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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促进我省阳光工程质量稳步提高,按照国家六部委(农办科[2010]36号)、省农委(吉农科字[2011]64号)文件要求,由省农委组织、抽调省市(州)阳光办相关人员组成6个检查组,于2011年3月10~30日,对全省项目县阳光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采取听取汇报、实地察看、调阅文件档案资料和电话抽查等形式,重点对培训质量、学员真实性、培训规范和档案规范执行等情况进行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