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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党对全罔人民的庄严承诺。新余市纪委监委持续深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_丁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部署,立足职责定位,以有效监督推动中央、省委和新余市委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咬定“一个目标”抓部署。咬定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同标,精心组织安排,高效推进落实。今年以来,市纪委先后召开3次常委会和6次专题调度会,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脱贫攻坚监督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强力推进。针对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及时下发有关工作提示,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市纪委市监委主要领导带头采取“五不”方式,直插基层,直奔农户,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推动工作,今年以来,先后深入到操场乡、高岚乡、杨桥镇、铃山镇、水西镇等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地方和所有贫困村督导调研,有效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履行脱贫攻坚政治责任。2020年2月,为坚决克服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市纪委组成4个专项监督检查组对扶贫产业恢复生产、扶贫项目开工复工、落实帮扶措施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化解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推动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督促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整改到位。
突出“两项重点”强推进。一是重点推动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制定了《新余市纪委市监委关于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成效考核指出问题整改方案》,协助市委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监督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落实好巡视整改各项任务。聚焦巡视发现问题进行挂牌督办销号整改,将问题、措施、责任人、进度等列出图表,推动整改,以“落细落实落到地”和“见人见事见成效”的标准和要求,强化工作落实。二是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通过群众举报平台、网络曝光平台、媒体问政平台,织密全方位、立体式的监督网络,从严查處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作风漂浮、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2019年共查处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39起63人。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基层减负三十条,2019年同比减少全市性脱贫攻坚会议2次、减少扶贫工作发文40%,推动扶贫领域减负措施落地见效。
深化“三项监督”压责任。建立“委班子成员带头、县级干部覆盖挂点乡镇、职能部室对口负责、县区履行监督主责”的工作机制,贯通运用挂点监督、对口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等方式,压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监督责任。一是创新挂点监督,建立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副县级领导干部联系挂点乡镇督导脱贫攻坚工作制度,下沉一线,通过实地查访、个别访谈等方式开展督导。对一般性问题当场予以纠正,对典型问题通过督办函等形式予以提醒纠正,对普遍性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有针对性意见建议。今年,共督促解决突出问题52个。二是深化巡察监督,运用专项巡察、提级巡察、延伸巡察、村级巡察等方式,发现并推动解决扶贫领域存在的责任不落实,侵占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据统计,2019年,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普遍性、倾向性问题91个;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93件。三是严格日常监督,市纪委各监督检查室建立日常联系沟通机制和监督工作台账,及时掌握对口联系县(区)党委和市直责任单位的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派驻机构发挥派驻机构近距离、全天候监督优势,去年以来,对驻在部门和对口监督单位履行监管责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188次,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环节,发现各类问题150个,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94条。
运用“四种形态”激活力。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依规依纪依法,既严肃惩治违纪违法行为,又强化正向激励,体现关心关爱。一方面强化抓早抓小。对脱贫攻坚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轻微过错,以批评教育为主。2019年,全市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占比近90%。同时,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选取已查处的典型案例,拍摄警示教育片,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另一方面坚持严抓严管,对胆敢向扶贫资金动脑筋、伸黑手的从严,对顶风违纪的从严,对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从严,对欺压百姓、群众反映强烈的从严。2017年以来立案查处122件,其中移送司法机关7人。
责任编辑:朱晨光
咬定“一个目标”抓部署。咬定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同标,精心组织安排,高效推进落实。今年以来,市纪委先后召开3次常委会和6次专题调度会,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脱贫攻坚监督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强力推进。针对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及时下发有关工作提示,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市纪委市监委主要领导带头采取“五不”方式,直插基层,直奔农户,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推动工作,今年以来,先后深入到操场乡、高岚乡、杨桥镇、铃山镇、水西镇等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地方和所有贫困村督导调研,有效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履行脱贫攻坚政治责任。2020年2月,为坚决克服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市纪委组成4个专项监督检查组对扶贫产业恢复生产、扶贫项目开工复工、落实帮扶措施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化解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推动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督促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整改到位。
突出“两项重点”强推进。一是重点推动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制定了《新余市纪委市监委关于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成效考核指出问题整改方案》,协助市委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监督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落实好巡视整改各项任务。聚焦巡视发现问题进行挂牌督办销号整改,将问题、措施、责任人、进度等列出图表,推动整改,以“落细落实落到地”和“见人见事见成效”的标准和要求,强化工作落实。二是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通过群众举报平台、网络曝光平台、媒体问政平台,织密全方位、立体式的监督网络,从严查處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作风漂浮、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2019年共查处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39起63人。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基层减负三十条,2019年同比减少全市性脱贫攻坚会议2次、减少扶贫工作发文40%,推动扶贫领域减负措施落地见效。
深化“三项监督”压责任。建立“委班子成员带头、县级干部覆盖挂点乡镇、职能部室对口负责、县区履行监督主责”的工作机制,贯通运用挂点监督、对口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等方式,压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监督责任。一是创新挂点监督,建立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副县级领导干部联系挂点乡镇督导脱贫攻坚工作制度,下沉一线,通过实地查访、个别访谈等方式开展督导。对一般性问题当场予以纠正,对典型问题通过督办函等形式予以提醒纠正,对普遍性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有针对性意见建议。今年,共督促解决突出问题52个。二是深化巡察监督,运用专项巡察、提级巡察、延伸巡察、村级巡察等方式,发现并推动解决扶贫领域存在的责任不落实,侵占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据统计,2019年,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普遍性、倾向性问题91个;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93件。三是严格日常监督,市纪委各监督检查室建立日常联系沟通机制和监督工作台账,及时掌握对口联系县(区)党委和市直责任单位的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派驻机构发挥派驻机构近距离、全天候监督优势,去年以来,对驻在部门和对口监督单位履行监管责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188次,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环节,发现各类问题150个,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94条。
运用“四种形态”激活力。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依规依纪依法,既严肃惩治违纪违法行为,又强化正向激励,体现关心关爱。一方面强化抓早抓小。对脱贫攻坚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轻微过错,以批评教育为主。2019年,全市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占比近90%。同时,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选取已查处的典型案例,拍摄警示教育片,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另一方面坚持严抓严管,对胆敢向扶贫资金动脑筋、伸黑手的从严,对顶风违纪的从严,对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从严,对欺压百姓、群众反映强烈的从严。2017年以来立案查处122件,其中移送司法机关7人。
责任编辑:朱晨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