随着消费升级,人们对商品功能层面的需求不再是第一位,商品消费已经从纯粹的功能消费转化为内心需要和精神体验,顺应市场需求,通过文化IP的商业化运用去增强与消费者之间的情感连接必将成为相关行业发展的新趋势。由此可见,文化版权的商业化运用正在制造业和服务业全面引发供给侧改革,以需求方为市场配置的杠杆,开辟个性化市场、定制服务,打造符合市场需求的IP服务,必将“杀出”重围,为IP品牌的发展注入新机。
“数字创意”是版权创造主战场
2016年12月,数字创意产业被纳入《“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规划中提出“十三五”期间,我国将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制造、生物、绿色低碳、数字创意五个产值规模10万亿元级的新支柱产业;到2020年,形成文化引领、技术先进、链条完整的数字创意产业发展格局,相关行业产值规模达到8万亿元。
当前,数字创意产业已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其创新活跃,产业内涵丰富,边界不断拓展,正日益成为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满足消费需求、引领社会风尚的重要支撑。然而,就在数字创意产业蓬勃發展、扬帆启航的同时,侵权盗版、哄抢版权等无序竞争仍在对数字创意产业的健康发展产生致命的伤害。回顾几年前爱奇艺、腾讯、优酷这3个BAT背景的视频网站,与其他视频网站争夺视频版权的“战争”仍触目惊心。
近年来,政府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和专业服务机构一直在积极致力于改善和优化互联网版权内容的流通环境。国家版权局的“剑网行动”中,涉及互联网维权的案件逐年升级,通过加大管理和执法力度,不断打击数字文化领域盗版侵权行为;中国版权保护中心DCI体系重磅推出,并得到广泛应用,积极建立起司法、行政、技术和标准相结合的数字文化版权保护体系;还有美亚柏科等机构提供存证服务、冠勇科技等提供监测服务和快版权等提供维权服务,尤其版银科技推出“版权印”快速授权服务后,集体“补齐”了互联网版权流通链条上的每一个环节,每个环节几乎都出现了专业的服务商、服务平台和服务产品。另外,包括BAT在内的各大新媒体平台,都先后建立起了专门的版权管理部门,开始从各自不同的角度,积极推出各种形式的版权管理举措和市场合作模式。
与此同时,随着融媒体时代的到来,传统媒体的版权运营和保护意识也不断提高。2017年上海报业集团新媒体版权收入达到3700万元,而在澎湃新闻的2亿元收入中,1.8亿元来自广告,其余2000万元是版权收入。2017年12月,中国报业协会在京举办“全国报业版权百日行”发布会,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全程支持下,中国报业版权服务中心面向传统媒体推出适应融媒体时代的“版权管家”服务,取得业内的普遍认同和广泛关注。这一做法的突出价值体现在以联盟的形式统一协同、聚合服务。
建立全新的互联网版权治理环境是确保数字创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必要手段。构建互联网环境下的版权资源高效有序的流通机制,规范数字文化产品版权交易市场,才能更好地激励原创、鼓励运用,才能更好地推动版权资源在相关产业间实现合理高效配置。在这个过程中,应更积极发挥行业组织和各类版权联盟在平台搭建、信息交流、行业自律、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的作用。
司法保护力度不断加强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司法保护力度,完善司法解决机制;加大了行政执法和监管力度;推进行业、企业和社会公众合力保护版权,初步建立了版权保护的社会共治机制。
随着司法改革的推进,近年来,版权案件中的判赔支持率和平均判赔额均有所提高,版权司法保护水平进一步提升。2014年,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的决定,北京、上海、广州相继设立知识产权法院,这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进入全新发展阶段。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强调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惩治力度。
行政保护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途径,在版权保护过程中做出了重大贡献。截至目前,国家版权局、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等部门连续多年开展整治网络侵权盗版的“剑网行动”。随着专项行动的开展,从视频网站、数字音乐、网络文学到APP、私人影院、广告联盟,执法部门每年划定重点分类管理,治理的范围越来越广泛;从针对重点网站重点作品的主动监管、针对数字音乐的“最严版权令”到2016年出台的“黑白名单制度”,执法的措施更加扎实有力。
司法与行政保护双轨并进的同时,行业协会力促行业自律,市场主体与权利主体不断提升意识,明确权责,初步建立了版权保护的社会共治机制。近年来,30多家网络文学企业发起成立中国网络文学版权联盟,国内主要广告联盟共同发布《网络广告联盟版权自律倡议》,网络游戏行业成立网络游戏反盗版和产业保护联盟,10家中央新闻单位发起成立中国新闻版权保护联盟。
企业更加重视版权保护,积极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权利主体维权积极性不断提高,维权手段更加丰富,使得行业、企业和社会公众共同成为版权保护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