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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教育在中国方兴未艾,尤其在高等教育中如何推进素质教育,早已引起高等教育界的极大关注。作为高等教育重要组成部分的高等艺术教育,如何推行素质教育,提升受教育者政体综合素质,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不久前,在中央电视台主办的电视歌手大奖赛上,那些受过高等教育歌手的综合素质,以及所回答问题时的笑料百出,真的令人欲哭无泪,也让人对歌手的文化素质产生怀疑。人们有理由追问:这些歌手是否接受过中等教育?国家级的电视大奖赛尚且如此,殊不知其中某些歌手或是在校大学生,未接受过比较完整的高等(艺术)教育。这些事实告诉我们,在高等院校推行素质教育任务艰巨,而在高等艺术教育中推进综合素质教育任务更加艰巨。
关于综合素质教育与高等艺术教育之间的关系,学术界开展过有意义的研讨,我们侧重探讨综合素质与艺术素质之间的关系。
第一,艺术素质不能替代综合素质,艺术素质的提高必须建立在文化素质、综合素质的基础上。应当说,今天在校艺术专业大学生,专业基础、专业技能、专业素质等方面比较出色。为数不少的学生自幼接受艺术教育,练就了过硬的“童子功”,但也正是这种近乎于“职业训练”的教育,以及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期望值,忽视文化课程学习,使许多学生的文化素质、综合素质形成了强烈反差——艺术技能上可能高人一筹,而文化水准却极为贫乏。更有甚者,一些家长让孩子学习艺术的初衷并不是艺术修养的提高,而是因为孩子文化课太差,只能报考艺术院校——仿佛学习艺术可以不需要文化知识。当然,除了这些表层原因之外,还有诸如体制因素、专业课程设置、考试制度等方面的制约因素。但无论什么样的制约因素,有一点是非常简单的道理,这就是并不是什么歌都会唱、会演奏某种乐器就是艺术家,艺术院校也完成了教育使命。也就是说,我们的高等艺术教育既要教育学生掌握艺术实践、技术等层面的技能、技巧、技术,还应侧重提高其文化素养,并通过提升综合素质,使受教育者整体素质(包括艺术素质)得到提高。我们必须告诉受教育者:“社会不需要没有文化的艺术家,没有文化成为不了艺术家;没有文化的艺术是没有生命力的艺术。”艺术教育中,技巧、技能教育无疑是非常重要的教育内容,但高等教育的主要任务不应简化为技能、技巧的传授。
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之间的关系,已得到了充分的重视,学术界也有比较深刻的认识。我们的认识是,当艺术教育已经成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时,高等艺术教育无论如何不能忽视综合素质教育。从另一个角度上认识,在艺术教育中强化综合素质教育也是高等艺术教育对素质教育的积极回应。同时,我们应当在艺术教育重一以贯之重视文化和综合素质的教育。许多事例告诉我们,艺术竞争的实力绝不仅仅局限于单纯的艺术技能、技巧,文化底蕴、人文素养是最终决定因素。现代教育理念告诉我们,艺术教育培养出的人才,不仅需要精通某一艺术门类的技巧,而且社会更需要具有综合艺术修养、精湛人文知识的人才。
第二,“匠”和“师”之间的关系,对我们推进综合素质教育将产生最有意义的启迪。我们也许没有充分的理由强调,高等艺术教育的终极目的是为了培养艺术家、艺术大师。但如果我们的高等艺术教育所培养的各类人才不具备,或缺乏艺术大师的修养、素质、风范、品格,无疑也是一种失败。即使我们不应期待我们的受教育者都成为艺术大师,至少也应用艺术家、艺术大师的综合、文化素质要求我们的受教育者。一个人人都能够接受的道理是,即使我们的受教育者不能百分之百地成为艺术家、艺术大师,我们也不希望他们成为胸无点墨的“艺术工匠”。
众所周知,素质教育的提出主要针对的是应试教育。而在推进素质教育过程中,我们不仅要克服应试教育的弊端,还应通过素质教育提升受教育者的整体素质。教育界有识之士不止一次地声称,时下许多中国艺术院校的学生“匠”气十足,“师”气太少。我们认为,此类批评不无道理。艺术家、艺术大师之所以被称其为“家”和“师”,不仅仅是他们艺术上的杰出和独到的成就,也在于他们的文化修养深厚;“匠”和“师”之间的鸿沟,并非“身怀绝技”所能弭合的。任何人都不能期待,连安塞腰鼓和花鼓灯的流传地都说不清楚的歌手会成为艺术大师;也无法想象认为“海拔从地面的高度算起”的演员会成为艺术家。其实,类似问题根本不应与“家”和“师”联系在一起,因为这种属于常识性的知识,不仅是初等、中等教育的内容,不仅是艺术工作者、从业人员基础知识中的基础知识,而且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应具备的常识。
关于“匠”与“师”之间的关系,颇能说明在高等艺术院校大力推进综合素质教育的必要性。艺术的生命力在于创新,在于探索,在于艺术家有自己对艺术的解读和理解,而实现这一目标,“家”和“师”的潜在优势、综合素质是任何出色的“工匠”都无法企及的。艺术和艺术上的成就,来源于对生活、社会的深层次感悟。而这些感悟一方面来自个人的自觉“修炼”,另一方面,则是教育的分内义务,尤其是对于在校接受高等艺术教育的大学生来说,综合素质、文化素质的提升一方面有赖于学校提供的机会;另一方面,则取决于自我“修炼”意识的增强。因此,高等艺术院校的综合素质教育和培养,既取决于教育者的努力,也需要受教育者的自觉。
第三,关注艺术教育与做人的关系。综合素质涉及到的深层次内涵则是如何做人的问题,也就是说,高等艺术院校的综合素质教育是高等教育“教书育人”的重要内容。与高等教育其他专业学科相比,艺术教育与道德之间的关系更为密切。艺术对人们心灵的熏陶作用,是其他学科不能比拟的。故此,在高等艺术教育实践中,通过艺术教育达到教书育人的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比之其他学科更加突出。
无论是“匠”还是“师”,高等艺术教育和其他任何形式、等级的教育是一样的,教育的首要任务是人的培养。人的培养涉及许多方面的内容,综合素质理应成为核心内容。综合素质、文化素质对于高等艺术院校的受教育者来说,不仅包括提升对艺术的理解能力,还包括提高思想修养。人们在批评艺术界许多有违道德现象时,常常指责当事人“艺德”太差,“素质太低”更是平常用语。我们不能把综合素质教育简单地归结为道德修养教育,但综合素质的必定包括一个人的道德素质。同时,综合素质、文化素质也决定了一个人思想修养水平的高低,进而决定着艺术造诣及发展方向。
人们在论及素质教育时,无不强调人文精神的塑造及培养。艺术本身是技术和人文的结晶。故此,艺术的学习与实践,既需要技术上的精湛,也需要人文素养的高深。在实践中,技术往往是有形的,而人文及其素养常常是无形的:技术可以是立竿见影的,而人文素养却难以立竿见影。对于学习艺术的人来说,艺术大厦的建造,无疑应以人文素养为根基。有人把艺术教育的内容总结“技”、“文”、“道”三个字。我们认为,这种概括可谓一语中的,把艺术教育的技能、综合修养、做人三个大的内容进行了精当的总结。其中的“道”便包括了“做人之道”。教师在教学实践的“教书育人”双重任务,要求教育者不能仅仅局限于一般性知识传授、技能培养,必须尽快实现单一角色的转变。
第四,注意潜移默化的培养。人的任何一种素质都不是短时间内形成的,既需要教育和培养,也需要一种长期的、潜移默化式的熏陶。人们强调艺术素质的提高是一个历时性的过程,需要积累。对于高等院校来说,这种潜移默化的实现主要依靠一种文化环境、氛围的营造。涉及制度建设,在考试、考核时,既关注专业课成绩,也给予文化素质、综合素质教育课程以相应的地位,通过制度建设强化综合素质的地位。
高等艺术教育实践中文化素质、综合素质的潜移默化,教师的主导作用是无可替代的。教师的“传道,授业,解惑”职能既体现在专业课教学实践中,也应全方位体现在进行文化素质、专业素质的教育方面。即使是专业教师,也不应仅仅把目光集中在专业课教学上,而应注重综合素质、综合能力的培养。实践证明,通过专业课教学渗透综合素质教育切实可行。必须更正或树立的观念应当是,即使是专业课教师,也应明白任何一门专业课都不可简单地视为“单一”的课堂教学,需要在教学的各个环节上注入综合素质培养。这不仅仅是现实的需要,也是艺术学科专业本身的特点决定的。也就是说,即使是分门别类的艺术学科教学,也不应简单地将这门学科简约为“纯粹”专业课。艺术本身的综合性实际上已经决定了教学的综合性。教学的综合性对教师的知识结构、知识储备提出新的要求。即在我们倡导提升受教育者综合素质、文化素质的同时,教师必须首先具备比较高的综合素养,改变时下“专家”的业务局限,让教师从声乐、器乐、美术等课程教师转变为“艺术教师”,在专业课教学实践中将综合素质教育贯穿始终。专业课教师关注专业教育、专业素养是必要的,但艺术与人文、艺术与个人综合素养之间的关系,必然决定着各门艺术教育对这些教育内容的依赖性。
第五,关注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之间的关系。学术界一直强调,艺术教育是提高人的创新能力,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途径。艺术和科学技术在创新这一点上是一致的,即艺术也是在不断创新过程中进步的。因此,在高等艺术教育中强调并推行创新意识培养是必要的。创新意识是每一个艺术家,乃至普通艺术工作者艺术生涯的主轴,是追求艺术的不竭动力。艺术本身并不简单地等同于文化,然而如果离开了文化基础和综合素质,艺术创新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创新能力的培养不仅是现实任务,也为受教育者日后发展进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是一项兼顾现实和长远两方面利益的事业。某种意义上讲,专业课、专业技能的培养与综合素质、文化素质的培养,更像“鱼”与“渔”之间的关系。
艺术的生命力和经久不衰的真谛在于创新与创造。和其他学科专业的创新、创造并行不悖的是,艺术的创新、创造必须建立在综合素养和综合能力基础之上。
关于综合素质教育与高等艺术教育之间的关系,学术界开展过有意义的研讨,我们侧重探讨综合素质与艺术素质之间的关系。
第一,艺术素质不能替代综合素质,艺术素质的提高必须建立在文化素质、综合素质的基础上。应当说,今天在校艺术专业大学生,专业基础、专业技能、专业素质等方面比较出色。为数不少的学生自幼接受艺术教育,练就了过硬的“童子功”,但也正是这种近乎于“职业训练”的教育,以及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期望值,忽视文化课程学习,使许多学生的文化素质、综合素质形成了强烈反差——艺术技能上可能高人一筹,而文化水准却极为贫乏。更有甚者,一些家长让孩子学习艺术的初衷并不是艺术修养的提高,而是因为孩子文化课太差,只能报考艺术院校——仿佛学习艺术可以不需要文化知识。当然,除了这些表层原因之外,还有诸如体制因素、专业课程设置、考试制度等方面的制约因素。但无论什么样的制约因素,有一点是非常简单的道理,这就是并不是什么歌都会唱、会演奏某种乐器就是艺术家,艺术院校也完成了教育使命。也就是说,我们的高等艺术教育既要教育学生掌握艺术实践、技术等层面的技能、技巧、技术,还应侧重提高其文化素养,并通过提升综合素质,使受教育者整体素质(包括艺术素质)得到提高。我们必须告诉受教育者:“社会不需要没有文化的艺术家,没有文化成为不了艺术家;没有文化的艺术是没有生命力的艺术。”艺术教育中,技巧、技能教育无疑是非常重要的教育内容,但高等教育的主要任务不应简化为技能、技巧的传授。
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之间的关系,已得到了充分的重视,学术界也有比较深刻的认识。我们的认识是,当艺术教育已经成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时,高等艺术教育无论如何不能忽视综合素质教育。从另一个角度上认识,在艺术教育中强化综合素质教育也是高等艺术教育对素质教育的积极回应。同时,我们应当在艺术教育重一以贯之重视文化和综合素质的教育。许多事例告诉我们,艺术竞争的实力绝不仅仅局限于单纯的艺术技能、技巧,文化底蕴、人文素养是最终决定因素。现代教育理念告诉我们,艺术教育培养出的人才,不仅需要精通某一艺术门类的技巧,而且社会更需要具有综合艺术修养、精湛人文知识的人才。
第二,“匠”和“师”之间的关系,对我们推进综合素质教育将产生最有意义的启迪。我们也许没有充分的理由强调,高等艺术教育的终极目的是为了培养艺术家、艺术大师。但如果我们的高等艺术教育所培养的各类人才不具备,或缺乏艺术大师的修养、素质、风范、品格,无疑也是一种失败。即使我们不应期待我们的受教育者都成为艺术大师,至少也应用艺术家、艺术大师的综合、文化素质要求我们的受教育者。一个人人都能够接受的道理是,即使我们的受教育者不能百分之百地成为艺术家、艺术大师,我们也不希望他们成为胸无点墨的“艺术工匠”。
众所周知,素质教育的提出主要针对的是应试教育。而在推进素质教育过程中,我们不仅要克服应试教育的弊端,还应通过素质教育提升受教育者的整体素质。教育界有识之士不止一次地声称,时下许多中国艺术院校的学生“匠”气十足,“师”气太少。我们认为,此类批评不无道理。艺术家、艺术大师之所以被称其为“家”和“师”,不仅仅是他们艺术上的杰出和独到的成就,也在于他们的文化修养深厚;“匠”和“师”之间的鸿沟,并非“身怀绝技”所能弭合的。任何人都不能期待,连安塞腰鼓和花鼓灯的流传地都说不清楚的歌手会成为艺术大师;也无法想象认为“海拔从地面的高度算起”的演员会成为艺术家。其实,类似问题根本不应与“家”和“师”联系在一起,因为这种属于常识性的知识,不仅是初等、中等教育的内容,不仅是艺术工作者、从业人员基础知识中的基础知识,而且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应具备的常识。
关于“匠”与“师”之间的关系,颇能说明在高等艺术院校大力推进综合素质教育的必要性。艺术的生命力在于创新,在于探索,在于艺术家有自己对艺术的解读和理解,而实现这一目标,“家”和“师”的潜在优势、综合素质是任何出色的“工匠”都无法企及的。艺术和艺术上的成就,来源于对生活、社会的深层次感悟。而这些感悟一方面来自个人的自觉“修炼”,另一方面,则是教育的分内义务,尤其是对于在校接受高等艺术教育的大学生来说,综合素质、文化素质的提升一方面有赖于学校提供的机会;另一方面,则取决于自我“修炼”意识的增强。因此,高等艺术院校的综合素质教育和培养,既取决于教育者的努力,也需要受教育者的自觉。
第三,关注艺术教育与做人的关系。综合素质涉及到的深层次内涵则是如何做人的问题,也就是说,高等艺术院校的综合素质教育是高等教育“教书育人”的重要内容。与高等教育其他专业学科相比,艺术教育与道德之间的关系更为密切。艺术对人们心灵的熏陶作用,是其他学科不能比拟的。故此,在高等艺术教育实践中,通过艺术教育达到教书育人的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比之其他学科更加突出。
无论是“匠”还是“师”,高等艺术教育和其他任何形式、等级的教育是一样的,教育的首要任务是人的培养。人的培养涉及许多方面的内容,综合素质理应成为核心内容。综合素质、文化素质对于高等艺术院校的受教育者来说,不仅包括提升对艺术的理解能力,还包括提高思想修养。人们在批评艺术界许多有违道德现象时,常常指责当事人“艺德”太差,“素质太低”更是平常用语。我们不能把综合素质教育简单地归结为道德修养教育,但综合素质的必定包括一个人的道德素质。同时,综合素质、文化素质也决定了一个人思想修养水平的高低,进而决定着艺术造诣及发展方向。
人们在论及素质教育时,无不强调人文精神的塑造及培养。艺术本身是技术和人文的结晶。故此,艺术的学习与实践,既需要技术上的精湛,也需要人文素养的高深。在实践中,技术往往是有形的,而人文及其素养常常是无形的:技术可以是立竿见影的,而人文素养却难以立竿见影。对于学习艺术的人来说,艺术大厦的建造,无疑应以人文素养为根基。有人把艺术教育的内容总结“技”、“文”、“道”三个字。我们认为,这种概括可谓一语中的,把艺术教育的技能、综合修养、做人三个大的内容进行了精当的总结。其中的“道”便包括了“做人之道”。教师在教学实践的“教书育人”双重任务,要求教育者不能仅仅局限于一般性知识传授、技能培养,必须尽快实现单一角色的转变。
第四,注意潜移默化的培养。人的任何一种素质都不是短时间内形成的,既需要教育和培养,也需要一种长期的、潜移默化式的熏陶。人们强调艺术素质的提高是一个历时性的过程,需要积累。对于高等院校来说,这种潜移默化的实现主要依靠一种文化环境、氛围的营造。涉及制度建设,在考试、考核时,既关注专业课成绩,也给予文化素质、综合素质教育课程以相应的地位,通过制度建设强化综合素质的地位。
高等艺术教育实践中文化素质、综合素质的潜移默化,教师的主导作用是无可替代的。教师的“传道,授业,解惑”职能既体现在专业课教学实践中,也应全方位体现在进行文化素质、专业素质的教育方面。即使是专业教师,也不应仅仅把目光集中在专业课教学上,而应注重综合素质、综合能力的培养。实践证明,通过专业课教学渗透综合素质教育切实可行。必须更正或树立的观念应当是,即使是专业课教师,也应明白任何一门专业课都不可简单地视为“单一”的课堂教学,需要在教学的各个环节上注入综合素质培养。这不仅仅是现实的需要,也是艺术学科专业本身的特点决定的。也就是说,即使是分门别类的艺术学科教学,也不应简单地将这门学科简约为“纯粹”专业课。艺术本身的综合性实际上已经决定了教学的综合性。教学的综合性对教师的知识结构、知识储备提出新的要求。即在我们倡导提升受教育者综合素质、文化素质的同时,教师必须首先具备比较高的综合素养,改变时下“专家”的业务局限,让教师从声乐、器乐、美术等课程教师转变为“艺术教师”,在专业课教学实践中将综合素质教育贯穿始终。专业课教师关注专业教育、专业素养是必要的,但艺术与人文、艺术与个人综合素养之间的关系,必然决定着各门艺术教育对这些教育内容的依赖性。
第五,关注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之间的关系。学术界一直强调,艺术教育是提高人的创新能力,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途径。艺术和科学技术在创新这一点上是一致的,即艺术也是在不断创新过程中进步的。因此,在高等艺术教育中强调并推行创新意识培养是必要的。创新意识是每一个艺术家,乃至普通艺术工作者艺术生涯的主轴,是追求艺术的不竭动力。艺术本身并不简单地等同于文化,然而如果离开了文化基础和综合素质,艺术创新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创新能力的培养不仅是现实任务,也为受教育者日后发展进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是一项兼顾现实和长远两方面利益的事业。某种意义上讲,专业课、专业技能的培养与综合素质、文化素质的培养,更像“鱼”与“渔”之间的关系。
艺术的生命力和经久不衰的真谛在于创新与创造。和其他学科专业的创新、创造并行不悖的是,艺术的创新、创造必须建立在综合素养和综合能力基础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