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邓小平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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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同志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这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发展指明了正确的方向,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一、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的关系马克思主义认为,民主与法制是辩证统一关系。所谓民主,首先是指的国家制度。社会主义民主就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制度。所谓法制,就是统治阶级把管理国家事务制度化、法律化、并依法办事的一种制度。民主与法制问题同属于一定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二者是紧密联系的。恩格斯曾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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