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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则区别说"孕育于万民法、属入法与属地法的文明与法制母体中,生成于意大利,并为法国学者所承继。它在普遍主义和罗马法的光照下触及并研究了法律规则的效力界限这一国际私法的核心问题,塑造了冲突法体系的端始文明,为后世学者的进一步研究奠定了观念基础,为冲突法历史的继续推进开辟了道路。但该学说在关于"为何适用外国法"的这一冲突法元问题上采取了避而不谈的态度,使其停留于学说而无法成其为真正的冲突法理论,影响了其历史地位的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