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胡锦涛同志在中共十八大报告中提出了“确保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在谈到三农问题时指出,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在十八大闭幕的第二天,国务院就批复了《中原经济区规划》,这是继国家出台指导意见后,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河南省委、省政府近年来探索提出的“两不三新”发展路子上升为中原经济区规划指导思想的重要内容,即探索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新型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的路子。
许昌市作为全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在贯彻落实“两不三新”的发展路子上进行了一些尝试,专门制定了《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的意见》,助推全市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
一、许昌市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现状及特点
(一)粮食生产重点突出,为特色农业产业化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许昌市自然条件优越,适宜多种农作物生长,小麦、玉米等农产品资源丰富。各类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取得积极成果,中药材种植和中成药加工年产值超过50亿元。
(二)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发展成绩明显
全市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总数稳定在245家以上,其中国家级3家,省级44家。河南世纪香食用菌开发有限公司、河南众品食业有限公司等一批农业龙头企业的建设项目逐步形成规模。
(三)科技引领效应初步显现,产业链条逐步健全
据调查,全市245个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建有专门研发机构的龙头企业39个,建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的13个,2011年科技研发投入共计18.7亿元;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荣誉的龙头企业16家,拥有各类科技人员1279人。通过“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的发展模式,培育壮大了龙头企业,建设了一批生产基地,完善了农业产业链条。
(四)品牌建设初见成效,金融支持力度进一步增强
经过多年培育,一批区域品牌不断成熟。河南众品荣获“全国优质产品”称号;许昌县天和蔬菜基地被农业部授予“全国蔬菜标准园创建基地”;河南世纪香食用菌开发有限公司是全省最大的食用菌加工基地,产品行销大江南北;“鄢陵腊梅”闻名海内外;河街腐竹制品年产量达到8.8万吨,占全国市场份额60%以上。许昌市银行业积极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产品专业市场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一)发展理念不明确,缺乏组织领导保障,协调工作机制不够顺畅
一些职能部门和市场参与主体,对什么是农业产业化发展、农业产业集群等,缺乏深刻认识与思考。由于认识不到位,大部分农户对合作社的股份制运行方案不了解,不愿承担因市场竞争带来的风险,参股入股积极性不高。农业产业集群的发展涉及部门多、涵盖范围广,需要协调沟通和解决的矛盾较多,仅靠市场主体或者县、市、区以下政府和部门,无法统一思想,解决问题,缺乏强有力的跨行业协调组织和协调措施。与国家和省级政府发展规划及配套政策的衔接不紧密,现行扶持政策适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差,发展目标、发展措施、政策保障等方面明显薄弱。
(二)龙头企业规模不大、品牌不响,示范带动作用不强
有的产业对外号称产业集群,但其实只有几家企业在支撑;相当部分企业没有建立自身品牌,没有稳定的销售渠道;产业聚集区在整体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还有许多工作需要完善和细化。同时,市场参与主体对品牌的创树意识差,品牌优势难以体现。
(三)发展链条不完整,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土地与资金”瓶颈制约突出
多数农业产业只是在一个或几个环节上有所突破,发展链条不完整。产业链脱节现象的普遍存在,直接影响相关产业在市场中的综合竞争力,阻碍了农业的产业化集群发展。
(四)部分企业发展意愿不强,特色农产品市场环境亟待净化
由于农业产业投入大、回报慢、利润低的特点,相当一部分农业专业合作社,包括一些农业产业化企业,发展意愿不强,没有把主要精力专注在农业产业化发展方面。在企业自身的经营与管理中,缺乏现代企业管理理念和发展思路,自身定位与经营目标脱节,赢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弱,致使既有的产业基础、产业规模优势未能有效地转化成知名品牌和经济效益。
三、建议与对策
(一)加强规范引导,改善服务环境,落实组织领导与政策保障
完善发展农业产业集群的高标准规划,全面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市政府主管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的职能部门,要以提升服务环境为重点,切实履行综合管理职能,协调农业、财政、粮食、畜牧等部门,依照既定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工作;市、县两级政府每年编制财政预算时要拿出专项资金列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专门扶持重点农业产业集群、重点龙头企业和规范的农业合作社。
(二)加强对农业合作社的管理与扶持,帮助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
以健全“利益联结”机制为切入点,引导和加强对农业合作社的管理,在项目审批、工商登记、土地流转、产品购销、物流储藏等方面切实给予倾斜,积极推行“公司+基地+农户”、“企业+合作社+农户”以及其他适用的发展模式,采取委托生产、订单农业、入股分红、利润返还等运作方式,激发龙头企业和农业合作社的发展潜力。
(三)着力健全产业发展链条,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整合资源破解发展难题
一是结合产业发展现状,建立“合作社+实体”的组织形式,鼓励有实力的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实行“产前、产中、产后”纵向一体化和横向多样化发展,探索新型利益联结机制。二是坚持“扩规模促集聚、调结构促提升、延产业促融合”的发展思路,整合现有资源,强化产业链上、下游建设,形成一批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绿色环保的原料生产基地、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加快农产品加工、保鲜、储藏设备和先进技术的引进和吸收。三是整合资源,建议由农业、发改、招商部门牵头整合市内农业产业资源,谋划一批效益好、回报高的农业产业化项目,并细致入微地做好跟踪服务;针对土地问题,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稳妥推进土地规模流转。
(四)鼓励企业内部革新与科技创新,严格市场准入,加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加大舆论宣传和政策引导,帮助企业坚定发展信心,增强发展动力。二是工商、质检等部门,要加大公共资源投入,强化对农产品安全监管能力,扩大监管范围,净化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各级质量检测机构的作用,在产业集群与物流中心设立质量检测点,加强农产品食品安全的全程监管。三是着力发展社会化中介组织,依托现有交易市场、信息中心、专业网站等载体,及时为企业提供行业和市场信息;引导相关市场主体成立行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社,搞好产前信息服务、产中技术服务和产后销售服务;依托职业技术院校等培训机构,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努力造就一批有技术、懂市场、会管理的复合型人才。
(作者单位: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许昌市作为全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在贯彻落实“两不三新”的发展路子上进行了一些尝试,专门制定了《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的意见》,助推全市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
一、许昌市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现状及特点
(一)粮食生产重点突出,为特色农业产业化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许昌市自然条件优越,适宜多种农作物生长,小麦、玉米等农产品资源丰富。各类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取得积极成果,中药材种植和中成药加工年产值超过50亿元。
(二)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发展成绩明显
全市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总数稳定在245家以上,其中国家级3家,省级44家。河南世纪香食用菌开发有限公司、河南众品食业有限公司等一批农业龙头企业的建设项目逐步形成规模。
(三)科技引领效应初步显现,产业链条逐步健全
据调查,全市245个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建有专门研发机构的龙头企业39个,建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的13个,2011年科技研发投入共计18.7亿元;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荣誉的龙头企业16家,拥有各类科技人员1279人。通过“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的发展模式,培育壮大了龙头企业,建设了一批生产基地,完善了农业产业链条。
(四)品牌建设初见成效,金融支持力度进一步增强
经过多年培育,一批区域品牌不断成熟。河南众品荣获“全国优质产品”称号;许昌县天和蔬菜基地被农业部授予“全国蔬菜标准园创建基地”;河南世纪香食用菌开发有限公司是全省最大的食用菌加工基地,产品行销大江南北;“鄢陵腊梅”闻名海内外;河街腐竹制品年产量达到8.8万吨,占全国市场份额60%以上。许昌市银行业积极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产品专业市场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一)发展理念不明确,缺乏组织领导保障,协调工作机制不够顺畅
一些职能部门和市场参与主体,对什么是农业产业化发展、农业产业集群等,缺乏深刻认识与思考。由于认识不到位,大部分农户对合作社的股份制运行方案不了解,不愿承担因市场竞争带来的风险,参股入股积极性不高。农业产业集群的发展涉及部门多、涵盖范围广,需要协调沟通和解决的矛盾较多,仅靠市场主体或者县、市、区以下政府和部门,无法统一思想,解决问题,缺乏强有力的跨行业协调组织和协调措施。与国家和省级政府发展规划及配套政策的衔接不紧密,现行扶持政策适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差,发展目标、发展措施、政策保障等方面明显薄弱。
(二)龙头企业规模不大、品牌不响,示范带动作用不强
有的产业对外号称产业集群,但其实只有几家企业在支撑;相当部分企业没有建立自身品牌,没有稳定的销售渠道;产业聚集区在整体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还有许多工作需要完善和细化。同时,市场参与主体对品牌的创树意识差,品牌优势难以体现。
(三)发展链条不完整,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土地与资金”瓶颈制约突出
多数农业产业只是在一个或几个环节上有所突破,发展链条不完整。产业链脱节现象的普遍存在,直接影响相关产业在市场中的综合竞争力,阻碍了农业的产业化集群发展。
(四)部分企业发展意愿不强,特色农产品市场环境亟待净化
由于农业产业投入大、回报慢、利润低的特点,相当一部分农业专业合作社,包括一些农业产业化企业,发展意愿不强,没有把主要精力专注在农业产业化发展方面。在企业自身的经营与管理中,缺乏现代企业管理理念和发展思路,自身定位与经营目标脱节,赢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弱,致使既有的产业基础、产业规模优势未能有效地转化成知名品牌和经济效益。
三、建议与对策
(一)加强规范引导,改善服务环境,落实组织领导与政策保障
完善发展农业产业集群的高标准规划,全面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市政府主管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的职能部门,要以提升服务环境为重点,切实履行综合管理职能,协调农业、财政、粮食、畜牧等部门,依照既定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工作;市、县两级政府每年编制财政预算时要拿出专项资金列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专门扶持重点农业产业集群、重点龙头企业和规范的农业合作社。
(二)加强对农业合作社的管理与扶持,帮助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
以健全“利益联结”机制为切入点,引导和加强对农业合作社的管理,在项目审批、工商登记、土地流转、产品购销、物流储藏等方面切实给予倾斜,积极推行“公司+基地+农户”、“企业+合作社+农户”以及其他适用的发展模式,采取委托生产、订单农业、入股分红、利润返还等运作方式,激发龙头企业和农业合作社的发展潜力。
(三)着力健全产业发展链条,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整合资源破解发展难题
一是结合产业发展现状,建立“合作社+实体”的组织形式,鼓励有实力的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实行“产前、产中、产后”纵向一体化和横向多样化发展,探索新型利益联结机制。二是坚持“扩规模促集聚、调结构促提升、延产业促融合”的发展思路,整合现有资源,强化产业链上、下游建设,形成一批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绿色环保的原料生产基地、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加快农产品加工、保鲜、储藏设备和先进技术的引进和吸收。三是整合资源,建议由农业、发改、招商部门牵头整合市内农业产业资源,谋划一批效益好、回报高的农业产业化项目,并细致入微地做好跟踪服务;针对土地问题,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稳妥推进土地规模流转。
(四)鼓励企业内部革新与科技创新,严格市场准入,加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加大舆论宣传和政策引导,帮助企业坚定发展信心,增强发展动力。二是工商、质检等部门,要加大公共资源投入,强化对农产品安全监管能力,扩大监管范围,净化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各级质量检测机构的作用,在产业集群与物流中心设立质量检测点,加强农产品食品安全的全程监管。三是着力发展社会化中介组织,依托现有交易市场、信息中心、专业网站等载体,及时为企业提供行业和市场信息;引导相关市场主体成立行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社,搞好产前信息服务、产中技术服务和产后销售服务;依托职业技术院校等培训机构,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努力造就一批有技术、懂市场、会管理的复合型人才。
(作者单位:许昌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