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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我国公民、企业和其他组织已基本形成了"我是纳税人"的意识,在履行纳税义务的同时,渴望着享受相应的权利。纳税人权利来源于以税款形式对公共产品的购买,其种类有基本权利和程序性权利两大类别,其配置是通过在两个层次上多次运用倒置的不对等方法形成平衡的,积极行使纳税人权利对我国的法制建设和公共财政建设具有重大意义。