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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商务厅、农业厅和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于8月底在昆明召开了云南省供港澳果蔬工作会议。会议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今年1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供港澳果蔬检验检疫管理的通知》,专题研究了从10月1日起对供港澳果蔬实行强制备案制度的有关事项,制订出6项措施,以确保供港澳果蔬的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