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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出现了戏剧观念的创造性分化。对于我们现在习称的“元杂剧”,元人当时有两种具有文体意义的称名:杂剧、传奇。两种称名所根由的戏剧观念明显不同。称名“杂剧”者着眼于其伎艺扮演性质,称名“传奇”者着眼于其文学创作性质,由此而形成了戏剧观念的分化和对立。这一分化酝酿了中国戏曲创作与品评中文学性与伎艺性的分离,划出了中国戏曲进程中作家戏剧与演员戏剧两条发展线索,从此,中国戏剧明确了其文学性和伎艺性这两大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